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奇台、保安等營。
各按遠近分汛管轄。
又西固城守一營向設都司一員。
馬步守兵二百一十七名。
現在番回新附族多地廣請添設千總一員。
把總一員馬步兵八十三名。
合原額共足三百名至安西鎮屬之沙州協、所轄有踏實一營去沙州三百餘裡文移每稽時日。
請就近改歸安西鎮管轄。
峰疊城防禦之兵。
舊派文縣營把總管轄。
不相聯屬。
請将峰疊城之文縣營把總、仍徹回文縣。
均應如所請。
從之。
○準噶爾部人尼瑪、特古斯、博羅特、三人來降。
命賞給安插如例。
○調鑲紅旗漢軍副都統策楞、為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庚寅。
秋分。
夕月于西郊。
上親詣行禮。
○戶部議覆、給事中阿布納奏、請停扣八旗兵丁借支米石。
緩至己未庚申秋冬二季扣還。
以平米價一摺。
查八旗甲米。
已陸續開倉給放。
請即行令各旗、除現在發倉大檔。
仍行開放外。
所有此季扣存米數。
作速造冊送部。
再發各倉補行支給。
至本年冬季應扣米石。
統俟己未庚申秋冬二季再行扣還。
得旨。
依議速行。
○辛卯。
太祖高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八旗喂養馬駝。
黑豆在所必需。
今戶部因倉貯豆少。
請每月減半支放。
朕念兵丁等、若自行添買。
不無多費。
且在京收買。
恐市價益昂。
今年山東、河南、兩省。
收成尚好。
應于山東采買五萬石。
河南采買三萬石。
共八萬石。
足敷支放之用。
着該部行文東豫二省巡撫、酌量地方情形。
支動正項錢糧。
分令各州縣采買。
嚴禁短價病民。
及胥役侵蝕等弊。
務須于河凍之前。
委員運送抵通。
勿緻有誤臘月以後支放之用。
其豆價并腳價等項。
仍造冊報部核銷。
至東省本年應徵黑豆十一萬石。
又帶徵乾隆二年緩徵黑豆五萬三千餘石。
今又采買五萬石。
雖該省原系産豆之地。
但恐官收既多。
則民間交納。
或不能如期全完。
着将帶徵之五萬三千餘石。
于本年徵收一半。
于乾隆己未年徵收一半。
以纾民力。
該部即遵谕行。
○工部議準、貴州總督張廣泗奏稱、黔省地方。
鎮遠以上。
自昔不通舟楫。
查自都勻府起、由舊施并通清水江。
至楚屬黔陽縣。
直達常德。
又由獨山州屬之三腳<?屯土>達來牛古州、抵粵西屬之懷遠縣。
直達粵東。
乃天地自然之利。
請在各處修治河道。
鑿開纖路以資挽運而濟商民。
從之。
○停徵甘肅柳溝衛所屬之八九道溝等處、本年水災額賦。
兼赈饑民
○壬辰。
谕、今歲江南武闱。
例應下江巡撫主試。
但蘇松數郡。
亢旱歉收。
十月間正需籌畫赈恤撫綏諸務。
許容駐劄蘇州。
便于就近料理武闱着總督那蘇圖考試。
後不為例。
○癸巳。
萬籌節。
上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太廟後殿。
○遣官祭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顯佑宮、東嶽廟、城隍廟。
○詣皇太後宮行禮。
○禦太和殿。
王以下文武各官、進表行慶賀禮。
○兩廣總督鄂彌達遵旨議覆、開采銅礦。
為鼓鑄之所必需。
且試采之時。
原系召募附近民人。
分别勘驗。
無慮有聚衆滋事、及朦蔽冒開等弊。
今提督張天駿因橫山礦徒一案。
奉旨申饬。
遂欲藉海疆安靖之名。
禁止開采粵東礦山。
以為将來卸責自全之計。
應請饬令協力辦理。
得旨、這所奏甚是。
地方大吏。
原以地方整理。
人民樂業為安靖。
豈可以圖便偷安。
置朝廷重務于膜外。
而謂之安靖耶。
橫山礦徒一案。
張天駿即應處分。
而此複藉安靖之名。
為卸責自全之計。
甚屬推诿因循。
罔顧公事。
張天駿着議處具奏。
該部知道。
○甲午。
谕、據倉場侍郎塞爾赫等奏稱、江南興武、江淮、金山、太倉、鎮海、等十二幫。
在通漕之中。
最為貧乏。
本年挽運北上。
中途又多繁費。
今旗丁紛紛呈訴。
無力回南者。
約船二百餘隻。
謹據實奏聞。
可否量借通濟庫輕赍銀兩。
以資回空之費等語。
今年因疏浚運河。
開兌較遲一月。
及至渡黃。
又因清口淤阻。
以緻途次濡遲。
弁丁等星夜趱行。
較平時多費工力。
朕心轸念。
着漕運總督、确查明白。
将其中努力急公之運弁運丁等、量加恩賞。
以獎其勞。
至江南興武等十二幫、計船二百餘隻。
按丁每名借給銀十六兩。
俾路費有資。
得以早回水次。
該部即遵谕行。
○吏部議覆、理藩院奏稱、理藩院筆帖式出身人員。
舊例升至郎中。
始仁與各部郎中較俸升轉。
現在人員壅滞。
請于升至員外郎之時。
即與六部員外郎論俸升補。
應如所請。
至所稱理藩院筆帖式出身之中書、小京官、與六部蒙古筆帖式、論俸升補六部蒙古主事。
既于六部升轉。
未免壅滞。
且該員等亦未谙六部事務。
請嗣後理藩院蒙古主事。
除堂主事保題外。
餘即以應行題用之人。
與俸深之筆帖式、中書、助教等、按缺輪用。
從之。
○戶部議覆、福建巡撫盧焯遵旨議奏、閩省納粟捐監事宜。
請就各府、廳、州、縣、大小。
酌定谷石。
分别捐貯。
惟台灣一府。
素稱産谷之區。
倉貯充裕。
毋庸議捐。
所有台灣生俊。
情願報捐者。
令取本籍供結送司。
轉饬泉防廳收納。
其駐防旗人、及在閩年久。
已經入籍者。
亦準一體捐納。
應如所請。
從之。
○乙未。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卷之七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