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六年。
辛酉。
十一月。
壬戌朔。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癸亥。
戶部議準、四川巡撫碩色、遵議川省捐輸社倉獎勵之法。
請照雍正三年條例奉行。
從之。
○又議覆、長蘆鹽政三保奏稱、長蘆引鹽。
每包加五十斤。
遵部議折中核算。
每引應徵銀四錢四分五厘八毫零。
共應增課銀八萬六千一百四十二兩九錢八分六厘四毫。
均攤于額引。
此項增課。
自應本年入額徵收。
但各商現有應完帶徵銀兩。
恐商力拮據。
請俟帶完緩徵課銀後。
于壬戌年起。
将乾隆二年至六年應追之課、均攤完納。
毋庸加引。
應如所請。
至所稱請分十二年帶徵。
未免過緩。
應令分限八年。
均勻帶銷。
至長蘆引課。
薊、永、懷、引有輕重之分。
應令該鹽政分别薊、永、并懷、數目。
按引攤算。
永為定額。
從之。
○兵部議準、河東河道總督白鐘山、遵議量裁各省續添兵丁。
河東河标。
于雍玤九年、添兵一千名。
十三年、撥給兖鎮五百名。
又于乾隆元年、裁四百三十四名。
緣城守營舊設兵、全系步守而無馬戰。
是以酌請存留馬兵六十六名未裁。
苐中、左、右、三營。
舊馬兵各有一百三十餘名。
請将三營馬兵各裁二十名。
至河營兵丁。
山東運河、原系淺夫改兵。
并非添募黃河之兵。
山東省、額設二百名。
河南省、額設一千名。
原設無多。
難以裁減。
至此項河兵。
向止守糧。
乾隆二年。
恩給戰饷。
未便議改。
從之。
○吏部右侍郎楊嗣璟丁憂、仍命左侍郎梁詩正、兼右侍郎。
○甲子。
谕、朕覽大學士會同九卿議奏衍聖公、題補各員一本内稱大學士等、業于議覆侍郎周學健奏内、敕令屏絕夤緣。
停止劄付。
則可無流弊等語。
此處止稱大學士等。
并未将大學士之名寫出。
經朕降旨詢問。
大學士鄂爾泰等、自認疎忽。
請敕部察議。
并請将原本發出。
交吏部改正。
朕已降旨。
将原本發出、大學士等免議矣。
朕觀近日各部院本章内、錯誤遺漏之字樣甚多。
俱經朕看出。
谕令更改。
若不經朕看出。
則傳抄于外。
天下之人。
必疑朕不詳閱本章矣。
此皆部院大臣。
不實心辦事之故。
向後均宜省改。
又見近日部院本章。
往往将無關輕重之語。
叙入本内。
重見疊出。
繁雜支離。
甚覺非體。
此乃前明陋習。
奈何仿而行之。
各部院大臣。
均當留意。
○遣官祭先醫之神。
○赈兩淮通州、泰州、淮安分司所屬。
掘港等二十七場、被風潮災竈戶。
○乙醜。
上詣恩佑寺行禮。
○詣暢春園。
問皇太後安。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上還宮。
○工部議準、前署兩江總督楊超曾疏言。
南彙營部司衙署。
雍正十年、為海潮漲沒。
請于舊址重建。
從之。
○南掌國王島孫、表遣陪臣召達先、進乾隆五年貢象二隻。
得旨。
覽王所奏、具見悃忱知道了。
該部知道。
○除雲南永北、鶴慶、蒙化、三府、祿豐、嵩明、寶甯、浪穹、大姚、五縣、雍正九年、報墾不實民屯地、共六十頃二畝有奇科賦。
○雲南巡撫張允随疏報、羅次、南安、新平、三州縣、乾隆五年分、開墾下則民田四頃一十三畝有奇。
○丙寅。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谕、本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恭遇皇太後五十萬壽。
普天同慶。
伏查康熙四十二年。
聖祖仁皇帝五旬大慶。
曾經賞赉八旗年老人等。
今年朕亦欲将在京八旗官員、及男婦、太監等、年六十以上者。
加以恩賞。
此等老人。
于皇太後自暢春園回宮之日、欲瞻仰跪接者。
不必禁止。
其年老艱于步履者。
亦不必勉強。
所有跪接禮儀。
及如何分别賞賜之處。
着戶部。
内務府大臣、會同酌議具奏、尋議、官員男婦六十以上者。
各賞銀五兩。
七十以上者。
六兩。
八十以上者。
七兩。
九十以上者。
十兩。
兵丁、閑散人等。
男婦六十以上者。
各賞銀二兩。
七十以上者。
三兩。
八十以上者。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