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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魏書十三 鐘繇華歆王朗傳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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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人,不忍心于肉刑的慘虐殘酷,因此廢棄了它,不再使用。

    從不用肉刑以來,已經曆了幾百年。

     現在恢複實行,恐怕減輕死刑的文書還沒顯現在萬民眼前,有關我們濫施肉刑的質問已經宣揚到仇敵耳中了,這可不是用來招徕邊遠地區人民的作法。

    現在可以按照鐘繇所想要減輕的那些死罪種類,把死刑減輕到髡、刖的懲罰,這樣懲處嫌太輕的那些罪行,可以加倍增添犯人服勞役的次數,這樣做,可以說對内有起死回生不可估量的恩德,對外沒有以斬足代替腳鐐的駭人聽聞的名聲。

    ”參加這次讨論的有一百多人,意見與王朗相同的人居多。

    明帝因為吳、蜀尚未平定,暫且停止了這次讨論。

     太和四年(230),鐘繇去世。

    明帝身穿素服前往吊唁,谥号為成侯。

    鐘繇的兒子鐘毓繼承。

    當初,文帝曾分給鐘毓封邑。

    封鐘繇的弟弟鐘演和鐘演的兒子鐘劭、孫子鐘豫為列侯。

     王朗傳,王朗字景興,東海郡人。

    因為通曉經書,被任命為郎中,後升為菑長。

    拜太尉楊賜為師。

    楊賜去世後,辭去官職為楊賜守喪。

    被推薦為孝廉,受到公府征召,沒有應命。

    徐州刺史陶謙考察推舉王朗為秀才。

    當時漢獻帝在長安,關東起兵,王朗擔任廉治中,與别駕趙昱等勸說陶謙:“《春秋》的要義認為,求助諸侯不如為王事盡力。

    現在天子遠在西京,應該派遣使者去接受皇上的命令。

    ”陶謙于是派趙昱拿着奏章到長安。

    天子贊美他們的心意,授予陶謙安東将軍。

    讓趙昱擔任廣陵太守,王朗擔任會稽太守。

    孫策渡過長江來侵犯。

    王朗的功曹虞翻認為力量不能抵拒孫策,不如避開他。

    王朗自認為自己是漢吏,應該為皇上保住城邑,于是發兵與孫策交戰,戰敗,乘船到東冶。

    孫策軍又追擊,大敗王朗。

    王朗這才投靠孫策。

    孫策認為王朗是儒雅之士,責問後沒有加害于他。

    王朗雖然到處流浪,處境困厄,早晨不能考慮晚上的事,但收容體恤親友舊屬,分給他們的多,從他們那裡分割的少,做的有道義的事很顯著。

     太祖上表皇上征召他,王朗從曲阿展轉江海,過了數年才到了中原。

    被任命為谏議大夫,參司空軍事。

    …… 當初,建安末年的時候,孫權才派遣使者稱諸侯王,與劉備交兵。

    漢獻帝下诏詢問:“是否應當發兵與吳一起攻取蜀國?”王朗發表意見認為:“天子的軍隊,比華山、岱山還重要,确實應該穩踞着,閃爍天子威望的光芒,像山一樣巋然不動。

    假使孫權親自與劉備相持,曠日持久地搏戰下去,智慧相等力量相當,戰争不能很快結束,應當發兵來成就那形勢,然後應該選拔謹慎的将領,面對着敵人的要害,考察時機而後行動,選擇地方而後進行,一舉成功可以沒有多餘的事。

    現在孫權的軍隊還沒有行動,那麼助吳之軍就不能先征。

    況且現在雨水正盛,不是行軍動衆之時。

    ”皇上采納了他的計謀。

    黃初中,鹈鹕翔集在靈芝池,魏文帝下诏公卿大臣推舉品行獨特的君子。

    王朗推薦光祿大夫楊彪,并且稱自己有病,要把自己的職位讓給楊彪。

    皇上卻替楊彪另外安置了吏卒,位次于三公之後。

    下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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