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之一 賣盡絕契字
第一之二 杜賣契字
第一之三 典現耕契字
第一之四 賣找盡契字
第一之五 杜賣絕盡根契字
第一之六 歸管字
第二 賣盡根契字
第三 杜賣盡根鹽埕契字
第四 典契字
第五 合約字
第一之一賣盡絕契字
立賣盡絕契人廖三僯,有自置開墾鹽埕一割,坐落濑北場第七甲内。
埕名三僯埕,格二十一格,并帶沙漏十八個,水堀、倉廒、器具齊全,東至郭喜漏,西至堓,南至任先,北至溫煌,四至明白為界。
今因乏銀費用,先問房親叔兄弟侄不承受,外托中引就賣與邱英觀出頭承買,時三面言議價紋銀一百三十兩。
其銀即日同中收訖;将鹽埕随付銀主前去掌管,招佃曬曝,不敢異言生端滋事,日後子孫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贖。
保此埕系是僯自置物業,與房親人等無幹,亦無重張典挂他人為礙以及交加來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僯自出頭抵擋,不幹銀主之事。
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賣盡絕契二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過契内銀一百二十兩完足,再照。
乾隆四十八年五月日。
知見人叔清山
立賣盡絕契人廖三僯
為中人廖阿知
代筆人楊光義
第一之二杜賣契字
立杜賣契人邱英,有自置明買過鹽埕一副,坐落濑北第七甲内。
埕名三僯埕,格三十二格,水坵二埒,大小共二十二坵,并帶倉廒、器具齊全,東至郭喜漏沙,西至海岸;南至任先鹽埕;北至溫煌;四至明白為界。
今因乏銀費用,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不承受,外托中引就賣與陳光澤出頭承賣,三面言議時價佛番銀二百六十大元。
其銀即日同中收訖;其鹽埕随付銀主前去掌管曬曝,不敢阻擋。
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敢言找,亦不敢言贖。
保此埕系是英明買物業,與他人無幹,亦無重張典挂他人為礙以及交加來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英自出頭抵擋,不幹銀主之事。
此系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杜賣契一紙,并繳上手契一紙,共二紙,付執為照。
即日同中收過契内佛番銀二百六十大元完足,再照。
嘉慶三年六月日。
知見人妻王氏
立杜賣契人邱英
為中人王德光
代書人吳文僯
第一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