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七年。
壬戌。
七月。
癸酉。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據德沛奏、揚州府通判劉永鑰等禀稱、高郵邵伯一帶湖河。
水勢加長。
已将芒稻閘、董家溝、開放。
以資利導。
乃有湖西鄉民數十人。
赴邵伯工次。
求開奉旨永閉之昭關壩。
以保田禾。
永鑰等谕令散去。
讵刁民于次日五鼓持械聚衆。
擅敢将漕堤挖動。
下河鄉民搶護。
兩相争執。
各有數人受傷。
現批令淮揚道嚴審治罪。
以儆刁頑等語。
查昭關壩、系曆來定例不開之處。
非朕近日降旨永閉者。
德沛謂刁民持械、擅開奉旨永閉之壩。
此語傳聞。
頗有關系。
然湖西刁民。
但顧自已禾苗。
不顧下流田廬之淹浸。
希圖盜開。
并将漕堤開挖。
此則大幹法紀。
甚屬不法。
着德沛嚴究确情。
按律定拟。
不可姑息以縱刁頑。
亦不可株連以滋擾累。
至淮、徐、鳳、颍、等處。
連年既苦災荒。
今夏又遭水患。
該督撫加意撫綏。
毋令失所。
自不待言。
然或有無賴窮民。
藉口饑馑。
煽惑匪類。
别生事端。
亦未可定。
着該督撫密為留意。
查察豫防之。
○工部議準、尚書韓光基奏稱、一切修浚河工。
先将做法、及工段丈尺、物料細數。
估計造冊送部。
工完核實報銷者。
原以杜工程浮冒之端。
今天津至通州一帶河道。
向系流沙。
淤淺靡定。
糧船随到。
酌量疏挑。
較之他處河工、可以豫計者。
原屬有間。
所用銀兩。
亦非正項錢糧。
是以向未豫估報部。
但既經題銷。
自應詳細查核。
若不酌定章程。
誠恐藉端浮冒。
不無滋弊。
嗣後每歲春初。
令坐糧廳、詳查所屬境内閘座堤岸等工。
應行修理。
确估呈報該侍郎。
派員查明。
即準令興修。
至各處挑淺。
應用器具若幹。
添造若幹。
先期詳明置備。
糧艘随到。
如遇水淺處所。
一面呈報。
一面募夫挑挖。
從之。
○補行乾隆四年分。
甘肅省大計。
不謹官二員。
年老官二員。
才力不及官三員。
浮躁官一員。
分别處分如例。
○甲戌。
谕軍機大臣等、朕聞張楷年老。
耳亦重聽。
朕念其居官尚屬謹慎。
但恐耳目未周。
可寄信與彼令其整頓精神。
辦理地方政務。
勿緻贻誤廢弛。
又聞徽州府歙縣知縣趙本、劣迹種種。
民多怨言。
此系張楷就近屬員。
何以不行參奏。
可一并傳谕張楷、令其訪查。
如果貪婪确實。
即行題參。
毋得姑容。
尋據奏覆。
臣年七十有三。
精力已衰。
實有不能周遍之處。
欽奉聖訓。
敬凜恪遵。
竭力整頓。
不敢怠忽。
其歙縣知縣趙本、屢詢該管道府。
俱言居官強幹。
尚無敗檢。
臣差人密訪。
亦未得款據。
是以未經參奏。
茲奉上谕。
臣複遣親信之人、前往訪查。
一有貪婪實據。
即行參審。
不敢姑容劣員。
得旨、徒為悔過之言。
不知向前奮勉。
亦無益也。
○乙亥。
戶部議準、湖北巡撫範璨疏報、武左、黃州、鐘祥、江陵、公安、枝江、宜都、東湖、荊州、荊左、荊右、均州、谷城、鄖縣、房縣、保康、竹山、竹溪、等十八州縣衛。
雍正十二年。
報墾田塘湖、及歸并屯田内。
有虛捏不實、五百三十頃五十一畝有奇。
詳請開除。
其實在田塘湖、及歸并屯田地、五百七十三頃八十八畝有奇。
照例起科。
從之。
○丙子。
戶部議準、禦史王興吾奏稱、收糧百弊叢生。
乞敕下各督撫、嚴饬地方有司。
務令糧戶豫備好米。
開倉即收。
其本系乾圓潔淨。
而借查驗之名。
故意勒掯刁蹬。
不即兌收。
以索陋規。
或将潮濕細碎、及攙和糠粞砂土不堪之米。
濫行收兌者。
該管上司立即嚴行參究。
從之。
○江西巡撫陳宏謀、奏請截留滇銅。
以供鼓鑄。
并禁止私錢。
得旨、滇省銅觔。
運京鼓鑄。
關系辇下錢法。
甚為緊要。
從無外省截留之例。
但念江西錢文太少。
錢價太昂。
較他省為甚。
隻得為權宜之計。
況目下戶工二部。
現有餘銅。
足供鼓鑄。
着照陳宏謀所請。
應解戶工二部滇銅。
截留五十五萬五千斤。
以濟該省之用。
該省陸續赴滇采買。
仍着解京補項。
他省不得援以為例。
餘着該部妥議具奏。
尋議。
據陳宏謀奏、江西久未開鑄。
民間俱用小廣錢。
又攙搭剪邊、鵝眼、砂闆、等錢。
奸徒貪利私鑄。
到處囤販。
惟有亟開鼓鑄。
制錢日充。
私錢可以禁止。
拟先行出示曉谕。
定以三月之限。
令将一應私鑄錢。
盡數繳官。
給價收買。
攙搭鼓鑄。
至小廣錢、乃舊鑄之錢。
銅質原好。
行用已久。
仍聽照常行使。
而新錢廣行之後。
止将小廣錢量為減價。
不得與大制錢相等。
則新舊大小。
原可兼用。
應如所請。
從之。
○定邊左副将軍額驸策淩奏、準噶爾逃出黑龍江馬甲拉齊赉。
并投降之厄魯特都噶爾。
照例賞給盤費衣服。
派藍翎侍衛佛保、馳驿護送進京。
報聞。
○江蘇巡撫陳大受疏報、靖江縣乾隆五年、丈勘新坍田、一頃二十一畝有奇。
新漲田三頃四十六畝有奇。
○丁醜。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戊寅。
谕、江、安、二省之淮、徐、鳳、颍、各屬。
連年被水歉收。
朕心廑念。
屢頒谕旨。
蠲赈頻施。
不使小民失所。
昨又降旨、将江省之清河、桃源、安東、銅山、沛縣、宿遷、蕭縣、邳州、睢甯、徐州衛、海州、沭陽。
安省之宿州、靈璧、虹縣、臨淮、懷遠、泗州、五河。
十九州縣衛。
被災各戶。
所有乾隆五年以前、未完帶徵銀兩。
統行停緩。
俟各處年歲屢豐之後。
該督撫再行酌量。
定限分年帶徵。
具奏請旨。
朕思上下兩江十九州縣衛。
被災既重。
所有乾隆五年以前。
未完帶徵銀兩。
既已降旨停緩。
其未完帶徵緩徵漕項銀米。
事屬一例。
亦着一體停緩。
俾小民無追呼之擾。
再查乾隆六年。
山陽、阜甯、清河、桃源、安東、銅山、沛縣、邳州、睢甯、蕭縣、宿遷豐縣、砀山、海州、沭陽、并淮安、大河、徐州、三衛。
應完乾隆六年漕項銀米。
經巡撫陳大受奏請、緩至今冬帶納。
朕已俞允。
今聞淮屬山陽等處。
夏麥被水。
又複歉收。
即将來秋禾豐歉。
亦尚未定。
若将新舊漕項。
一歲并輸。
民間未免拮據。
着将山陽等十八州縣衛、各災戶。
未完乾隆六年漕項銀米。
本年仍緩輸将。
俟乾隆癸亥年起。
分作五年帶徵。
以纾民力。
着該部遵谕速行。
○貴州永甯州屬頂營司土官羅嵩病廢。
以其子羅經都、襲職。
○己卯。
大學士鄂爾泰等奏、莊親王等議覆禦史徐以升奏稱、鄉飲酒禮。
所以敬老尊賢。
會典載儀注。
未及詩樂。
請撰拟樂章。
以追古制。
固屬應行。
但鄉飲酒禮。
應歌鹿鳴魚麗等本詩章句。
今若另行撰拟。
恐蹈宋淳化故轍。
如所謂鹿鳴呦呦。
命侶與俦。
關睢于飛。
于渚之湄者。
後人往信訾議。
請交與律呂正義館。
将儀禮所載鄉飲酒禮應歌之詩。
照現定樂章字譜之式纂輯等語。
應如所請。
交該館辦理。
俟樂章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