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台灣民番互控地畝。
各歸原業。
現饬開列土名、查造四至清冊。
永遠不許絲毫越占。
得旨、所辦甚妥。
知道了。
○浙江巡撫常安奏、嚴、衢、紹興、一帶查赈情形。
得旨、所奏知道了。
一切實心妥協為之。
○湖北巡撫晏斯盛奏、現在淘汰年老之教谕、訓導等官。
部文内開、恩貢之應選複谕。
歲貢之應選訓導。
于每科鄉試後、各督撫學政、将年力學業堪司教者。
準注冊備選。
其精神衰憊者。
給應得職銜。
勒令休緻。
查年力強健。
驗看立明。
學業優劣。
非考試則難知。
自應淘汰之時。
驗考并行。
但此項人員。
選期尚遠。
或将年至七十以上者。
概行淘汰。
毋庸考驗。
以免龍鐘跋涉。
又恩歲貢生、注冊送部後。
未經铨選。
計年至七十。
即于先一年、将該生來歲年已七十之處。
聲明送部銷名。
給以原銜頂帶。
毋庸铨選。
得旨、此未可以概論。
譬如逾七十而強壯者。
亦不可铨選乎。
未至七十而病憊龍鐘者。
亦可姑容乎。
總在汝等實力辦理。
所見甚迂。
○河南南陽鎮總兵蕭良金奏、各營兵弁、先令分轄之都守參遊。
每年巡查一次。
分别優劣造報。
然後出巡較閱。
得旨、如此則汝出巡、應在一二年後矣。
所奏殊屬含糊。
如此糊塗。
豈能當振刷之任。
朕甚為汝憂之。
○川陝總督公慶複奏、甘省洮岷土司、地方遼闊。
番目衆多。
該土司楊沖霄、不善撫恤。
父子兄弟。
并肆苛暴。
本年五月間、并不由地方官詳報。
突以逆番聚衆等事。
遠控到臣。
即檄該鎮臣周儀、會同洮岷道赫赫、确查起釁情由、并谕土司以撫下之方。
示土民以奉上之分。
革除苛虐。
勒立規條。
經詳議批結定案。
訪得洮岷副将何榮、伊子與楊沖霄之子。
系武舉同年相好。
武弁既與土司往還。
安能複加彈壓。
但該協才具可用。
尚無劣迹。
若調置他鎮。
猶堪驅策。
查有定邊協史宏蘊。
幹練有為。
足資控馭。
請以何榮對調。
得旨、着照所請行。
○甘肅巡撫黃廷桂奏、甯夏、甯朔、等處。
試種木棉有收。
得旨、好。
知道了。
○青海副都統宗室莽古赉奏、遵旨查拏在路脫逃之準噶爾喇嘛羅蔔藏丹怎、現已拏獲。
解送四川。
訊究辦理。
得旨、好。
知道了。
在事人等、略加賞赉。
以示鼓勵。
○四川巡撫紀山覆奏、江卡徹回官兵。
被夾壩搶劫一事。
查打箭爐至西藏。
番蠻種類甚多。
而剽悍尤甚者。
莫如瞻對等部落。
每以劫奪為生。
此次搶奪官兵行李。
理應奏請懲以大法。
緣雍正八年征剿瞻對。
大費兵力。
總因該番恃險。
攻擊匪易。
惟恐不籌畫于事前。
未免周章于日後。
是以此案檄饬裡塘土司、追拏贓盜。
原欲以蠻制蠻。
相機酌辦。
斷不敢視為非要。
稍萌輕忽之念。
但前摺中、未将通局籌算緣由聲明。
且具奏遲緩。
罪實難逭。
現據番人等、交出贓物。
紮商督臣慶複、如瞻對即将夾壩首犯獻出。
另行請旨完結。
倘或刁頑不悛。
其作何示之以威。
并善後之法。
以及派委何員前往專辦之處。
容與督提二臣、公同酌籌會奏。
得旨、所奏俱悉。
○兩廣總督那蘇圖奏、請廣西應加秤頭鹽觔一項。
酌定配入正鹽餘鹽之内。
發埠銷賣。
以充公用。
得旨、以朕之意、隻可清其此後。
不必問其已往。
妥協為之可也。
○又奏、廣西苗猺情形。
得旨、馭苗之法。
惟應去其擾累。
置之化外。
而示之以不可犯。
則得矣。
○是年。
旌表孝子、安徽等省張孔綱等二十四人。
孝義、福建省劉奇遠一人。
孝婦、江蘇等省顧氏等三人守節合例、八旗滿洲原任佐領兼參領沙通阿等妻閑散宗室傅保之女等一百七十二人。
蒙古圖薩圖等妻莫氏等二十五人。
漢軍蔡維政等妻吳氏等三十人。
奉天等處駐防楊萬龍等妻張氏等五十七人。
奉天等省舉人劉義華等妻王氏等一千九百五十二人。
夫亡殉節、湖北等省王宗楷等妻謝氏等九人。
未婚守志、江蘇等省馬嘉谟等聘妻蔣氏等三十一人。
未婚殉節、湖南等省榮春甲等聘妻唐氏等三人。
烈女、貴州省張氏等二人。
百歲壽民、廣東省黃仲覺一人。
壽婦、安徽等省劉氏等七人。
各給銀建坊如例。
○一産三男、直隸等省李福貴等八家。
○會計天下民、谷數。
各省通共大小男婦一萬六千六百八十萬八千六百四名口。
各省通共存倉米、谷、麥、三千二百八萬八千九百三十七石九鬥九升零。
卷之二百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