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爾八旗襲補世管佐領、俱造具家譜進呈。
甚屬明白易看。
嗣後歸化城土默特襲補世管佐領之時。
亦着造具家譜。
一并進呈。
○吏部等衙門奏、直隸地方雨澤稍愆。
實臣等奉職無狀。
有幹天和。
以緻上廑宸衷。
特頒谕旨。
以政事或有失于寬縱。
及失于嚴刻之處。
今臣等據實直陳。
再四思維。
實無阙失。
惟有交相勸勉。
以仰副儆戒疇咨之盛心。
至附近京畿地方。
各屬米價。
均屬平減。
直隸被旱之處。
現今該督将常、社、倉谷。
借給口糧籽種。
俾得及時耕耘。
舉凡利濟闾閻之道。
業已備極周詳。
查從前備荒各條。
如緩徵以纾民力。
發粜以平市價。
或免稅通商。
采買撥運。
應請敕下直督孫嘉淦。
将地方現在情形。
詳悉籌度。
将來倘有應行區畫之處。
即将前項所議各款、次第辦理。
得旨、依議速行。
○副都禦史尹會一奏、前面奉谕旨。
各部司官年力老邁、不能辦事者。
概行沙汰休緻。
今又奉旨、江西饒州府知府張鐘年老。
着照例以京員補用。
查知府例補員外。
現在沙汰年老司員。
而忽有是旨。
不惟無以服現在沙汰各員之心。
且旬日之間。
綸綍互異。
何以昭畫一之法守乎。
伏思皇上日理萬幾。
雖總明天縱。
頭能纖毫不遺。
拾遺之任。
責在臣工。
嗣後請仿封駁之遺意。
凡降谕旨。
例行覆奏、務令述旨之大臣。
斟酌無異。
始行頒發。
倘有前後不符。
及未便奉行之處。
許其面請較正畫一。
方稱允協。
得旨、此奏甚是。
着内閣存記。
至張鐘可否仍補部員之處。
大學士會同該部、驗明具奏、
○癸亥。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戶部議準、江蘇巡撫張渠奏稱、吳江、震澤、二縣。
長報濱湖共坍沒田蕩、八十五頃六十四畝有奇。
新漲田蕩、四百三十四頃四十七畝有奇。
請将坍沒田蕩應蠲錢糧。
照例豁免。
新漲田蕩應徵錢糧。
照例入額徵收。
從之。
○甲子。
谕、今部院各将本衙門不能辦事年老官員。
查奏休緻。
朕思旗人俱賴俸饷度日、一經休緻。
必緻失所。
殊非朕愛養旗人之意。
武職官員。
因老病不能行走。
休緻者。
視伊勞績。
或賞全俸。
或賞半俸。
以養餘年。
今查令休緻文員。
俱系現在行走之人。
并非年老。
全不能行走之員。
雖不能在部院辦事。
若委以旗下看守坐堆之事。
尚能行走。
且藉此得俸養瞻。
可以不緻窮困。
着将此等休緻各員。
交與各該旗大臣。
照伊原官品級。
與武職官員一例給發俸祿。
暫令在旗下當差行走。
俟伊本旗步軍校。
及看守壇廟尉吏。
城門尉。
缺出。
即對品坐補。
○以兵部尚書楊超曾。
署理兩江總督事務。
○以輕車都尉準提保。
為綏遠城左翼副都統。
那明為綏遠城右翼副都統。
○鑄給浙江衢州府司獄印信。
從巡撫盧焯請也。
○江西巡撫嶽浚疏報、雍正十二年南昌等州縣、查覆實存墾熟田地二百六頃六十畝有奇。
○以刑部右侍郎楊嗣璟、為吏部右侍郎。
以内閣學士張照。
為刑部右侍郎。
○喀爾喀紮薩克郡王敏珠爾多爾濟。
喀爾喀紮薩克貝子策旺諾爾布、郭爾羅斯紮薩克鎮國公巴圖、并故。
各遣官緻祭如例。
○丙寅。
湖南巡撫馮光裕奏、城步苗猺不法。
現撥大兵征讨。
剿撫固當并用。
尤當審度先後緩急機宜。
伏思首逆如長坪粟賢汝輩、亦屬有數。
其他諸寨脅從者多。
大兵一至。
其能悔過投誠者。
免其剿洗。
觀望遷延者、不可徒事招撫。
急攻其中堅。
并力剿洗一二處、以振兵威。
衆苗望風膽落。
撫之斯易。
即用就撫之苗、剿不就撫之寨。
以立功贖罪。
并可驗其真僞。
再就撫苗猺。
與招募鄉男。
其能出力攻寨者。
凡寨中所有。
盡行賞給伊等。
官兵不用力者。
不得強奪。
再乾隆元年貴州古州之役。
皇上賞賜官兵平安丸。
治山岚時氣甚效。
今适當暑月。
恐有時疫。
仰懇賞賜、以備不虞。
得旨、此奏甚合機宜。
已有旨。
事權歸汝。
汝可竭力督兵。
滅此朝食也。
至平安丸、亦賞給矣。
○又奏、城步縣兇猺沈老野等。
在竹岔山、據險聚衆。
明火執械。
肆行無忌。
城步、綏甯、二縣民人。
多被劫擄。
督臣班第、不肯輕易調兵。
現密紮飛谕辰永靖道。
團練鄉勇。
協同汛兵作速圍拏。
請敕下新任提臣杜恺。
酌派将弁。
帶兵往同剿捕。
靖協副将姜煓曾。
靖州知州劉尚質。
玩縱苗猺。
通同掩飾。
殊屬溺職。
均請革職。
留于軍前效力贖罪。
得旨、如此實心為國。
實屬可嘉。
其姜煓曾等有旨谕部。
朕并不将出于汝奏之處、形諸筆墨。
汝仍應與督臣和衷辦理為是。
至此事督臣亦不過因持重而誤聽人言耳。
無大過也。
○給朝鮮國赍咨官行知中樞府事李樞、銀兩。
并恩宴一次。
○丁卯。
夏至。
祭地于方澤。
遣和親王弘晝、恭代行禮。
○谕、昨據湖廣總督班第奏稱、楚粵頑苗勾結滋釁。
亟請用兵擒剿一摺。
經軍機大臣議覆、照班第所請派兵五千名。
令鎮筸鎮總兵劉策名統領前往。
會同辰永道楊輔臣。
相機撲滅。
仍令督撫提臣商酌調遣。
再派官兵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