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拜赴藏、代紀山駐劄。
賞銀五百兩。
○緩徵江蘇山陽、清河、桃源、安東、銅山、沛縣、邳州、海州、沭陽、睢甯、蕭縣、宿遷、阜甯、豐縣、砀山、十五州縣、及淮安、大河、徐州、三衛、被水成災田地、本年應徵新舊漕糧。
○原任浙江巡撫盧焯疏報、乾隆五年分、象山、臨海、太平、三縣、開墾田、地、山、蕩、共九頃二十二畝有奇。
招回丁口八十二丁口三分四厘六毫零。
又象山、定海、太平、永嘉、平陽、五縣。
開墾額内田、地、山、園、共一十五頃九十七畝有奇。
招回丁口九十一丁口五分八厘五毫零。
又太平縣、開墾額内田、地、山、共五十四畝有奇。
又永嘉、宣平、二縣。
開墾額内田、一十六頃三十九畝有奇。
又定海縣、開墾額内塗、田、草、蕩、河、共四頃三十九畝有奇。
又江山縣、開墾積荒田、一頃七十六畝有奇。
又麗水縣、開墾坍缺地、六十三畝有奇。
○丁酉。
上幸靜明園。
○河南道監察禦史李<?忄原>奏、臣與川陝督臣尹繼善、查勘甘省各州縣饑馑情形。
實因地方官匿災不報。
以緻查勘時、紛紛具訴求赈。
并無招告之事。
今尹繼善謂臣張揚鼓動。
多方煽惑。
明系诳聲聖聽。
希圖掩飾。
得旨。
李<?忄原>張揚鼓動。
多方煽惑于前。
又複捏辭巧辯。
攻讦督臣于後。
若不嚴加處分。
則将來鄉紳挾制之弊。
不可勝言矣。
着該部嚴察議奏。
○調取浙江昌化縣知縣羅朝彥、來京引見。
○戊戌。
谕、秋審重務。
民命攸關。
雖至詳至慎。
猶恐出入未能平允。
今湖廣省秋審各案。
經九卿于緩決、可矜内、多有改拟者。
巡撫範璨、許容、并不留心鞫勘。
以緻錯誤甚多。
着該部傳谕申饬。
○己亥。
谕曰。
八旗人等、喜喪事故。
給與恩賞銀兩者。
原欲使旗人得沾實惠。
因後有冒領者。
始定以冒領人之子孫。
及其同居之伯叔兄弟。
并其子孫。
俱永不給與恩賞銀兩。
此亦所以懲戒欺罔之人也。
但此内有知情者。
有不知情者。
如果系知情。
自當照例停給。
若并不知情。
因一二不肖者。
混行冒領。
即将伊等伯叔兄弟、一并株連。
至于子孫、俱永遠不得沾恩。
稍為過甚。
亦非朕惠濟旗人之意。
嗣後如有冒領銀兩等情。
同居知情者。
照例永不給與恩賞。
若系實不知情。
仍照常給與。
其如何分别定例之處。
着交八旗大臣。
再行詳議具奏、尋議、嗣後八旗有冒領恩賞之事。
将冒領之人。
從重治罪。
永遠不給恩賞。
伊族中伯叔兄弟、通同作弊者。
亦照本身冒領辦理。
不知情者免議。
其失察之參領、佐領、骁騎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