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者。
即具奏。
若中常者。
回來時奏聞亦可。
○直隸總督高斌奏、面奉谕旨。
天津、河間、等處地方。
若城垣有應行修築之處。
興工代赈。
今查大城、阜城二縣。
本應修築。
但磚城工大費繁。
惟照景州、滄州、土城之例。
修築土工。
小民得以力作糊口。
為合以工代赈之意。
得旨。
好。
知道了。
○署兩江總督協辦河務尹繼善奏、江南河道工程。
于水利效力人員内。
擇其谙練勤慎者。
酌派工段。
照估興修。
如有偷減遲誤。
即行詳谒參究。
得旨。
今之外省官員。
公然貪黩者實少。
惟尚有工程一途耳。
若不嚴察。
将來未必無代人受累之處。
此意亦令白鐘山、陳大受、範璨、知之。
○安徽巡撫範璨奏、鳳、颍一帶。
積歉之後。
米價昂貴。
官倉不敷粜濟。
仍照上年勸谕富民出粜。
分别獎勵。
督率守令實力查辦。
得旨。
觀所奏尚屬留心。
但須實力董率有司妥帖為之。
○浙江巡撫常安奏、查勘甯波府沿海地方。
更坐戰船。
駕入海洋。
抵鎮海縣。
複由鎮海抵定海。
巡視海面。
凡涉外洋之山。
最易藏奸。
雖膏腴沃衍之區。
必須嚴行饬禁。
毋許開墾采捕煎燒等類。
以滋事端。
得旨。
所奏俱悉。
汝如此勤于王事。
沖冒風濤。
不無勞頓否。
○湖南巡撫蔣溥奏、按察使明德、本有可用之才。
居官亦能向上。
但多偏執已見如巴陵縣、兇徒糾衆搶奪。
理宜按法究處。
而明德必欲從寬辦理。
寶慶等處關稅。
理宜按額徵解。
而明德必欲奏請豁免。
現今大計卓異。
開列一等者五十二人。
多出自明德前署藩司時酌定者。
特為核去二十餘人。
不使冒濫。
布政使長柱、老成持重。
但才具不及明德。
不能和衷共濟。
得旨。
所奏甚屬公當之論。
明德實系有才一邊。
其所以尚寬者。
亦因今之政令從寬故耳。
設遇嚴時。
彼亦系能嚴者。
至其志氣尚在未定。
惟應教訓造就之。
若甚不妥。
即行奏聞可耳。
○又奏、楚南苗猺。
應于羁縻之中。
寓懾伏之用。
現在嚴饬文武員弁禁約兵役。
不使擾累。
仍勤練兵丁。
整饬武備。
不許懈弛。
得旨。
禦苗之道。
首以不擾為要。
次則使知兵威之不可犯。
此奏頗得之。
○湖北巡撫晏斯盛奏、楚省雨澤頻仍。
麥苗長發。
向後雨旸時若。
應書大有。
得旨。
覽奏曷勝欣慰。
但方當春初。
即為是滿足之言。
非所以勤民矣。
○又奏、關稅銀、多官吏染指。
胥役侵漁。
今确查荊關盈餘。
乾隆八年五月至十月。
計四個月。
盈餘銀八千四十一兩有奇。
查該關盈餘。
遁年盈縮難齊。
乾隆五年。
一萬三千四十九兩有奇。
乾隆六年。
一萬四千七百五十五兩有奇。
乾隆七年。
二萬七千五百七十一兩有奇。
本屆盈餘。
較之七年雖不足。
較之五六年則有餘。
再以原少日期計扣。
不甚相懸。
得旨。
如此锱铢較量。
竟似一篇言利章奏。
奏于朕前。
不知汝出何心耶。
果汝稽察嚴密。
或者自不染指。
雖少何妨。
若有如上所指之弊。
即費詞掩飾。
亦無久而不露者。
且如此居心。
亦不過内府微員。
隻司關稅者尚可。
汝為一省巡撫。
亦國家方面之寄矣。
如此居心行事。
尚可問耶。
此奏亦不交部。
縱交部議駁。
不過如是登答而已。
汝等伎倆。
朕實洞悉。
批谕使知愧耳。
○又奏謝、調任戶部侍郎恩。
得旨。
今以無人。
複留汝原任。
但汝諸事不肯認真。
一味沽名邀譽。
恐終難勝此封疆之寄也。
戒之慎之。
○又奏請、賜侍郎原銜。
管理巡撫事務。
得旨。
侍郎已出缺。
此奏不合例。
況汝有何勞績耶。
○監督荊關稅務内務府郎中富貴奏報、徵收數目。
送部考核。
現在嚴饬遵行。
不許奸民地棍。
把持包攬。
緻虧課額。
得旨。
覽勉力為之。
但自不存貪利無恥之心則可。
不必過求稅銀增盛之鄙見也。
○山東巡撫喀爾吉善奏報、東省各屬。
正月得雨一二寸。
雖未沾足。
如二月望前得透雨。
麥苗自可勃發。
得旨。
所奏俱悉。
目下遠近俱待澤孔亟之時。
朕懷曷能暫釋也耶。
聞東平、汶上等處有地震之事。
何未奏及。
○山西巡撫阿裡衮奏、晉省自雍正四年、至乾隆元年、收買銅器小錢。
六十八萬九千五百餘觔。
盡數鼓鑄。
後有商人王廷煜、開采銅礦。
僅獲銅九百四十餘觔。
現在開局鼓鑄。
并無存貯銅觔。
得旨。
晉省殷實商人尚多。
惟有令其承辦洋銅。
以供鼓鑄。
為可行之事耳。
此意已于汝兄處有旨。
汝再行酌量。
○甘肅巡撫黃廷桂奏、涼州府屬。
開墾之笈笈灘營田。
距涼城窎遠。
若派兵丁耕種。
難免曠廢差操。
請聽民人承種。
納租交營。
接濟兵食。
得旨。
着照所議行。
○貴州總督兼管巡撫張廣泗奏報、黔省入春以來。
雨澤時降。
至節過清明。
民間争布稻種。
望雨方殷。
如果市米漸少。
即行開倉平粜。
接濟民食。
得旨。
覽此、黔省頗有旱形矣。
邊遠之地。
鞭長莫及。
一切補救之策。
務須及時為之。
百姓方得稍救。
不緻流離耳。
○福建漳州鎮總兵雷澤遠奏報、閩省雨澤應時。
米價平減。
漳泉悍習。
現在督率将弁。
努力整饬。
得旨。
不在文言。
隻宜實力行之。
漳泉積習。
豈可期移易于旦夕者耶。
○四川建昌鎮總兵袁士弼奏、曲曲鳥夷人阿黑、不聽化導。
皆由從前文武辦理馬澤占繼。
及改土一事。
先後不妥。
以緻已故土官馬溶之妻子繼沒。
愚夷仇恨馬澤所緻。
今一面撥兵駐劄卡隘。
以惕其心。
一面令馬溶之女、前往化誨。
擒獻首兇阿黑。
準其立功襲職。
似可不煩兵力。
得旨。
覽。
一切事宜。
慎重為之。
不可貪功而肆殺戮。
不可示弱以損國體。
勉之。
卷之二百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