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四年。
己未。
二月。
癸巳。
谕、朕從前降旨。
将代賠祖父虧空已奉恩免人等、停選停補者。
俱準歸入伊等班次铨用。
其應追賠祖父虧空革職之員。
亦準一體開複。
今朕念旗人有因代賠祖父虧空。
力不能完。
治以枷責之罪者。
此等人員。
與本身虧空。
及緣事枷責者。
究屬有間。
概行擯棄。
情亦可憫。
伊等如願考試。
着該旗查明。
除原案内載有不準考試字樣外。
俱準一體考試。
俾各奮勉自新。
以昭朕格外加恩之至意。
○又谕、各部院堂官、到乾清門者。
朕令開寫名單進呈。
或因部院之事。
有所詢問。
或因萬幾之暇。
以備召見。
今日禮部侍郎木和林。
既經開送名單。
及傳伊進見。
業已散去。
殊屬不合。
着交部察議。
○吏部議準、鑲黃旗滿洲副都統署直隸馬蘭口總兵布蘭泰疏稱、各部院及各旗辦案。
如因限期已屆。
将不應駁查之事。
故行駁查以圖展限。
并将不關緊要之事。
混行駁查以滋事端者。
請令稽察之科道查參。
從之。
○調四川龍安府知府李天祥赴部引見。
○甲午。
遣官祭關帝廟。
○谕、朕前降旨。
内廷編纂刊刻諸書。
許各省翻刻刷印。
廣為傳布。
蓋以五經通鑒等書。
為士子誦讀所必需。
而内廷纂刻者。
實為善本。
可以裨益後學。
為藝苑之津梁也。
至朕所制樂善堂全集。
及日知荟說。
乃就朕所知所見。
着為文辭。
其能闡發聖賢之義蘊與否。
究未能自信。
年來頒賜廷臣。
亦不過令其閱看。
豈可與經史并列。
令天下士子奉為誦習之赀乎。
今巡撫石麟、法敏、先後奏請頒發二書。
欲為翻刻流傳。
是不知朕心之甚矣。
二臣既有此奏。
恐他省踵至者不少。
朕一一批示。
不勝其煩。
特降此旨。
谕令共知之。
○谕曰。
喀爾喀頭等台吉額默根。
兩次使往準噶爾。
着有勞績。
加恩授額默根為紮薩克頭等台吉。
到京時、仍在乾清門行走。
管旗章京滿集拉。
此次亦前往準噶爾。
加恩賞銀二百兩。
○兵部議準、福州将軍隆昇疏請、各省駐防都統等到任時。
将所屬旗營軍裝器械。
委員盤查。
取該管官印結。
造冊報部。
倘委查保題後。
有缺少者議處。
從之。
○乙未。
遣官祭昭忠祠。
○江西巡撫嶽浚議奏、江廣向有随漕帶運之例。
江省漕船。
載多身重。
難再加裝。
若雇民船另行。
旗丁又難兼顧。
且江省民船。
不谙北河水道。
仍須逐段更換。
一路水腳費重。
到京價昂。
無益平粜。
請照廣省例停止。
下部議行。
○免甘肅靖逆衛乾隆三年風災額賦七分之二。
○丙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命刑部尚書尹繼善、左都禦史魏廷珍。
刑部左侍郎劉統勳、工部右侍郎阿克敦、閱會試回避卷。
○召琉球國使臣向啟猷、金震、進見。
賜其國王尚敬、禦書永祚瀛堧扁額。
并加賞緞有差。
○準噶爾部人孟克特穆爾、與其弟紮木素、來降。
賞給安插如例。
○免陝西鹹甯、鎮安、二縣乾隆三年水災額賦。
并豁坍地銀糧。
○免甘肅柳溝衛乾隆三年蟲災額賦六分之一。
○丁酉。
工部議覆、直隸提督永常疏請、三道溝等處。
開挖煤窯。
應令該提督、會同直隸總督确查。
于地方有無滋擾。
并令欽天監委員相度。
于行宮有無妨礙。
再行定議。
得旨、古北口外三道溝等處。
請開煤窯。
朕祗期于地方并無滋擾。
兵民實有裨益。
至于行宮。
不過暫時巡幸之所。
其有無妨礙。
不必議及。
餘依議。
○戊戌。
谕、額驸策淩、回赴軍營。
着賞銀一萬兩。
○戶部議準、湖廣總督宗室德沛疏稱、永順、永綏、兩屬。
系新辟苗疆。
專綱引鹽。
運遠費繁。
請照江西吉安口岸之例。
免其輸納引稅。
從之。
○江南狼山鎮總兵許仕盛奏、海船駕帆。
上有頭中。
旁有插花。
商船近多制用。
乘風駛行。
盜艘易滋弊混。
應請禁止。
下沿海各省督撫提鎮議。
佥稱、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