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疑心對待下屬。
害怕主管官員不好,設立監察部門來監督他們;害怕督監寬容枉法,設立司察部門來糾察,(使得)官員相互牽制,監、司相互督察,每人都心懷異心,上上下下幹的事不同。
漢代承續秦的餘緒,沒有誰來糾正變動它。
“魏國興起,每天忙得沒功夫顧及,五等分爵的舊制,盡避難以一下恢複,可以樹立禮儀标準來統一官制。
現今委派的長吏,都是代君主管理人民,以郡守為重,上面再加刺史之職。
如果郡所管理的隻是在大的方面,和州相同,(也就)不要再以它為重了。
應該撤除郡守這一層,隻派任刺史;有刺史一職保留,對下面的監察便不會荒廢。
郡吏有數萬人,遣放下去親操農耕,以節省繁多的開支,補充财力,增産糧食。
這是第一。
“大縣縣令的才幹,都比得上郡守,于是,他們之間争論是非,常常産生不同的意見。
順從對方則相安,堅持己見則争執。
調合肉羹的美,在于結合異樣的東西;上下級相安得益,在于能相互幫助。
順應對方就安,這是讓琴和瑟同奏一聲,(這是不容易的),撤除郡守之職,便也減少了官任而使職權簡明。
這是其二。
“再者,主管一郡的官員,職責是監督幾個縣,(他們往往利用職權)照顧、回護朋黨親戚和鄉邑的舊交故友,如果誰不合意,便借官府的名義去整治。
民衆艱難困苦、凋弊,禍害就産生在這裡。
如果把它們合并(到州一層),造成動亂的根源便會自然堵住。
這是第三。
“今天上承前世的衰敗局面,人口減少,賢士良才更少見,擔任公職的很少。
郡縣兩級賢能的官員,情況也不一樣。
而郡在上坐享縣的成就,繁難的工作卻由下面做,但官吏的提升,郡卻可以捷足先登。
這樣做就使與民相親的官吏,專門被留在下層;官吏是百姓的命之所寄,而這麼一來,(他們變得)常常愚頑鄙陋了。
假如現在合并郡縣,多選拔清良官吏去任職,王德教化宣布流傳,百姓也可以安甯了。
這是第四。
“作出規定,使有一萬戶的縣,(長官)稱為郡守;五千戶以上的,(長官)稱為都尉;一千戶以下的,(長官)照舊稱為令、長。
長吏以上的官位,通過考核來選用,又以能力政績來提升,所治理的人口、權力也随之增加,這是促使施展才幹建功效力的有效辦法。
如果這種制度統一規定下來,那就會使官職與才幹有了等級,治理和功績井然明朗,(任免升降就不會亂了)。
這是第五。
“假如撤除了郡守這一層,縣便可以直接通達上層,事情(的上傳下達)便不會壅塞堵滞,官員的遷調便不會滞留,夏商周三代的教化,雖不一定能實現,但簡明統一的官制精神,差不多可以達到了。
方便百姓,節省開支,就在于這裡了。
”他又認為:“文與質的交替使用,就好比四季的相互更替。
君王奉天來治理天下,就一定根據它的弊端來疏通救治。
現實過分質實,便以禮儀來裝飾它;現實過分奢華,便以質樸來挽救它。
現在,承續百王的後緒,秦、漢的殘餘,世俗風習非常虛華,應大力改革它,以改變天下民衆的仰慕(方向)。
今天的等級觀念規定,從公、列侯以下,大将軍以上,都可以穿戴绫錦、羅绮、纟丸索、金銀飾镂,從他們以下,雜亂各色的服飾,都與平民相同。
盡避上下等級各有差别顯示,但朝臣的服飾,已經都能和君王相比,黃、玄的色彩,已經能夠通用于下面了。
要想使市上不賣華麗顔色的(東西),商人不販運難得稀罕的貨物,工匠不去雕鑿刻镂,是辦不到的。
因此,應該大力治理它的根本,以古代的法規為衡量标準,文和質适當采用,擇取它的折衷原則,以此立為禮法制度。
車輛轎乘、服飾紋繡,都遵循質樸的原則,下令禁止平民奢侈華靡之風,使朝臣和有爵位的家庭,不再有錦繡绮羅的裝飾,沒有兩種以上顔色的衣服和纖巧的東西,自上到下,差别的反映也要樸素,隻是表示出有等級區分罷了,不要使它有哪怕是很小的過分之感。
假如是因為有功得到的賞賜,由君王特頒的恩寵,都要書面報告有關部門,然後(才能)穿戴。
君上感化改變下屬臣民,就像風吹草低一樣。
樸素的教化從本朝興起,那麼下民後代的奢侈之心也就自然消除了。
”司馬宣王回信給他說:“審核官員,選拔人員,撤掉重複的官職,改革服飾制度,(這幾項,你說得)都非常好。
依禮來分類區别在鄉裡的行為,朝廷考核職任,大緻也該像你所說的。
然而,(現行制度)中有習慣上的承繼,不能一下就改革。
秦朝時,沒有刺史一職,隻有郡守長吏。
漢代雖有刺史之職,隻不過是奉持六卿的條敕,所以(那時的)刺史又稱作‘傳車’,他的職任是傳達話和(政令),沒有固定的治所府衙,官職也不是正式的臣,以後才進而變為專署長官罷了。
過去,賈誼也擔憂過服制問題,漢文帝采納了,雖然身穿粗衣卻還是不能使上下滿意。
恐怕(你所說的)這三樁事,應該等賢能的人來解決了。
”夏侯玄又寫信說:“漢文帝雖自己身穿绨袍,然而卻不改革修正法制,使得朝廷内外有模仿越職的服飾,宦臣得到沒有(制度禮儀規範)限制的賞賜,由這裡來看,大概他的宗旨隻在于修立自己的聲名,并非屬意于治國。
現在,公侯您主宰一世,追趕上古,将要實現極大的安治,排抑末細,端正根本。
如果在上面決定禮儀制度,下層衆人便會化而行之。
在适宜改革(舊的弊端)之時,心懷盡忠竭誠,那麼在命令發布的時候,下面的反應也就會像回音追随聲響一樣。
可您卻還表示謙遜,說:‘等待賢能。
’這就如同伊尹、周公不會端正商、周的制度。
我自認為沒說明道理。
”不久,夏侯玄擔任征西将軍,持朝廷符節都督雍、涼二州的各種軍務。
他和曹爽共同發動駱谷戰役,當時的人嘲笑他。
曹爽被誅殺後,征聘夏侯玄為大鴻胪,幾年後調升為太常卿。
由于曹爽的緣故,夏侯玄遭連累,心裡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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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令李豐盡避一直被大将軍司馬景王所寵幸,然而私下裡卻偏向夏侯玄。
于是,他結交皇後的父親、光祿大夫張緝,圖謀讓夏侯玄來輔政。
李豐既在内掌權,兒子與公主聯姻,又和張緝都是馮翊人,所以張緝聽信他。
李豐暗地命令他的弟弟、兖州刺史李翼請求入朝,想使他率兵進來,合力起事。
等李翼請求朝見,卻沒被批準。
嘉平六年(254)二月,應當朝拜貴人,李豐等人打算借君王禦駕親臨、各門有衛兵之機,誅殺大将軍司馬景王,以夏侯玄代替他,以張緝為骠騎将軍。
李豐秘密地告訴黃門監蘇铄、永甯署令樂敦、冗從仆射劉賢等說:“你們幾個人在内廷,不法的事很多,大将軍司馬景王這人嚴厲剛毅,反複強調,張當(的下場)可以作為鑒誡。
”蘇铄等應諾聽從他的命令。
大将軍司馬景王悄悄聽到了他的計劃,請李豐來相見。
李豐去了,立即被殺。
這件事下交給主管部門,逮捕了夏侯玄、張緝、蘇铄、樂敦、劉賢等人,押送給廷尉監管。
廷尉鐘毓啟奏說:“李豐等人陰謀脅迫君主,誅殺丞相,大逆不道,請依法論處。
”于是會集公卿百官廷尉來合議,都認為:“李豐等人各受特殊的恩寵,掌管機要;張緝得到君王姻親的尊位;夏侯玄列為世代重臣。
(他們)位居高官,然而卻包藏禍心,謀劃暴力叛逆,勾結宦官太監,授以奸計。
由于畏懼顧忌天子之威,不敢明目張膽公開幹,便想要脅君王,施展機詐作虐,圖謀誅殺出色的輔政丞相,擅自互相委任,将要颠覆朝政。
鐘毓所判處的都符合刑法條律,可以施行。
”皇帝的诏書說:“齊長公主,是先帝遺留在人間的骨肉,寬恕她三個兒子的死刑。
”于是,李非、夏侯玄、張緝、樂敦、劉賢等,都被誅滅三族,其餘的親屬遷到樂浪郡。
夏侯玄心胸寬廣,格調很高,在東市臨刑時,面不改色,舉止自如,和平常一樣。
時年四十六歲。
正元中(254~256),追封功臣之後,封夏侯尚的從孫夏侯本為昌陵亭侯,食邑三百戶,以奉祀夏侯尚。
當初,中領軍高陽人許允和李豐、夏侯玄友善。
在那件事之前,有一僞造的一尺一寸長的诏書,委任夏侯玄為大将軍,委任許允為太尉,共同執掌朝政。
有一身份不明之人,趁天未亮,騎馬來把诏書交給許允家看門的人,說聲“有诏”,随即馳馬而去。
許允随即把它扔掉燒毀,沒有打開呈報給司馬景王。
後來,李豐等人的事情敗露,調許允為鎮北将軍,持朝廷符節都督黃河以北的各項軍務。
任命沒有公布,又以發放官物的罪名,将他抓起來交付廷尉論處。
最後判處他流放樂浪郡,死在半路上。
清河郡的王經,也和許允一樣被稱為冀州的名士。
甘露中(256~260),任職尚書,牽連在高貴鄉公曹髦的事情裡被殺了。
起初,王經做郡守,他的母親對他說:“你是農家子弟,今天做到二千石的官,事情太過頭了不吉祥,可以到此為止了。
”王經不聽,曆任兩州刺史、司隸校尉,最後招來災禍。
許允的同鄉朋友崔贊,也曾以處世太招搖勸告過許允。
評曰:夏侯、曹氏兩家,是世代的聯姻親戚,因此夏侯惇、夏侯淵、曹仁、曹洪、曹休、夏侯尚、曹真等,都由于是親戚舊好、肺腑之人而顯貴一時,追随在君王左右,建功立業,也都有所貢獻。
曹爽缺乏深厚的道德修養卻地位顯貴,又過分沉溺于聲色服玩的享樂,這原本就是《大易》上已經闡明的危害,是有道的人所忌諱的。
夏侯玄以規劃設計政治格局制度而留名于世,然而和曹爽内外糾擾厮纏在一起,地位如此榮耀,卻從未聽說他幫助改正曹爽的錯誤,為他引薦良才。
從這裡分析論證看出,他們怎能避免可悲的結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