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無岐異。
已将制造槍炮數月大概情形,由電奏陳,當蒙慈鑒。
查江甯制造局,所造後膛擡槍,系屬新創,各處均無此式。
其兩磅子後膛快炮,亦與滬制一律。
此外炮架、炮彈各種槍拉火等件,曆經解由南、北洋分撥各軍應用。
隻以經費有常,款項奇绌,未能加撥,以期擴充。
惟局設在江甯城外,曆經締造,粗具規模。
且居腹地形勝之區,一旦海疆有事,尚須在此制造,接濟軍需,庶幾緩急足恃。
至上海制造局并造各項快炮,除炮台需用之大炮外,其四十磅一種,即北洋之十二生的快炮,十二磅一種,即北洋之七生的半快炮,六生的半快炮亦即湖北之三生七快炮。
洋廠名稱雖殊,尺寸則不差累黍。
令由該局與天津、湖北兩局,逐一比試,均無參差。
其快利新槍,系就舊機參用人工所造,亦頗便利,究嫌費繁工多,出于甚少。
去年遵饬各軍,改用小口徑毛瑟槍,本拟訂購此項槍枝槍彈機器,專一仿造,以歸一律。
訪之滬上各洋行,需款百萬,為期三年。
一時無此财力,遂仍用舊機,更易機簧,添配車座,訂購改造七英裡九口徑毛瑟槍枝、槍彈、機器等件。
按照合同,每日出槍十枝,現将到齊,安裝告竣。
當饬董率員司與工監造。
嚴定課程,如有廢弛虛糜,據實參辦,并按年、按季,将制造軍械數目,分饬造冊奏報,以昭核實。
惟值朝廷整軍經武之秋,疊饬天津、湖北、上海、江甯各局廠,迅速擴充制造槍炮,以供各省各軍之用,備豫不虞,允操自強之勝算。
查各局兼造各項快炮,均系新式,尚敷應用。
至仿造小口徑毛瑟槍,僅隻湖北、上海兩廠。
其機器一系新購專門,一系舊式更改。
能力所限,造槍之數目,多方懸殊,各處通用,恐難遍給。
前與直隸督臣裕祿、湖廣督臣張之洞,往還籌商,添購造槍新機,無論津、鄂、甯、滬何廠,承造拮據,電複鹹以“款绌”為詞。
惟制造能否擴充,軍火不緻減少,胥視經費之盈绌以為衡。
江甯制造之需,向由南、北洋照額勻撥,歲有常經。
上海則專恃制造二成洋稅,以資工作。
但冀稅收暢旺,撥款加增。
各司道局,分認改撥三廠常費,以期籌解。
除備常年操防軍火而外,拟令極力撙節,另款存儲,以備添購仿造小口徑毛瑟槍機器一部,并一面與洋行照式議購。
所立合同,分期交款。
要以三數年内,機器購齊。
其有不敷,另再設法辦理,俾與湖北槍炮廠,分途仿造。
可期儲備日裕,機械日精,藉以仰副聖主建威銷萌之至意。
所有遵旨查明上海、江甯兩局現有機器及每年造成軍械數目,并籌議擴充制造緣由,除分咨查照外,理合繕單恭折,具實複陳。
謹奏。
光緒二十三年劉坤一奏撥湘鄂兩省軍械折
臣先後接準湖南撫臣陳寶箴來咨:湘省挑選練勇,教習洋槍,設立制造公司,仿造各種槍炮子藥,及創設武備館,挑選學生,教習陣圖,操演手法,請饬局撥發快槍及各種快炮、水旱雷藥彈等項,以資教練仿制。
等因。
臣查湘省揀選練勇學生,教習槍炮,并拟制造槍彈藥,實為自強要圖。
所需槍炮藥彈,自應不分畛域,由江南協撥濟用。
當饬金陵軍械所,撥發曼裡夏後膛洋槍一千杆,配齊無煙藥彈五千顆,十管格林炮一尊,四門神機炮一尊,五管神機炮一尊,十二磅田雞炮一尊,一磅史高德一尊,街丁仿克虜伯六生脫密達過山炮一尊,各配子彈二十顆,各種水、旱地雷各一具;江南機器局撥發小炮藥五千磅,細槍藥五千磅,并饬将購存該局之哈乞克司二磅子過山快炮,撥發十二尊,配齊炸彈六千個,銅管拉火八千枝,分别交由該省員紳熊熙齡、蔣德鈞等,領運回湘應用。
又準湖廣督臣張之洞,以鄂省各軍,改練洋槍,所有局存局造快槍,不敷應用,商請協撥德國十響毛瑟快槍二千枝,配彈四十萬顆。
等因。
并經臣饬據江南機器局,将前項毛瑟槍彈,如數撥交鄂省領運委員候選知縣蘇晉等解回,以資撥用。
除咨部查照外,所有協撥湘、鄂二省槍炮子藥緣由,謹附片陳明。
謹奏。
光緒二十五年劉坤一請撥補三廠常費折
竊臣疊奉上谕:饬令各機器局酌定快槍、快炮、新式槍子炮彈,分量互相讨論,如式制造,并饬就原有局廠,切實擴充。
各等因。
欽此。
嗣又欽奉懿旨:行軍利器,以後膛快炮、小口徑毛瑟槍為最。
現時南北洋及湖北各省,均設機器制造等局。
自該督撫就地籌款,移緩就急,督饬局員,認真考求,迅即制造。
等因。
欽此。
仰見皇上修明武備,于以建威銷萌,莫名欽服。
方今強鄰環伺,伏莽潛滋,非整饬戎行,無以立自強之本,非講求利器,無以操制勝之權。
現值各軍改練洋操,是制造槍炮子彈,俱應一律如式,縱分途仿制工作,可泯參差,即衆軍合操,心志亦能專一。
疊經臣恪遵聖谕,分饬金陵、上海兩機器局,欽遵辦理。
惟查各省設局,自行制造,初皆博收約取,近益推陳出新,舊式軍械均已停造,如金陵局之後膛擡槍,上海局造之快利新槍,各軍均稱利用,大小炮位,亦皆合宜。
第金陵一局,本專供南、北洋各軍之用,機器無多,經費有限。
凡轉輸京畿饋運鄰省,及南、北常年操防,大批軍火,胥由上海機器局制造供用。
近來奉撥之軍械益夥,所用之工料倍增。
嗣後添設煉鋼、栗藥、無煙藥三廠,規模粗備,講求漸精。
前辦局員,請撥專款六十萬兩,購辦槍炮等機,原為擴充制造地步。
隻因款巨難籌,議而未購。
現以快利槍機簧略異,已就原有槍機,酌量更換,添購各項機器,改造小口徑毛瑟槍,及制造彈機一部。
又該局之十二磅子、六磅子兩項快炮,與北洋之七生的半快炮,五十七密裡快炮,核其口徑、子彈相同,本系常川自造。
惟查北洋之七生的快炮,湖北之三生七快炮,與南洋所購之六生的快炮,犀利便捷,為陸軍所必需,均應籌備,亦就舊有之機,酌量配換,并添購煉鋼機爐等件,共計價銀三十八萬餘兩。
由此專精仿造,則槍炮子彈,與洋局鄂廠,均系一律,自免叢雜之弊。
特是制造經費,以二成洋稅為大宗。
複因煉鋼、造藥,事屬創辦,所費不敷勻撥,仰蒙饬部核準在案,于江海關稅厘項下,每年撥銀二十萬兩,作為三廠常費。
第稅收盈绌無恒,常費欠解甚巨,若非另請指撥的款,恐緻機價兩懸。
疊據該局詳請奏咨前來。
臣查制造槍炮,以歸一律,實屬自強而圖,勢難延緩。
該局僅就原撥之二成洋稅,三廠常費,騰挪估計,添造槍炮等機,辦理尚屬撙節。
惟江海關撥款浩繁,收不敷放。
此項三廠常費,關局均請改撥,已經據詳咨部有案。
稅厘俱屬正項,制造亦關重要。
既難挹彼注茲,惟有仰懇饬部另籌的款,如數撥補,俾資制造,而厚儲胥,藉副朝廷整軍經武之至意。
所有遵旨籌議擴充制造添配槍炮機件,請撥補三廠常費各緣由,除分咨外,謹會同北洋大臣直隸督臣裕祿、江蘇巡撫臣德壽恭折複奏。
光緒二十六年劉坤一奏撥武衛軍械折
查接管卷内,總理武衛全軍大學士榮祿來電,請撥江南造存擡槍數杆,以備試驗,又請撥有箭槍子,及無箭槍子各百萬顆。
等因。
當經前署臣鹿傳霖,饬令金陵機器局撥發擡槍五枝,每枝随帶槍子二百顆,上海機器局,撥發有鉛箭毛瑟槍子一百萬顆,無鉛箭毛瑟槍子一百萬顆,派委候補知縣蕭仁晖管解赴京投收。
應需運費,由江南籌防局撥給,彙案造報。
又據總統武威、右翼、先鋒軍江西按察使陳澤霖呈稱:所募丁漸齊,應需軍火,趕辦不及,請在金陵軍械所撥發濟用。
等情。
并經前署督臣鹿傳霖,饬令該所撥發比國後膛槍三千五百杆,無煙藥彈三十萬顆,毛瑟馬槍二百五十杆,藥彈二萬五千顆;英武後膛擡槍一百四十杆,自來火子一萬四千顆;前膛來福槍三千五百杆,洋槍藥七千磅,銅火三十五萬顆,皮紙三萬五千張,鉛子二千六百二十五斤,兩磅熟鐵過山炮四十二尊,細炮藥七百五十六磅,開花子五百零四斤,實心子一千零八斤,銅管自來火一千六百六十枝,皮紙七百五十六張,三磅快炮八尊,開花子一千六百顆,炮火一千六百付,銅殼四百個,銅螺絲拉火一千六百個,無煙藥二百四十磅,炸藥二百磅,白布單帳棚二百架。
交由該軍來員,領運回營,俾資應用。
均未及具奏移交前來。
理合附片陳明。
謹奏。
光緒二十六年正月劉坤一奏為遵旨查明經發槍炮等項數目折
竊臣承準軍機大臣字寄奉上谕:有人奏南、北洋所存新、舊槍械甚多,為魏光焘、唐仁廉、牛師韓、宗朝儒、劉樹元諸軍所領,遣散後曾否繳回,請饬查明等語。
着增祺、裕祿、劉坤一查明原領暨已繳、未繳各種數饬知該統領等,限期繳回。
其有業經回籍,及病故者,即行文該省,傳知該員及該家屬,迅即一律清繳,毋任隐匿。
魏光焘一軍所領槍械,已否繳回,即着該撫據實奏複。
将此各谕令知之。
欽此。
跪聆之下,仰見朝廷綜核軍實之至意!臣查甲午調防,各軍雲集。
所需槍炮,由南、北洋各省協撥接濟,解交臣榆關行營:各項洋槍二萬一千九百零六杆,擡槍、背槍二千二百六十杆,大小炮位二百三十六尊,地雷一千二百六十具,洋火箭五百四十枝。
又調防各軍随帶槍炮榆關呈繳各項洋槍二千四百零五杆,擡槍二百十杆,大小炮位六十五尊。
總共經收各項洋槍二萬四千三百十一杆,擡槍、背槍二千四百九十杆,大小炮位三百零一尊,地雷一千二百六十具,洋火箭五百四十枝,當即分發各軍操用。
事定撤防,各軍統領所領槍炮,有帶赴陝甘剿辦回匪者,有帶往各原省操用,繳存該省,撤防遣散,就近呈繳天津、奉天、河南等處者。
按照數目,共計未經繳回各項洋槍一萬五千一百十九杆,擡槍、背槍九百杆,大小炮位三十四尊,地雷一千一百五十具,火箭三十七箱。
其撤防遣散各軍,當經臣督饬各該統領,逐一查明何項槍炮,在何處領用者,仍繳何處。
在臣行營軍械所領用之槍炮,除遺失,并駐紮海濱之軍,被海水沖失,及操演炸裂、損壞各項不計外,其餘槍炮各件,按照原領數目,當即饬令一律呈繳。
臣於回任後,派委知縣劉世芳,運回江甯,發交軍械所,存儲備用。
至統領武衛軍陝西巡撫臣魏光焘等軍,帶赴各械槍炮,曾否一律繳清咨各該省督撫臣查明,迳行具奏,并知照南洋備案外,所有前在榆關,經收發槍炮等項數目,謹恭折奏陳,并繕具清單,恭呈禦覽,伏乞聖鑒。
謹奏。
奉朱批:“該部知道。
單并發”。
光緒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周馥奏吳淞無煙藥庫天熱自焚折
據辦理兩江督練公所道員朱恩绂等詳稱:本年六月二十一日,接代統第八标都司張繼良電:吳淞三官堂炮台無煙藥庫,因天熱自焚,計毀少藥八千餘磅。
當即督勇救息,并未傷人。
經臣批饬将該台官陶鼎先行撤差,另行遴員接充。
并查明失事實情,具複核辦去後,茲據查明詳複:該藥庫房屋淺狹,存藥過多,時值炎暑,熱氣内蘊。
兼之庫内,存有最陳六磅快炮無煙藥。
此項藥性,愈陳愈易發火。
失慎實由于此,委無他故。
等情。
前來。
臣查無煙火藥,曆年過久,硝酸與棉花,漸漸分離,偶觸熱氣,易緻失事。
今年伏暑酷熱,庫房淺狹,實屬人力難施。
惟所毀藥,為數甚巨,雖未傷斃人口,該台官究屬疏忽,咎無可辭。
所有吳淞炮台總台官補用都司陶鼎,應請交部議處,以示懲儆。
除通饬将此項藥庫妥籌防範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
謹湊。
光緒三十四年正月初七日端方奏為
上海機器制造局第十九次支用各款查照成案開單核實報銷折
竊查上海機器制造局,制造各項軍火,動用二成洋稅,截至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底止,業經分案開具清單奏銷在案。
茲據蘇松太道梁如浩,會同總辦該局道員張士衍,将光緒二十八、二十九兩年分,支用各款,遵照部核,并年開報。
計舊管項下,上屆冊報存庫平銀一百三十萬一千二百三十七兩一錢三分三毫;新收項下,二十八、二十九兩年,續收江海關二成洋稅庫平銀二百二十六萬三千四百九十九兩二錢有奇;又收稅厘項下,奉撥二十八、二十九兩年,三廠常費庫平銀十二萬兩;又收鎮江關、淮運司三廠常費,庫平銀各四萬兩;又收蘇藩司庫平銀四萬五千兩;又收司蘇糧道、江糧道、江南籌防局、江西督銷局、湖南督銷局庫平銀各二萬兩;又收金陵厘損局庫平銀一萬兩;又收福建善後局解還軍火工料庫平銀六千五百兩,雲南善後局八萬二千七百六十兩,江西省一萬九千二百八十八兩九錢有奇,湖南善後局一萬二千兩,奉天省一萬二千六百兩,共收庫平銀二百七十六萬一千六百四十八兩二錢有奇。
管、收兩項,共合庫平銀四百六萬二千八百八十五兩三錢有奇。
開除項下,共用庫平銀一百九十一萬六千七百九十兩六錢有奇;實存項下,計存庫平銀二百四萬六千九十四兩七錢有奇。
此項存銀,或系存而未用物料之價值,或系造而未完各件之工料,均系已經動用之款。
今具照案核作銀數列存,歸入下屆開報,俾清眉目。
其支用一切款項,均經遵章先行詳請咨部立案。
茲将收、支銀數,及委員司事、中外工匠薪工,購制軍火器具各項細數,照章分造清冊,詳請核辦。
并聲明自光緒二十八年正月起,至二十九年十二月底止,遵照部章,應扣六分平銀,共扣提庫平銀三萬八千二百八十六兩五錢有奇,存儲候撥等情。
具詳請奏前來。
伏查該機器局,制造諸事,悉仿西法,用料多系洋産,工資物價,均無定例,支用款項,難以常例相繩。
此次冊開各項,詳細察核,均系實用實銷,毫無浮冒。
謹照成案,彙繕清單,恭呈禦覽。
合無仰懇天恩,俯準核銷,以清款目。
除将送到清冊,分别咨送外務部、度支部、陸軍部、農工商部查照,并饬将以後收支各款,接續造報外,所有上海機器制造局,自光緒二十八年起,至二十九年十二月底止,支用各款,列為第十九案報銷緣由,謹會同北洋大臣直隸總督臣楊士骧、江蘇巡撫臣陳啟泰,恭折具陳,伏乞皇上聖鑒訓示。
謹奏。
奉朱批:“該部知道。
單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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