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十年,寇毀。
同治五年,畝捐重建。
光緒二十六年重修。
川沙撫民廳未立學校,學籍仍隸上海、南彙二縣。
常州府儒學在府治西隅,南唐刺史李栖筠始建學。
宋太平興國初,郡守石雄徙建郡治西南。
景祐三年,诏許即廟立學,賜田。
嘉祐間,郡守陳襄增廣之。
崇甯初,郡守朱彥建狀元坊于學南。
紹興問,郡守俞竣辟四館以居學者。
淳熙中,郡守林祖洽建禦書樓,藏高宗賜六經墨本。
德祐時毀于兵。
元至元間重建。
附張伯淳記
皇帝踐祚之初,制诏天下郡學完葺如法,養士無田者官給,凡皆尊孔子之道德至渥也。
然則學宮崇飾,宜不在諸名山大川常祀之下。
常州故有學,創于唐刺史李栖筠。
迨宋陳襄為守,移置郡治西南,地據重河之會,占金鬥之勝,毀于乙亥歲。
惟禮殿講堂巍然如魯靈光,斯文有相如是夫。
二十年間葺未易完,且廟與學混,非所以肅觀瞻,昭禮敬,此固有志于道者所為歉然而未能遂也。
總管安豐呂侯師聖戾止,當诏下之歲十二月,祗若德意,獨能視為先務,以其狀白于廉訪副使王侯,侯意同議合。
既得請,于是審曲面勢,計工度材,修大成殿,龛帳鼎新,塑十哲像,繪從祀。
逮階序,一改舊觀,廟與學始各得所。
既又翦榛蕪,增建四齋室,先賢有祠,聽事有堂,儲糧有廪,辟兩庑而弘之,凡創屋為間者四十有三,即其故而完葺者不與焉,如鑄祭器,置書籍,惟事事備。
先是學有田二十有六頃,穎宜興之從善鄉,歲入米二千石有奇,久為僧舍豪家所奪,求直有司,十年不能決,至是事徹中朝,尋報可,侯之有功于學大矣。
而猶以為未也,日語教授天台吳君宗彥曰:殿有儀門,冠帶所集,摧腐将壓,盍更諸?必崇必敬,乃稽古式。
市大木,作門五間,檐牙森聳,輪奂翚飛,學舍于是大備。
是役也,經營于侯下車之始,落成于元貞二年十月。
公餘督勵必躬,凡費則猶學廪以給,工樂趨事,農不知役,郡文學不有其勞,歸之太守,太守不有,而歸工部使者,猗欤盛哉。
會伯淳谒告歸裡,文掾叙修建本末,願紀其實。
于戲,井田廢而阡陌,封建廢而郡縣,肉刑廢而鞭笞,銅冶廢而楮券,猶可因時而行,所必不可廢者學校也。
學校而可廢,則倫紀于何明,修齊治平之道于何而寄哉。
國家之所崇尚,賢侯之所欽承,而加之意者,豈特為衿佩遊談之地哉。
矧毗陵為吳季子采邑,禮讓遺化在人心者未泯也。
伯淳不量荒陋,書以遺之。
明洪武初,以師生附武進學肄業。
五年,知府孫用始建大成殿、戟門、兩庑及明倫堂兩序,并志道、據德、依仁、遊藝四齋,旁設射圃。
宣德間,知府莫愚即射圃作觀德堂。
成化五年,知府卓天錫複建明倫堂,增置尊經于堂北。
嘉靖間,制增啟聖祠,建敬一亭,貯六箴碑,各縣如之。
萬曆後,知府劉廣生、教谕汪會海先後增修,改建天下文明坊。
清康熙元年,教授郭士璟複加修葺。
二十四年,知府祖進朝重修。
道光八年,知府盱江程鐘齡及郡人蘇品三等重修。
鹹豐間,經亂圮壞殆盡。
光緒二年重建崇聖祠、名宦祠、鄉賢祠。
(各縣學同)武進縣儒學在縣治東南。
宋鹹淳初,知府家铉翁即法濟圮寺改創,宋末毀。
元附于郡學,大曆間重建。
明洪武五年,知縣董尚拓舊基,建禮殿、講堂,改築棂星門南向。
成化間,知縣熊種建東西樓、尊經閣。
嘉靖後,知縣馬汝璋、茹宗舜、晏文輝、羅華衮相繼修理。
清順治十四年,邑人楊廷鑒等重修。
康熙八年,教谕王琰重修。
二十三年,知府祖進朝重修殿庑。
二十九年,教谕崔學古捐資續修。
雍正四年,武進分置陽湖縣,以教谕專理武進學事。
乾隆十五年,教谕左世容重修。
二十九年,知府潘恂、武進知縣王祖肅、陽湖知縣陳廷柱重修。
道光十七年,武進知縣吳時行、陽湖知縣範鳳諧、王德茂重修。
鹹豐間毀于兵燹。
同治六年重建。
教谕署、訓導署在文廟北,均光緒元年重建。
陽湖縣儒學與武進共學,以武進訓導理陽湖學事。
無錫縣儒學在縣治南西水關内,宋嘉禧間知縣張诜創建。
元初教谕虞薦發重建。
明洪武十八年,知縣袁大興修建堂齋。
成化問,同知謝廷桂盡撤舊學而新之。
清康熙九年,知縣吳興祚重塑聖像。
二十四年,知府祖進朝重建大成殿。
三十三年,知府于琨修正殿、兩庑、戟門。
雍正四年,無錫分置金匮縣,以教谕專理無錫學事。
附明徐有貞無錫學先賢祠記
古者學宮之有事,則釋奠于其國之先師,今學校之祀先賢,蓋由斯議以起,禮也。
然而其祀事有興舉與否則系乎其人。
錫山儒學之祠創自宋季,中祀龜山先生文靖楊公中立,而以玉泉先生宗丞喻公子才、遂初先生文簡尤公延之、小山先生肅簡李公元德、實齋先生文忠蔣公良責配,曆元至國初而中廢,至同知郡事河中謝君時芳乃複興之,使來請記其事。
夫文運之所在,即天運之所在。
初二程之學乎周子也,宋運方盛于北,吾道亦從而北。
及楊氏之學乎程子也,宋運将祖于南,吾道亦從而南,此其所關系也大矣,豈偶然哉。
自龜山傳至豫章羅氏,豫章傳之延平李氏,延平傳之考亭朱子,考亭因是而集大成,則斯道之有傳于今也實自龜山始。
揆其,雖天下之學祠焉可也,獨錫山哉?然中立寓錫山十有八年之久,是猶錫山之人也,矧錫山之人之學道也亦自中立始。
喻氏來自南昌,尤氏來自閩粵,而并家錫山,延之學乎子才,子才學乎中立,所謂見而知之者。
李與蔣固皆錫山人也,生喻、尤之後,而學則肩焉。
所謂聞而知之者,其傳雖弗如考亭之盛,而其人與學之正蓋無異焉。
若乃中立力斥安石熙豐更張之邪說;子才力贊鼎浚炎興恢複之正論;延之力陳道學之為是,以釋孝宗之疑;元德力辦汝愚之為忠,以祛甯宗之蔽;良貴力抑彌遠之惡,而揚德秀了翁之善,以啟理宗之明,是皆有功于其國,有功于吾道,當時雖不能盡用其言,然天下後世之公論不可沒也。
繇是而并祠于學,又豈過哉。
鹹豐十年,經亂廢圮殆盡。
同治三年,次第營建,約如舊制,增建聖域、賢關二坊于明倫堂下,東西構齋各二。
金匮縣儒學與無錫共學,以無錫訓導理金匮學事。
江陰縣儒學在縣治西南,宋軍故無學,初建廟于觀風門外,學者肄習其中。
後知章範宗古以鄰郡獄蔔遷軍治之東南,後廢為營屯。
崇甯間大辟黉宇。
紹興三年,知軍崔頌重修。
紹興五年,知軍王棠更新之。
乾通、紹定中,知軍徐蒇、顔耆仲相繼修葺。
元末毀于兵。
明初,江陰侯吳良即舊址立學,知縣吳志遠重修。
宣德間,侍郎周忱重建大成殿及兩庑、戟門。
後知縣周斌、黃傳、劉、嶽淩霄相繼修葺。
清順治間,提學石申、張能麟修之。
康熙十三年,知縣何爾彬、龔之怡,教谕宗章埈重修。
二十六年知縣陸次雲重修。
附明陳芝英江陰學鄉賢記
鄉有賢則祀之,非賢不祀也。
江邑祀鄉賢者,前有延陵季子,後有李忠毅、缪文貞兩公,而其賢也著矣,而其祀也确矣。
故謂江邑之宗祀無訛無濫或觀于此而得之也。
先是,宋蔣待制靜明、孫司業作俱在祀典,弘治中,知縣黃傅考論黜焉。
蔣以徽宗朝進瑞鳥頌故,孫以答性難說微偏故。
論者謂以兩先生之賢而一眚之不容如此,則蘋蔡蕰藻之馨香,洵非無德而能幾此也。
今世無黃侯耳,有黃侯其存焉者寡矣,此歐陽郡公别有先賢祠之創,而以為牛骥同槽祀之,适以黩之也。
雍正四年,知縣祁文瀚倡修。
乾隆二年知縣蔡澍、五十三年學使沈初、知縣牛兆奎先後重修。
道光元年,學使姚文田複浚學前河。
鹹豐十年,毀于粵匪。
同治六年,知縣顔雲階詳請建複。
光緒元年,建大成殿,又續建崇聖祠正殿。
宜興縣儒學在縣治西南,舊在縣治東南,宋景德四年建,皇祐初徙南興門外,紹興五年增修。
附朱熹記
紹興五年十二月,宜興縣新學修成。
明年,知縣事承議郎括蒼高君商老以書來請記,而其學師生迪功郎孫庭詢、貢士邵機等數十人又疏其事。
以來告曰:吾邑之學久廢不治,自今明府之來即有意焉,而縣貧不能遽給以其費,乃稍葺其所甚敝,亟補其所甚阙。
且籍間田五千畝以豐其廪,斥長橋僦金七十餘萬以附益之。
為置師弟子員,課試如法,而又日往遊焉,躬為講說,開之以道德性命之旨,博之以詩書禮樂之文,使其知士之所以學蓋有卓然科舉文字之外者,于是縣人學子知所尚慕。
至于裡居士大夫之賢者亦攜子弟來聽席下,無不更相告語相勉勵,而自恨其聞之之晚也。
退而相與出捐金赍以佐其役,合公私之力,得錢幾七百萬,而學内外煥然一新。
堂塗門庑靡不嚴備,象設禮樂,皆應圖法。
蓋高君之于學非獨其經理興築之緒為可書,而其所以教者,則非今世之為吏者所能及,邑之人才風俗實有賴焉。
幸夫子悉書以告來者于無窮,則諸生之望焉。
予頃得識高君于會稽,而知其賢。
今乃聞其政教之施,于今者又有成效如此,固已樂為之書矣。
而其邑之父兄子弟能率高君之教而有所興起,皆知從事于古人為己之學,而不汲汲乎誇多鬥靡之習,以追時好,以取世資,則又予所深歎而尤樂取以告人者也,乃為悉記其語,使後之君子有考焉。
抑高君之于此邑,嘗新其社稷之位,而并兆風雲雷雨,師于其則,以嚴祀事;穿故渎,疏積水,以防旱澇;作社倉,儲羨粟,以備兇荒。
其所以祀神治民之類,能行其所學,而皆出于至誠懇恻之意,是以言出而人信從之,蓋不止于講說之間然後以言教也。
嗚呼!賢矣哉。
元至正間毀于兵。
明洪武初,知縣謝德清移置今地。
正統間,知縣鄒旦貿民地以擴之。
成化間,知縣沈振重修。
嘉靖初,知縣何棟建尊經閣,後知縣丁謹、方逢時相繼增修。
萬曆十六年,知縣陳遴玮後建堂舍。
清順治十七年,教谕丁允齡募修。
康熙十五年,教谕顧智募修。
二十年,知縣李先榮重修。
雍正四年宜興分置荊溪縣,以教谕專理宜興學事。
道光丙午重建。
鹹豐庚申毀于粵匪。
同治丁卯興造,規制如舊。
荊溪縣儒學與宜興共學,以宜興訓導專理荊溪學事。
靖江縣儒學在縣治西南。
明成化八年,知縣張汝華建。
正德、嘉靖間,知縣周奇健、殷雲霄、易斡增修。
知縣趙應鸩引泮池作九曲勢,與南市河通,泮南作崇墉,高三丈,廣倍之。
崇祯初,知縣唐堯俞移崇墉于市河之南。
十年,知縣陳函輝重修文廟。
清康熙七年,知縣鄭重增修。
成豐庚申毀于兵燹。
光緒二年,知縣葉滋森重建。
鎮江府儒學在府治東南。
宋太平興國八年,知府柳開創建于朱方門内。
寶元初,範仲淹守郡,乃拓而新之。
元祐、宣和間,知府林希、毛友相繼修葺。
紹興九年毀于火,知府程邁複營治,劉子羽繼之,大為興複。
元至正間修葺。
明初,改建于定波門内。
景泰中,知府張岩以學地卑隘,複改建于縣治之東,同知俞端竟其役,建明倫堂及四齋于山之西,廟庑、堂齋、橋門、号舍、廚庫、射圃悉備。
天順元年,知府林鹗建尊經閣、泮池、石梁。
成化間,知府熊祐重建學門。
弘治中,知府鄭傑作會講樓。
嘉靖十年,制增啟聖祠,建敬一亭,貯六箴碑,各縣如之。
四十二年,知府秦淦于學之正南因岡增土,名曰封山。
隆慶、萬曆間,知府胡維新、鐘陽、吳豐為謙、王應麟先後修理。
天啟五年文廟毀,巡按禦史陸某捐資重建。
附吳寬重修府學記
鎮江府之有學,自宋曆元,在府治之南。
國朝景泰間,知府張侯以其地勢卑隘,始東遷之,至今五十年矣,而頹壞已甚,未有能修之者。
今茲鄭侯傑自大理寺丞來,好文重士,始謀以修學事移于巡撫都禦史四明朱公。
公曰:吾奉天子命以養民,财固所當惜,然以學校概視是不知務者,即報使舉行。
侯又得承仕郎曹貴,委之董其事,貴勤敏而公,财不妄費。
功成,規制宏觀美,觀者稱歎,于是教授董宗道等具修學始末來請文刻石。
蓋學之設,古制也。
自三代以至今日,上下數千年,其間未有能廢之者,以聖賢之道不可廢而道明于此也。
然所以明于此者,非明于學校之地,明于遊學校之人,則其人之寄亦重矣哉。
孟子曰:“君子不下帶而道存焉,故廟而祀之,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者非夫人也,聖賢也,聖賢者道之所在也。
”誦其言,求其道,用于鄉,使習俗丕變于一時;用于世,使德業大行于百世,然後稱乎遊于此者,此固朝廷崇儒之美意,而有司之所奉行而不敢廢者也。
彼科第雲者,特假之以緻吾身之階耳,果足以為士子望哉?故因記學之成而及之。
周洪谟禮器樂器記
聖朝兩京國子監及天下郡縣皆廟祀孔子,其肖像,冕十二旒、衣十二章、祭器十笾、十豆、樂舞六佾。
今命笾豆增為十二,六佾增為八佾,始用天子禮樂,以其制通行天下。
曆代以來尊崇孔子,未有盛于今日者也。
然諸郡禮器則全,而樂器則或未備。
惟鎮江府學禮樂器俱完,禮器千餘,皆範銅為之,乃元至正十一年總管李中、教授黃镛所鑄。
豆二百七十二,其蓋數亦如之;爵一百三十九,尊盤如爵之數;簠一百二十,其蓋一百一十六;簋一百十九,其蓋一百十五;犧尊六、象尊六、常尊三、龍杓三、花之瓶大小八、香之爐大小十六、盥洗盆三、毛血盤二,諸器既完,惟笾皆失。
舊常以豆之蓋代之,今知府熊侯乃鑄銅為笾二百二十,其蓋亦如其數。
竊維古者祭器以竹、以木、以陶,但竹木者易剝,陶者易損,故代之銅,而圖其堅久也。
予往歲為監祭酒,始谒廟釋菜,而見磁爵之缺者甚多,不勝悚懼,遂遣人赴饒州制補之。
夫以太學奉帝命以行禮者,其器尚如此,況諸郡縣乎。
且銅雖非古制,而李中輩所鑄曆三百餘年之久,皆無少窳,其視抗陶之剝損者則美惡判矣。
樂器亦當時所制,銅鐘二十一、石盤十六、琴十、瑟四,以及笙、管、柷、之類靡不畢備。
熊侯與其僚同知伍侯琇商榷,以為前人所制固美,恐其久而或忘,乃寓書來,求予筆諸石,以防疏虞。
且約典守者必嚴出納,教授訓導但一秩滿者,雖素不司管鑰,必白于郡,會諸師生審驗之而後去。
于戲,誦遺經以出身者,感聖恩如天地,且愧不能報稱,于區區祭器傥不能守,又何顔入禮殿乎。
雖然,此禮樂之器耳,而行斯禮必本之敬,奏斯樂必本之和,故孔子嘗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鐘鼓雲乎哉。
異時承祀之頃,肅肅雍雍,儀節不爽,音律克諧,仰瞻聖賢之靈,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則必來格而歆享矣。
抑禮樂本之心體之身者,豈但感乎神而已?雖達之以道,家國天下而無不理焉。
則凡為治者其可不務禮樂之本,而推之用乎?
清順治初,明倫堂圮,知府塗廓捐資,買楊一清禦書樓改建。
康熙十一年,知府高得貴重修。
二十七年,知府王燕重修。
雍正七年,知府毛德琦重修。
乾隆五十八年,官紳改建。
道光二年捐修。
鹹豐三年粵寇殘毀過半。
同治十一年,紳士請款修建複舊。
崇聖祠、名宦祠、鄉賢祠。
(各縣學同)
丹徒縣儒學,舊在縣治西。
宋崇甯以後圮,附于郡學。
紹興中,知縣趙學老複建。
元延韋占六年,教授朱天珍重建。
明洪武初,以淮海書院并人。
正統間毀,巡撫周忱重建。
天順中,知府姚堂鑿泮池,設門庑,立儒林坊。
成化中,巡撫牟奉建尊經閣。
弘治末,知府王存忠拓廟基,建德配天地、道貫古今二坊。
嘉靖初,提學禦史蕭鳴鳳以廟學湫隘,遷于壽邱山南麓。
清順治十三年,知縣張晉倡修。
康熙八年,教谕王天璧、談志相繼修葺。
二十一年,知府高龍光于學後累石築牆,以護龍脈。
雍正七年,知府毛德琦重修。
乾隆二十七年知縣徐名标、五十三年知縣張振綱俱重修。
鹹豐二年毀于粵寇。
同治四年,諸生就崇聖祠故址建屋,舉行丁祭。
光緒元年,始禀請撥款重建。
如舊制。
丹陽縣儒學,在縣治東,宋慶曆間建,建炎中毀。
紹興時,知縣吳芑重建。
乾道六年,知縣陳玢撤而新之。
寶祐初,知縣胡夢高又新之,元因之。
明洪武中,知縣鄭士源、許子英、董複昌、潘綏相繼修葺。
後知縣周志義、包達、陳誼先後增修。
弘治間,知縣高謙移棂星門于泮池之南。
嘉靖六年,知縣張鳳種鑿渠導湖水繞學宮南,累土為案山。
隆慶三年,同知馬豸又開城西水窦,引湖水繞之。
清順治十七年,知縣賀應旌重建尊經閣。
康熙十二年,教谕蔣士偉重修兩庑。
五十二年,邑人潘铎、葛任義、殷聖莊共捐資修正殿,重建啟聖祠、兩庑、棂星門。
道光間,屢修。
鹹豐十年毀于寇。
同治五年,知縣金鴻保等請款陸續重建如舊。
金壇縣儒學在縣治東,宋紹興初,知縣李枀重建。
元至元元年,知縣于淵增修。
至正間,毀于兵。
明洪武初,知縣蔡原臣重建。
建文四年,知縣孫時撤兩庑、戟門而新之。
正統八年,知縣劉訓撤明倫堂為東齋,因重建明倫堂。
成化、嘉靖間,知縣劉觀、張賓、董相、縣丞鄧繼曾相繼增修,鑿泮池為三石梁。
萬曆十一年,知縣許弘綱重修。
三十二年,知縣邵應貞又辟地新之。
清順治十一年,知縣趙介重修,知縣宋踵成之。
康熙九年,知縣康萬甯、教谕許允成增葺。
雍正四年,邑紳士募修,教谕盧翀中董其事。
嘉慶二十五年,知縣王青蓮、朱瀾增修。
鹹豐十年毀于粵寇。
同治六年,知縣王其淦、鹿伯元相繼重修。
溧陽縣儒學在縣治東南。
宋淳化間,知縣夏侯戬建于縣西門外。
皇祐四年,查宗闵徙于今地。
建炎末撤屋為營,紹興以後相繼修葺,而齋庑堂殿始備。
元升為州學,創尊經閣,後毀于兵。
明初,知州林慶複創建焉。
永樂十一年,重修。
天順中毀,明倫堂獨存。
成化中,知縣員賢漸次修複。
十五年,知縣陳福改明倫堂制度。
嘉靖間湯虺、馬一龍增修。
清康熙五年,徐一經重葺。
文廟,乾隆三年知縣吳學濂,嘉慶七年知縣周炜重修。
鹹豐間半毀于寇。
同治六年,紳士捐修。
光緒十二年,知縣朱缃重修。
太平廳儒學未建。
淮安府儒學在府治南門内。
宋景祐二年,轉運使魏廉建。
建炎間毀于兵。
嗣後屢建屢徙。
淳熙十年,知府王調始仍故基重建。
嘉定八年,知府應純之大新學制。
元凡四加修治。
明洪武九年,知府潘傑重修。
正統七年,知府楊理增修。
天順、成化間,知府邱陵、楊泉先後增拓學地。
弘治六年,知府徐镛建尊經閣,官師廨舍俱備。
十七年,巡撫張缙建興賢、毓秀二坊。
嘉靖十年,制增啟聖祠,建敬一亭,貯六箴碑,各縣如之。
萬曆後,知府陳文燭、宋祖舜相繼修治。
清順治九年,漕撫沈文奎重修。
康熙十八年,總河靳輔捐俸修理。
二十四年,淮揚道高成美捐俸增修。
雍正六年,知府申程章修大成殿。
十年,教授黃施锷修明倫堂。
同治、光緒中,總漕張之萬、文彬先後撥款重建大成殿。
光緒二十一年,知府張球先後撥款修築外泮池、南宮牆。
二十八年七月,尊經閣毀,邑人請帑購置祭器。
崇聖祠、名宦祠、鄉賢祠。
(各縣學同)
山陽縣儒學,舊建于滿浦坊慰司地,元至元間遷于舊酒庫橋南,至正時毀于兵。
明洪武初,知縣羅傳道改建于察院西。
景泰初,塑四配十哲像。
成化五年,巡撫滕昭、知府楊泉複拓地建廟,學制與府略同。
弘治後,知縣樂護、周好山、楊日敬、田孔陽相繼修葺。
天啟四年,知府宋祖舜、知縣孫肇興重修。
清康熙二十四年,總漕徐九齡、知府高美修理棂星門。
雍正六年,教谕王熙載複修。
九年分置阜甯縣,教谕訓導未分。
乾隆三年加修。
二十三年,知府伍諾玺重修。
鹹豐十年修大成殿。
光緒十五年,邑人請帑重建尊經閣。
阜甯縣儒學在城内東南隅。
雍正十年初立縣,以廟灣場社學為之。
乾隆三十六年,知縣陳科鋁謀改建。
四十年,知縣閻循霦移建今地。
嘉慶十七年,知縣陳玉成大修。
二十二年,知縣裘增慶建明倫堂、尊經閣、齋房、學舍。
道光二十三年,知縣錢兆麟重修大成殿,浚文渠。
同治元年,知縣畢培貞重建棂星門。
九年,知縣沈國翰等重建大成殿。
十一年,訓導範鳳藻重建泮池、石橋。
光緒元年,重建尊經閣。
十二年後,曆屆續修大成殿、明倫堂、崇聖祠等處。
鹽城縣儒學在縣治南。
宋紹興間,知縣黃萬頃建。
自宋至元,凡三毀于兵。
明洪武初,知縣陳天瑞重建。
永樂、景泰、成化間相繼修治。
正德初,知縣王明徹重修。
嘉靖間,知縣姜潤、程節、葉路新先後修葺。
萬曆九年,知縣楊瑞雲增修。
清康熙十年,教谕張星轺募修。
三十三年,知縣武臯修聖殿、兩庑。
四十八年,知縣馬化蛟修文昌閣、儀門。
五十三年,知縣盛弘邃修明倫堂。
雍正二年,知縣于本宏修文昌樓、敬一亭。
七年,知縣孫蔭孫修明倫堂。
乾隆八年,知縣沈世道修大成殿、兩庑、泮池、各門、垣牆。
十二年,知縣黃垣重修。
嘉慶六年,知縣林槐、教谕錢燕習重修。
二十四年,修棂星門。
道光十二年、同治八年皆改建大門。
光緒十七年,邑人改浚泮池,于泮池東開文渠。
清河縣儒學,宋德祐初建于舊縣之西大清河口。
景定元年河決,縣遷治甘羅城,學随之。
元末毀。
明洪武初,知縣孔克勳改建于縣治東南小清河口。
正統五年,署縣事知州李信圭、天順時知縣盧甯修。
成化後,提學陳選、張缙以次修造。
知縣劉慧作泮池而橋之。
正德中,提學張璿建棂星門、講堂、号舍。
嘉靖間,知縣吳宗吉加葺。
隆慶間,知縣張維城重建。
天啟元年,河決,學宮遂圮。
三年,教谕高崇谷遷于舊基西北數十步,以遠河患,漸次增造。
清順治六年,教谕嚴補宸加修。
康熙十二年,訓導朱彜複修。
十七年,知縣王登龍重建啟聖祠及兩庑。
十八年,增建尊經閣。
二十七年,知縣管钜培甬道以達儀門。
三十年,大修。
五十九年,署縣事王三謙重修尊經閣。
六十年,知縣郎燦重修明倫堂。
雍正九年,署縣事戴昕重修正殿。
十一年,知事許逢元修明倫堂。
十二年,建崇聖祠。
乾隆十年,教谕黃中理修。
十四年,教谕吳贻恕重建東西二坊,主簿潘念蓼建泮宮坊。
十五年,知縣朱元豐修明倫堂。
新縣儒學舊在山陽治,始于嘉靖九年,工部主事邵經濟建崇景堂于清江浦漕廠署左。
隆慶、萬曆年均增修。
天啟六年,從事丁祭。
清康熙十六年,河督靳輔重建先師殿。
二十三年,淮道常君恩重建尊德堂、棂星門。
三十七年,河督于成龍奏改稱文廟。
乾隆二十四年重修。
二十六年始奏改為清河學宮。
四十二年,河督薩載重建。
道光三年,河督黎世序及邑人重建。
鹹豐十年毀。
同治四年,總漕吳棠重建大成殿。
十一年總漕文彬修建尊經閣、齋房。
安東縣儒學在縣治東南。
元至正間,安東萬戶張漢英始建,後毀于兵。
明洪武三年,知縣束贽重建。
宣德七年,典史栗整重修。
景泰初,教谕葉瑾、邑人梁璧重修。
天啟三年,教谕潘士謙重建正殿,高廣于舊制。
崇祯間,知縣王敬承、教谕史龍瑞重修。
清順治初,知縣劉聘加修。
康熙九年大水,廟學頹廢。
十一年,訓導吳正名、顧昌重修。
雍正四年,運判張涵、邑人程銮修正殿、兩庑,程俊、孫朝宗捐修崇聖祠、明倫堂。
桃源縣儒學在縣治南,元縣尹劉整建,後毀于兵。
明洪武初,知縣王仁重建。
正統、景泰間知縣張端、趙紀增修。
弘治後知縣崔獻、李廷鵬、黃時康、王敬賓、曹夔相繼修葺。
萬曆間,知縣華存禮、龔奭重修。
清順治十四年,知縣鄭牧民重修。
康熙七年圮。
十九年,知縣萬謙、教谕史逸嗣、訓導劉蕃募資修建。
四十九年,知縣田養民重修大成殿、明倫堂、兩庑。
雍正七年,知縣眭文煥率紳士重建大成殿。
乾隆九年,教谕梅理重建各門、缭垣、兩庑、名宦、鄉賢祠。
十七年、道光二年、二十七年,均重修。
鹹豐十年毀。
同治二年,知縣張景賢重修。
揚州府儒學,在府治後儒林坊,宋建。
明洪武中,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