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
乾隆六年分、開墾老荒續荒。
及額外新生田地塘。
共一十頃六十八畝有奇。
又廣昌縣開墾建昌所老荒屯田二十六畝有奇。
○癸未。
以禦前侍衛散秩大臣張謙、為銮儀使。
○是月。
欽差大學士陳世倌、等續奏。
删汰上江冒赈情形。
鳳陽府屬。
汰大口二萬三千九百餘口。
小口一萬三千三百餘口。
颍州府屬。
汰大口六千四百餘口小口四千三百餘口。
泗州并所屬。
汰大口一千九百餘口。
小口四百餘口。
得旨。
知道了。
○欽差總督高斌、侍郎周學健、奏。
兩江赈務。
有應至四月止者。
現查水占地畝。
麥收失望。
其極貧窮黎。
當饬屬加赈閏四月一月。
今大工并舉。
貧民原可傭工糊口。
其老弱殘病者。
或饬屬送養濟院收養。
或動項安插撫恤。
俱期安全得所。
所有涸出低窪地畝。
業經布種。
興鹽等處積水。
亦消十分之九。
各屬冬麥已茂。
春麥亦漸次發生。
至河工工程。
所辦分數。
已及十之五六。
伏汛以前。
定可完竣。
今石林口新壩完固。
大溜中趨。
壩外新淤漸高。
壩後月堤将竣。
河流順軌。
各工俱穩。
南北運河無滞。
清口水勢甚平。
糧艘俱已全數過淮。
得旨。
覽奏稍慰朕懷。
○前任兩江總督宗室德沛奏報、江西贛州府城。
于二月三十日。
猝被狂風雹雨交作。
時值學臣按試。
甯都、石城、兩邑童生。
打傷七十餘人。
壓斃四十餘人。
經南贛道動關稅盈餘銀。
将壓斃者。
每名給棺殓銀四兩。
打傷者。
每名給醫藥銀二兩。
得旨。
覽。
○江蘇巡撫陳大受奏。
向來辦理水利工程。
淮郡有積慣包攬者。
名曰。
淮夫。
查黃運兩河。
如卷埽釘樁。
必須淮夫指點者。
準量為收用。
至挑河築埂之工。
概用農民。
以工代赈。
并饬屬平粜。
俾免米貴之慮。
柴草為民間必需。
其裝柴船隻。
多恐派差不前。
因嚴饬工員。
發價另雇。
不用柴船。
至發帑做工等事。
并派道員周流巡查。
務期修築如式。
得旨。
所奏俱悉。
妥酌為之。
○又奏、蘇郡米價。
至三四月間。
恐緻高昂。
已饬司道、于上年留漕米内。
多為截留平粜。
至禁米出洋。
嚴查全在近海各口。
饬文武員弁。
赴口查驗。
其洋販食米。
準計口按日。
分别驗放。
不使溢額。
并饬屬于崇明等處。
查以印票購買者。
均不得多買滋弊。
惟貧民一遇價昂。
多以禁價遏粜二事為請。
複恐禁價。
則商販不前。
遏粜、則緩急莫濟。
均屬難行。
不便徇民所請。
得旨。
是。
應如是權宜輕重而為之。
○又奏、淮、揚、徐、海、成災州縣。
交春以後。
商販流通。
籴糧尚易。
若于赈給米谷内。
酌折銀兩。
于民頗便。
其勻存米石。
并可稍資儲備。
得旨。
所奏俱悉。
通融料理。
原系汝等職分。
豈有止賴官帑官谷。
而均勻散給。
即為了事耶。
○江南河道總督白鐘山、漕運總督顧琮、奏。
中河運道。
一分黃河之水。
由竹絡壩灌入。
一引駱馬湖之水。
由董家溝灌入。
以濟漕運。
所謂十字河是也。
但黃河常久流通。
并無節制。
而每年運河之水。
大小不等。
前河臣高斌、奏明。
如遇湖水過弱。
暫時開壩。
引黃水以濟漕運。
如湖黃水勢相平之際。
将竹絡壩支河。
相機堵閉。
不令長久通流在案。
上年春雨不勻。
上源來水本微。
駱馬湖又蓄水無多。
是以設法、于河淺處築壩。
束水濟運。
惟是運河本無來源。
駱馬湖蓄水有限。
嗣後應請随時酌量。
如遇中河水弱。
黃河水大之時。
仍照高斌原奏。
将十字河壩。
暫時開放。
于水勢相平之際。
即行堵閉。
于運道工程。
兩有裨益。
得旨。
所奏俱悉。
○白鐘山又奏、石林工程。
系大溜頂沖。
而新築埽壩。
形勢兜灣。
尤為險要。
且埽工不甚寬厚。
埽内又刷成極大深塘。
埽外河水。
高于埽内塘水、八尺有餘。
一遇伏秋大汛。
深為可慮。
必得澆築裡戗。
以為埽壩内靠。
庶可着實堅固。
臣已面谕道廳。
速行辦理。
得旨。
朕正為此廑念。
所見甚是。
○兩淮鹽政準泰奏。
淮、泰、兩屬場竈。
去秋被水。
今春又兩雪連綿。
不能煎曬。
上年成災者。
窮丁給赈已畢。
即不成災者。
亦資本耗盡。
雖官倉平粜。
無以籴食。
請照乾隆三年場竈借給麥價之例。
查明實在貧竈窮丁。
于存備運庫商人捐赈銀内。
先撥一萬六千四百兩。
酌量借給。
以資接濟。
俟秋成扣收鹽價歸款。
得旨。
知道了。
○江西學政金德瑛奏、臣歲試按臨贛州。
于二月三十日。
合考甯都、石城、二縣文童。
猝被風災。
吹倒考棚二十餘間。
非旬日可以修竣。
贛郡十二縣文武童生。
共一萬七千餘人。
孤寒貧乏。
守候已久。
勢難令其散回。
查知府官廨。
尚屬寬敞。
因酌量劃分署西一所。
并讓出大堂二堂。
以為考試閱文之所。
臣即權移府署辦理。
得旨。
是。
應如此者。
○閩浙總督那蘇圖、調任福建巡撫劉于義奏。
三月初四日。
據古田縣、訪獲奸匪黃天瑞、黃元貴、陳文、鄭簡、羅惠能、等。
各有绫符戳印。
語涉悖逆。
現在臣等審明具奏。
将為首者。
當衆予誅。
俾鹹知警惕。
其被惑自首者。
照例減等發落。
得旨。
覽。
應如是辦理。
被惑自首者固應寬。
而亦不可失于縱。
此等惟應盡法處之。
不可姑息。
庶可懲一警百耳。
○那蘇圖又奏。
查禁台地偷運偷渡。
不專在台地之對岸。
尤在台地之各口。
臣饬屬防範。
惟自台返棹船隻。
查非捏報遭風。
量給食米。
并寄莊佃租。
運回漳泉者。
均報官給照。
準其出口。
其餘商賈販運。
及捏報遭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