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化、連城、上杭、霞浦、福安、甯德、壽甯、大田、漳平、等三十一縣。
先後具報缺額民田、共五百六十頃有奇。
又閩縣、侯官、長樂、連江、羅源、閩清、永福、惠安、建甯、霞浦、德化、等十一縣。
續報缺額屯田、共一十三頃五十畝有奇。
無徵額賦。
○以故喀爾喀輔國公衮布策淩子、丹忠襲爵。
○壬午。
谕、山東濟、武、東、青、等州府屬内。
有連被災傷之州縣。
朕前加恩撫恤。
赈借兼施。
以濟匮乏。
今秋成已屆。
幸獲有收。
但念連災之後。
民鮮蓋藏。
未必即有餘資。
清完舊欠之公項。
自應分别辦理。
以纾民力。
着将上年秋禾被旱。
今歲夏麥又複失收之齊東、陵縣、德平、德州、臨邑、平原、德州衛、惠民、陽信、海豐、樂陵、商河、濱州、利津、沾化、恩縣、并現被偏災之博興、樂安、等十八州縣衛。
所有八九兩年借給各案内。
口糧耔種等項銀谷。
均緩至乙醜年麥後、秋後、兩次徵完。
及上年夏麥被旱。
秋禾俱獲有收。
今歲夏麥複被旱災之曆城、章邱、鄒平、齊河、濟陽、長清、青城、蒲台、肥城、平陰、博平、高苑、等十二縣。
所有八九兩年借給各案内。
耔種口糧等項銀谷。
均緩至乙醜麥熟後催還。
其上年并未被災。
今歲止二麥被旱被雹。
并未深重。
兼有勘不成災之處。
如禹城、蘭山、沂水、蒙陰、館陶、高唐、臨清、等七州縣。
所借銀兩米谷等。
俱于本年秋後催徵還項。
該部即遵谕速行。
○又谕、據阿裡衮摺奏、山西大同鎮總兵張朝良、年已衰邁。
着以原品緻仕。
其大同鎮總兵官員缺。
着陝西河州副将王能愛補授。
總兵為一鎮戎行之寄。
若不得人。
軍伍何由整饬。
觀各省督撫。
頗有優容之意。
如阿裡衮之據實陳奏。
實朕所嘉也。
并谕各省督撫知之。
○戶部議覆、貴州總督兼管巡撫事務張廣泗疏稱、黔省新疆之古州、上江、下江、朗洞、清江、台拱、丹江、等鎮協營兵月糧。
除附近古州之各府州縣撥運外。
其有不敷。
原于楚粵二省。
分撥米四萬石。
以資接濟。
嗣以楚粵糧價日昂。
而近地苗民。
每年俱有變賣餘糧。
可以收買搭放。
業經收采二萬一千餘石。
經部議、以有無妨礙苗民食米。
及久遠無弊之處。
行令妥議具題。
伏思苗疆山地瘠薄。
民間豈有倍收。
若盡數收采。
于民食未免有妨。
莫若減買屯苗之餘糧。
以仍裕屯苗之積蓄。
現除附近各府州縣撥運外。
約不敷兵糧一萬石。
查黔省各屬。
每年徵支餘存米、五萬九百餘石。
原奉部議、即将此項、撥供新疆兵糧。
以抵楚粵運米之數。
請于附近各營之州縣。
量給腳價。
與楚粵運費相等。
庶不緻多糜公項。
俟各處查明裡數遠近另題。
至收買屯苗餘糧。
應令各地方官。
于秋收後、照該處價值。
領司庫銀。
給各屯苗采買。
毋許絲毫減短。
赴倉納米時、照部頒升鬥斛式。
令屯苗自行執攩平量。
随到随收。
應如所請。
從之。
○補行乾隆七年分、四川省大計。
卓異官十四員。
不謹官四員。
年老官六員。
有疾官五員。
才力不及官一員。
分别升賞處分如例。
○命編修張為儀、提督雲南學政。
○癸未。
谕、江南淮、揚、徐、海、四府州屬。
于乾隆六七兩年。
疊被水災。
朕心轸恤。
蠲赈頻施。
又借給耔種。
以資耕作。
複念積歉之後。
窮民一時無力輸将。
令俟今年麥收後。
再行分限徵收還項。
今屆催徵之期。
朕思各年借項、數目有多寡。
年分有遠近。
自應酌定限期。
分别辦理。
以纾民力。
查乾隆六年。
淮、揚、徐、海、四屬災戶。
共借大麥一萬一千三十餘石。
谷三千六百一十石零。
為數無多。
曆年已久。
自應于麥收後開徵。
本年秋收。
照數全完。
乾隆七年。
淮、揚、徐、海、四屬災戶。
共借耔種牛草銀二十五萬三千七百六十兩零。
麥谷二萬一千四百一十二石零。
為數已多。
如分限太迫。
則一歲之中。
難以一并完納。
着于本年麥收後開徵。
分作三年。
至丙寅年秋收全完。
再、乾隆八年。
江、鎮、淮、陽、徐、海、等處。
被災歉收。
所有安東、阜甯、鹽城、海州、高郵、興化、寶應、等州縣。
共借銀三萬三千六百餘兩。
谷五千五百餘石。
均于今年催徵還項者。
但此等窮民。
即系連年積欠之戶。
力量艱難。
着準其分限兩年。
自本年起、至乙醜年秋後全完。
以示朕優恤貧民之至意。
該部即遵谕速行。
○戶部議覆、浙江巡撫常安疏報、浙省七月初三等日。
風雨驟作。
山溪江水。
一時陡漲。
又海潮泛溢。
所有杭屬之仁和、錢塘、海甯、富陽、餘杭、新城、于潛、昌化、湖屬之安吉、歸安、烏程、長興、德清、武康、紹屬之山陰、會稽、蕭山、諸暨、餘姚、上虞、金屬之蘭溪、湯溪、衢屬之西安、龍遊、常山、開化、嚴屬之建德、淳安、遂安、桐廬、分水、等三十一州縣。
及杭州前右二衛。
湖嚴二所。
仁和之曹娥、錢清、鳴鶴、石堰、金山、并江南松江府屬。
南彙縣之下砂、及下砂二三等八場。
浸沒田禾花豆。
沖塌城垣堤岸、倉廒衙署、營房民舍。
人口間有淹斃。
仰懇一體赈恤。
其淳安、建德、常山、開化、等四縣。
被災更重。
業經照例動支公項銀米。
查勘撫恤外。
至被水各州縣、新舊漕糧地丁。
亦請暫停徵比。
均應如所請。
其修葺房屋。
補給耔本。
統于京饷餘平、及備公項下。
動撥題銷。
應徵額賦。
或分年帶徵。
或确勘蠲免。
另題請旨。
得旨。
依議速行。
○甲申。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軍機大臣等、自打箭爐至藍墩。
安設塘站。
遞送文書奏章。
原議于裡塘、巴塘、各設千把總一員。
帶兵稽查管束。
但塘務所關緊要。
千把皆系微員。
若無總理稽查之員。
恐于塘務不無遺誤。
應于大員内。
酌派一員。
每年前往稽查一二次。
始為有益。
可傳谕紀山、令其辦理奏聞。
○綏遠城建威将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