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身邊人說:“這些三公,都是一個時代的偉大人物,後世大概難以為繼了!”明帝即位,給鐘繇晉升爵位為定陵侯,增加封邑五百戶,連同以前共一千八百戶,升遷為太傅。
鐘繇有腿病,下拜起身不方便。
當時華歆也因為年老患病,上朝進見時都讓他們乘車坐轎,由衛士擡着上殿就坐。
這以後三公有病,就把這種做法當成了舊例。
當初,太祖下令,讓衆臣公平地議論關于死刑可以改行宮刑割勢的設想。
鐘繇認為“古代的肉刑,經曆了聖人的設置,應該再次施行,以代替死刑”。
議論的人認為肉刑不是使民衆愉悅的方法,于是作罷。
到了文帝主持朝政時,下诏說:“大理想恢複肉刑,這确實是聖王的法律,各位公卿應當好好地共同讨論這個建議。
”商讨未定,恰逢有軍事行動,又停止了讨論。
太和年間,鐘繇上疏說:“大魏承受天命,繼承虞、夏的蹤迹。
孝文帝改革刑法,不合于古道。
先帝聖德,本來就是天之驕子,三墳五典的事業,是一脈相承的。
因此文帝繼承前世,接着頒發明智的诏令,想恢複古刑,作為一代的法典。
因為接連有軍事行動,終于沒有施行。
陛下追随兩位父祖的遺志,痛惜于斬趾的刑罰可以禁除罪惡,遺憾于被判死刑的人的無辜,讓臣下好好地學習律例法令,與衆大臣共同商議。
建議本當斬去右趾而改劃入大辟的,恢複執行斬趾的刑罰。
《尚書·呂刑》說:‘皇帝清楚地詢問下民,鳏夫寡婦對有苗有無怨恨之辭。
’這是說堯将要廢除蚩尤、有苗的虐刑,先詳細詢問百姓中那些有怨恨之辭的人。
如果現在審斷官司時,傳訊三槐、九棘、衆吏役、百姓,就讓他們按照漢景帝的法令規定的那樣,對那些應當執行棄市死刑的犯人,自己想要改行斬右趾的肉刑,就允許他們,對那些應當執行黥、劓、斬左趾、宮等肉刑的人,仍然依照漢文帝的辦法,改為髡、笞等刑罰。
能有男女奸情的人,大多數年紀在二十到四、五十歲之間,即使斬了他們的腳,還是能夠生育。
現今全國人口少于漢文帝的時代,臣下計算所能全活的人,每年約有三千人。
張蒼廢去肉刑,而殺的人每年數以萬計。
臣下想要恢複肉刑,每年可以使三千人活下來。
當年子貢問能給百姓以好處可以稱為仁嗎?孔子說:‘哪裡僅僅是仁,隻有聖人才做得到,就是堯、舜做起來也有所不足呢!’又說:‘仁難道離我們遠嗎?我想要它,它就來了。
’如果真心地實行這些,百姓将能永久地得到好處。
”奏上以後,明帝诏書說:“太傅學問優秀,才華高超,留心政事,又深通刑法理論。
這件大事,衆公卿大臣要好好地共同進行公正的讨論。
”司徒王朗的評議認為:“鐘繇要減輕大辟的律條,增加肉刑的數量,這就好像是把躺下的人豎立起來,把屍體轉化為活人了。
但是臣下愚蠢,仍然有與這個建議不完全符合的稍稍有異的意見。
五刑之類,都明确記載在法律條文之中,法律條文本來就有減死一等的規定,不執行死刑,就是減刑了。
這個規定施行已經很久了,不用等待遠借斧鑿來施行肉刑,然後才有比死罪次一等的處理辦法。
前世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