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亦令甯朔衛照例收租。
解送歸化城。
散給原管業主收領。
其兩旗交錯地畝。
均畫界立石。
毋許越種。
應如所請。
從之。
○是日起。
上以祭社稷壇。
齋戒三日。
○丙戌。
谕太常寺。
樂舞生等俱系供應祭祀之人。
伊等所得米食。
雖足食用。
但每月支領錢糧銀僅三錢九厘。
不敷用度。
今特加恩。
每月每人給與錢糧銀六錢。
○谕管理八旗米局大臣等。
米局之設。
原在悉心籌畫。
妥協辦理。
如以多貯米石為事。
争相采買。
既有官局争買收貯。
商民百姓又複偷籴積囤。
米價何由得平。
米局雖各有分司。
而所辦之事則一。
今米局複設之初。
辦理自必維艱。
惟在該管大臣等詳悉商辦。
不許争相采買。
凡收發米石。
籴籴價值。
彼此酌定畫一。
妥為調劑。
務使米價平減。
俾兵民均沾實惠。
至旗人支領米石。
不準賣于民人。
準其賣于官局者。
原為禁止民人囤積居奇之弊。
以平市價耳。
官局收買米石。
酌令兵民籴買。
均有裨益。
若不嚴禁偷賣于民。
則官局米石既少。
不但市價不能平減。
轉使奸商得以囤積居奇。
而于兵民均無益矣。
從前關米時。
俱派該旗章京帶領兵丁。
查拏偷賣米石。
今竟不行查拏。
現屆關米之時。
着交管理米局大臣等、照例查拏外。
并着步軍統領衙門。
亦仍照常查拏。
○又谕、朕聞本年七月十四、十六、十七、等日。
有飛蝗從江南海州禮堰集。
飛入山東郯城縣界。
約長四五裡。
寬二三裡不等。
山東官員督率民夫。
竭力撲捕。
旋即飛去。
未曾傷及田禾。
朕思飛蝗成陣。
至數裡之廣。
既從江南飛來。
而總督那蘇圖、并未具摺奏聞。
則地方官之怠于撲捕可知。
可即寄信詢問那蘇圖、令其明白回奏。
凡督撫膺封疆之重寄。
原以惠養百姓。
為地方第一要務。
若舍此而言辦事。
則其所留心者。
不過末節耳。
今年江南久旱不雨。
計地亦廣。
朕心憂灼。
無一刻去諸懷抱。
屢降谕旨。
多方籌畫。
而總督那蘇圖、并未先期經理。
亦未将實情詳悉奏聞。
今具摺為朕躬祝壽。
又無一語及地方情形。
其玩視民瘼。
顯然可見。
朕以乂安萬姓為心。
豈有因壽誕之月。
而暫忘闾閻休戚之理。
如果經理得宜。
民人得所。
則仰慰朕懷。
所以為朕祝厘者。
莫大于此。
若或以萬壽屆期。
不肯奏及旱潦等事。
以為寬慰朕懷。
則尤不知朕心。
不識大體之甚者矣。
似此識見。
朕深為兩江地方憂慮。
可将此一并曉谕那蘇圖知之。
○廣西巡撫楊超曾疏報、浔州等五府州屬、桂平等五州縣、并鎮安、郁林、二府州、首報墾熟民猺地六頃三十九畝有奇。
田四百八十九<?土韋>。
○赈湖南石門縣、本年水災饑民。
○緩徵四川射洪、遂甯、三台、中江、蓬溪、銅梁等六縣、本年水災額賦有差。
兼赈饑民。
○赈甘肅武威縣本年水災饑民。
○順天鄉試以順天府府尹陳守創、為監臨官。
吏部尚書孫嘉淦為正考官。
禮部侍郎吳家骐、為副考官。
○丁亥。
祭先師孔子。
遣和親王弘晝行禮。
○谕、川省遠在西陲道路之難。
甲于天下。
其中棧道偏橋更為險隘。
每年資藉民力随時修補未能一勞永逸行旅跋涉艱辛深可轸念。
着四川巡撫碩色、會同西巡撫張楷、委員确勘。
将應行修理之處。
分别南棧北棧。
兩省分任修理。
即動用該省存公銀兩以為工費。
将來工竣之後。
交與地方官不時稽查。
如遇暴雨大水沖塌過多之時。
仍準詳報。
酌動公項修整俾永遠堅固以便行人
○赈甘肅新渠、寶豐、二縣本年水災饑民。
○戊子。
祭大社大稷。
上親詣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本月十九日。
朕奉皇太後恭詣泰陵祭奠。
内外大臣等、屢以禾苗在地。
奏請停止前往。
朕再四思維。
今年乃皇考三周忌辰。
與常年不同。
若不親行瞻拜之禮。
心實不安。
當亦為臣民之所共諒。
至于住宿之地。
有礙民間禾黍者。
已谕令向導官、會同地方官詳勘。
照數給與價值。
其設立營盤之處。
略加平治。
不必過于修整。
沿途随從人等。
若有踐踏田禾者。
着該管大臣、派員稽查禁約。
應拏究者即行拏究。
應題參者即行題參。
該督亦派地方官一體查察。
毋得瞻徇。
此次内廷随侍之人。
朕已極力簡省。
其陪祭扈從之大臣官員。
除欽點外。
所有宗人府、八旗、及各部院衙門、照例派出三分之一人員。
俱不必前往。
可即傳谕各處知之。
○命酌定各省緩徵錢糧、分别帶徵之例。
谕曰。
各省緩徵錢糧。
例于下年帶徵。
以完國課。
朕思年谷荒歉。
有分數多寡不同。
若本年被災尚輕。
次年幸值豐收。
則完納帶徵之項。
尚不至于竭力。
若本年被災較重。
則民間元氣已虧。
次年即遇豐收。
小民既完本年應輸錢糧。
又欲完從前帶徵之項。
力量豈能有餘。
必至竭蹷從事。
朕念切養民。
闾閻生計。
日籌于懷。
今朕慮及此。
其如何酌量變通。
着為定例。
惠濟斯民之處。
九卿定議具奏。
○又谕、八旗空閑處所。
建造房屋一事。
據王大臣原議、八旗所有空閑處所。
多寡不一。
若令各按旗分居住。
則房屋間數不均。
應俟建造完時。
着就近每人不過三間。
均勻分給居住等語。
今此項房屋。
已經造成若幹處所。
若俟全完方分給居住。
不惟已成房屋。
棄置無用。
且令窮苦兵丁。
照常出租賃房居住。
未得先沾實惠。
着交與八旗、将現在造成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