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
往返數月。
耗費曠操。
實有未便。
應如所請。
自本年秋季為始。
照例兩季兼發。
豫領銀兩。
交與安西道廳衛所貯庫。
季首、文武員弁。
會同散給。
并請嗣後安西各營。
豫領冬夏二季饷銀時。
如協饷不敷。
準于司庫不拘何項銀内、借支給領。
從之。
○以福陵左翼副總管桑格、為福陵總管。
○戊申。
上禦勤政殿聽政。
○訓饬地方官實心經理平粜。
谕、各省地方。
每遇歉收。
米價昂貴。
國家動發倉儲。
減價平粜。
乃養民之切務。
然有司經理不善。
即滋弊端。
是以乾隆四年。
張渠奏請減價粜谷。
于成熟之年。
每石照市價減五分。
于米貴之年。
每石照市價減一錢。
蓋欲杜奸民賤籴貴粜。
囤積網利之弊也。
朕思尋常出陳易新之際。
自應照此例行。
若遇荒歉之歲。
谷價高昂。
非減價一錢。
可以濟貧民之困者。
是以本年二月間、特降谕旨。
令該督撫等、于地方歉收平粜之時。
酌量情形。
應減若幹之處。
豫行奏聞請旨。
今朕再四思維。
地方當饑馑之時。
黎民乏食。
朝廷百計區畫。
方且開倉發粟。
急圖救濟。
一赈再赈以安全之。
豈有于平粜一節。
豫防奸民之賤籴貴粜。
不為多減價值。
而使嗷嗷待哺之窮民。
仍複艱于糊口乎。
況赴倉籴買官米。
與赴店籴買市米。
其難易判然。
又可曆數。
銀色有高低之不等。
戥頭有輕重之不同。
道裡有遠近之各殊。
守候有久暫之莫定。
此在平時且然。
何況年荒乏米之日。
若官價照市價略為減少。
則所差幾何。
是國家徒有平粜之恩。
而闾閻未受平粜之益也。
朕痌癏在抱。
言念及此。
再行明白宣谕。
凡各省大小官員。
皆朕設立以牧養斯民者。
倘于此等要緊政事。
視為具文。
苟且塞責。
則罪不可逭。
嗣後務将該地方實在情形。
必須減價若幹。
方于百姓有益之處。
确切奏聞請旨。
至于奸民當歉收之年。
圖利囤積。
将官谷賤籴貴粜。
則惟在州縣官嚴行查拏。
倘或疎漏隐匿。
該督撫即刻嚴參。
從重治罪。
是亦并行而不悖也。
○又谕、朕已降旨舉行雩祭之禮。
大學士禮部等定議。
在于圜丘。
朕思明代既建有崇雩壇。
國朝會典内亦載之。
而書雲今不舉。
今既議舉行雩祭。
乃舍此壇而在圜丘。
恐生後人議論。
似應在專壇行禮。
着大學士會同禮部、酌古準今。
再行詳察典禮具奏。
○命大學士陳世倌、工部右侍郎德齡、教習庶吉士。
○以少詹事趙大鲸、為太仆寺卿。
○鑄給直隸薊州中營巡檢司及遵化州半璧山巡檢司印。
從總督高斌請也。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西靈石縣民郝州妻王氏。
○己酉。
谕、前據都統盛安奏稱、充<?衤異>之子弘旺。
在正陽門外過宿等語。
弘旺本系锢禁之人。
朕因笃念皇祖。
将伊等釋放。
加恩賞給紅帶子。
置立産業。
俾得生路。
伊等自應守分安居。
乃複如此妄為。
實屬不知悛改。
又聞現在侍衛上行走。
及閑散近派宗室内。
亦有品行卑鄙者。
伊等皆系皇祖之孫。
無論當差閑居。
均應仰體皇祖。
顧惜顔面。
今竟忘其本源。
在侍衛上行走者。
輙甘與大臣侍衛。
平等相交。
閑散者肆行妄為。
伊等如此卑鄙。
獨不念及朕躬乎。
莊親王、履親王、輩屬尊長。
系朕之叔。
凡似此者。
即應教誨。
焉有族中尊長。
而不教其子侄之理。
若置之不問。
将欲令朕教之乎。
朕日理萬幾。
何暇及此。
嗣後着莊親王、履親王、遇有不肖之徒。
随時管教。
如不聽從。
即行奏聞。
其中材堪造就。
守分安居之人。
或有原分産業淡薄。
生計維艱者。
亦應奏聞。
候朕酌量加恩。
尋常臣仆。
朕尚俾各得生理。
享盈甯之福。
況朕骨肉至親。
有不顧恤者乎。
果能引導訓誨。
使我近派宗室。
人人皆底于善。
庶我皇祖皇考在天之靈。
亦欣慰矣。
○吏部議駁、江蘇巡撫陳大受等奏請、揀選知縣佐雜。
發蘇差遣。
與例不符。
應無庸議。
得旨。
江蘇現有赈濟事務。
未免需員辦理。
着照該撫等所請。
揀選發往。
後不為例。
○又議覆、山西巡撫喀爾吉善奏稱、外任旗員子弟。
無論在内在外。
準一體随任。
但必逐案題奏。
未免案牍紛繁。
應如所請。
嗣後外任旗員子弟。
年至十八歲以上。
請留任所者。
照例詳明各上司。
該督撫核實情節。
先行咨明部旗存案。
仍俟年底。
臣部彙齊具題。
其在旗各員。
初莅外任。
呈請帶往任所者。
仍遵原旨辦理。
從之。
○予故廣西右江鎮總兵張朝宣、祭葬如例。
○庚戌。
命廣州将軍阿爾賽來京陛見。
以副都統高文涵、署理将軍印務。
○遣官祭火神廟。
○辛亥。
免追問甘省官員未清款項。
谕、朕臨禦天下。
期于政簡刑清。
近來内外各衙門。
俱無久而未結之案。
惟有甘肅一省。
從前屢次軍需。
前後約四十餘年。
凡供億軍費。
大端俱已核算奏銷完結。
惟其中部駁清查核減各款。
尚有未楚者。
即如甯夏、則有康熙三十年、至三十八年。
供應進剿大兵、及駐劄滿漢官兵喇嘛等案。
肅州一路、則有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四年、辦過大軍需各案。
又有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十三年。
供支出口人員馬駝鍋帳食物等案。
西甯一路、則有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六年。
辦過軍需各案。
又有康熙五十四年、至雍正十三年、供支出口人員馬駝鍋帳食物等案。
又有雍正元年、剿撫青海、用過錢糧等案。
陝、甘、二提、涼、甯肅、三鎮。
則有康熙五十四年、至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