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故甘肅提督瞻岱谥恭勤。
○奉天府府尹吳應枚疏報承德、遼陽、海城、蓋平、鐵嶺、永吉、複州、錦縣、廣甯、甯遠、義州、十一州縣。
乾隆四年、開墾旱地一萬五千二百七十九畝有奇。
○乙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近見居官者家計多覺艱難。
而旗員為甚。
朕思百姓尚欲其盈甯。
而況居官者乎。
因欲措一久遠利益之道。
而先思其所以緻此之由。
細推其故。
蓋由于查辦虧空時。
其囊槖不足抵補。
則将房産入官。
以緻資生無策。
栖身無所。
且不獨本身為然。
旁及弟兄親戚。
平日沾其餘潤者。
亦皆牽帶于中以補公項。
而仕宦之家。
遂多緻貧乏矣。
又思當日所以如此辦理者。
蓋以其先。
各省火耗聽其自取。
漫無稽查。
而關稅正額之外。
赢餘盡皆入己。
以緻官員縱欲敗度。
恣意奢靡。
親族分肥于一時。
而不計後日之波累。
若不加意整饬。
則官箴不恤。
國法漸弛。
大為人心同俗之害。
是以我皇考乾轉坤。
密籌默運。
然後定有章程。
世風丕變。
雖滿漢官員等。
用度不能充餘。
然無甚貧甚富之别。
且不贻後日身家之患。
此我皇考仁至義盡之舉。
非言利也。
若雲言利。
則未解火耗之前。
地方一切公務。
皆系官民承辦。
今則動用公項。
公項猶前之火耗也。
然以公項不足而請動正帑者。
不知其凡幾矣。
衆所共知。
國家亦豈利此而為之乎。
又如關差一項。
從前司稅之人。
歸之私囊者。
後令報出。
即為赢餘耳。
并非現徵之外。
有所增加也。
雖管關之人。
賢愚不一。
或有奉行不善。
欲增課以見長。
因而需索累民者。
然此十之二三耳。
較之未經澄清以前。
已覺減少者蓋多矣。
朕臨禦以來。
又複核減稅課。
不下數十萬兩。
且不時嚴饬該客諸臣剔除諸弊。
至再至三。
今條奏關稅者。
尚屬紛紛。
如海望系皇考及朕簡用之大臣。
豈不知國體而但知。
言利者比。
其管理崇文門稅務。
不過盡收盡解。
盡行報官。
不似先前之入私槖。
因而見其獨多耳。
朕即另派大臣管理。
想亦如其數也。
若如禦史胡定所奏苛索種種。
朕可以信共必無。
何為加此過甚之詞耶。
崇文門稅務。
不必另議。
至外省關榷。
皆久經該督撫就近稽查。
除現設口岸。
報部有案者。
照舊設立外。
其有私行增添之口岸。
逐一詳查題報。
應留者留應革者革。
此番清查之後。
司榷之員。
若再有違例苛索者。
胥役嚴處。
官吏嚴參。
該督撫不行查察。
經朕訪聞。
必于該督撫是問。
至浒墅北新二處。
第江浙大關。
尤為緊要。
交與楊超曾、德沛、照此稽查辦理。
楊超曾德沛。
皆系國家公忠大臣。
必不肯徇庇管關之員、而贻累小民。
亦斷不肯似腐儒妄生議論。
違道以幹譽也。
此番定議之後。
各官風聞不實之言。
不得再行渎陳。
總之天下之事。
盈虛消長。
相為倚伏。
從前官員。
取盈以圖快意。
未幾而有缺正帑。
國法具在。
清查着追。
而家計蕩然。
不但取盈者不為已有。
且并失其祖父所留之業。
子孫并受其困。
比比皆然。
莫之或爽。
近觀臣工之意。
頗有以現在所行之例為不便者。
意欲将耗羨盡與本官。
司榷悉從内遣。
謂可多得養廉。
食用豐裕。
不知豪奢之習。
起于有餘。
目下多獲赀财。
不過三數年間。
俯仰從容。
欣欣得意。
未幾而匮乏随之。
且必緻仍前之虧缺公帑、而清查着追之事随之。
朕縱不能措之得當。
使受目前之惠。
又何忍縱之敗度。
以隐贻日後之憂乎。
況古雲王者之國富民。
霸者之國富士。
僅存之國富大夫。
如果百姓家給人足。
即居官者不甚豐饒。
猶不失輕重之權衡也。
且言居官貧乏者。
仍出于居官者之口。
而入于朕耳。
朕亦不過疑信各半。
究之思所以富之之心。
未如思所以富萬民之心之切也。
朕仰承皇考诒謀遠略。
一切章程。
惟有守而不失。
間或法久弊生。
随時酌量調劑則可。
若欲輕議更張。
不獨勢有不可。
亦朕之薄德。
力有所不能。
可将此曉谕内外大小臣工并八旗知之。
○又谕、滿漢進士。
原屬一體。
嗣後滿洲進士。
亦着照依甲第名次。
選用知縣。
俾其漸悉民瘼。
學習外任之事。
○又谕、本年行圍。
蒙古王等、既奏請俱各情願随圍。
着喀喇沁出派一千名。
翁牛特二百名。
科爾沁一百名。
敖漢五十名。
共派一千三百五十名。
随圍人多。
于行圍通融。
均有裨益。
○兵部奏、今年巡幸木蘭。
所有随圍之官員兵丁。
應早定人數。
以便辦給駝馬。
請行文各該處。
令将應派人數。
定議具奏、得旨。
久未出口行圍。
若令各該處定數。
轉不畫一。
着該部會同領侍衛内大臣等。
查舊例定議具奏、尋奏、查從前聖祖仁皇帝時。
扈從之侍衛官員護軍拜唐阿等。
約計四千餘名。
或五千名。
随往熱河。
進哨時、酌留十之一二。
餘盡随進哨。
其應騎馬人等。
自京各給馬一匹。
至博羅河屯。
照例全數給發。
此次皇上奉皇太後巡幸木蘭。
若照前派人數。
一切差務。
必不敷用。
請照皇上皇太後谒陵之例。
共派六千餘名。
至應騎馬人等。
初次出口。
非從前練習可比。
若仍給馬一匹。
自京起身。
未免竭蹶。
請例得五六匹者。
給與三匹。
例得三四匹者。
給與兩匹。
例得一二匹者。
給與一匹。
至博羅河屯。
再令更換疲瘦。
照數全給。
除各部院衙門随往之章京筆帖式等。
例不給馬外。
統計需馬一萬餘匹。
駝七八百隻。
應照數豫備。
其餘馬匹。
俱交馬廠。
俟定有起銮日期。
令其趕赴所指之處。
以備更換。
至武備院、太仆寺、及各處所需駝隻。
京師所有如不敷用。
或就近調太仆寺駝隻。
或調商都達布遜諾爾駝隻之處。
再行具奏、其應随往各員。
由各處辦理。
應具奏者。
即行奏派。
應揀派者即行派出。
咨總理行營事務王大臣處、定數。
另行奏請分别賞赉。
再從前進哨。
特将漢軍官兵等。
每旗派章京一員。
骁騎校二員。
馬甲二十名。
令步行随往。
學習行走。
此項既無需用之處。
此次應毋庸派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