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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傅良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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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間重修上供之格,頒之于天下,更增至十幾倍。

    其他雜斂,則熙甯以常平寬剩、禁軍缺額之類别項封樁,而無額上供始于元豐(1078~1085),經制之法始于宣和(1119~1125),總制,月樁起于紹興(1131~1162),皆至今為額,折帛,和賈之類不算在内。

    賣茶憑證盡歸于都茶場,鹽鈔盡歸于榷貨務。

    秋苗鬥斛十之八九歸于綱運,其皆不在州縣。

    州縣自然無以上供,無以上供便豪奪巧取于百姓,于是,取之斛面、折變、科敷、抑配、贓罰,緻使百姓極為困苦。

    方今之患,豈隻在四夷?不尊天命,不寬民力,其結果更可畏。

    陛下應當以救民窮為己任,推行太祖未泯之恩澤,以造萬世無疆之福。

    ” 陳傅良還說:“今天下之力竭于養兵,而莫甚于江上之軍。

    都統司稱為禦前軍馬,即便是朝廷也不得而知;總領所稱為大軍錢糧,即便是負責糾察的曹官也不得參與。

    于是富中富外之勢分,而事權不統一,施行無專管,雖欲寬緩民力,而不知怎麼做。

    如果使都統司之兵與原來在制置司時一樣,總領所錢糧與原來在轉運司時一樣,則内外為一體。

    内外一體,則寬緩民力可得而議之。

    ”皇上從容嘉納了陳傅良的建議,并對他說:“你過去在哪裡?朕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見到你了。

    将你所著之書呈朕一讀。

    ”陳傅良退而将自己所著的《周禮說》十三篇獻給皇上,升為秘書省少監兼實錄院檢讨官、嘉王府贊讀。

     紹熙三年(1192),陳傅良拜為起居舍人。

    第二年,兼權中書舍人。

    起初,光宗之妃黃氏受寵,李皇後妒而殺了黃氏,光宗聽到了這個不幸的消息,加之參加郊祀時受了大風雨,遂因震驚恐懼而得了心病,從此不關心朝事,也不常閱章疏了。

    陳傅良為此上奏說“:一國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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