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惟價在三五兩以上者。
當給本色。
取贖在二三兩以上者。
亦照本色交還。
一、粜買糧食。
令漢口等鎮。
自二三石以上。
及四川湖南本省大小各船。
自成石以上。
用銀交易。
船過關汛。
即行嚴查。
除日用盤費外。
不準攜帶多錢。
以上三條。
均應如所請至稱各當積錢至十串以上者。
随令兌給錢鋪誠恐小民待質者多。
存不敷出。
尚非盡善之策。
應令該撫、會同湖廣總督鄂彌達。
将該省大小當鋪。
按照每日所出錢文多寡。
遵照京師之例。
酌定數目。
妥協辦理。
得旨奏内事情。
着鄂彌達、晏斯盛、妥協實力為之。
餘依議。
○軍機大臣會同額驸策淩議覆、署定邊副将軍參贊大臣拉布敦奏稱。
布爾吉、推河。
在哈瑪爾沙紮海卡座以外。
其地在阿爾台山梁之外。
現有額魯特宰桑額勒慎、等十餘戶居住。
布延圖河源四水總會處、與得裡衮、托爾本諾爾、三處、俱在阿爾台山梁之内。
現有烏梁海、得木齊、紮木禅、等十餘戶居住。
據雲遊牧處雪大。
暫時寄居。
俟春融雪釋。
即行移去。
業已密劄兩處坐卡侍衛。
并鄰近坐卡侍衛。
嚴行防範等語。
查額魯特、烏梁海等。
皆準噶爾部人。
或因避雪來尋水草。
似無他故。
但屢向内地卡座近處居住。
日久未免生事。
現當夷使在京。
應面谕以守定界址。
毋許任意遊牧。
令其回告噶爾丹策零。
即行徹回。
再、夷使請安進貢。
非貿易之年。
不準帶貨。
此次哈柳違例攜帶貨物。
現奉恩旨。
姑準赴肅貿易。
亦應俟使臣回巢之日申饬。
下次不準複帶。
從之。
○吏部等部議覆、福建學政吳嗣爵奏、司铎職關訓迪。
不宜懸缺。
請于補授具題後。
即行發憑。
令該督撫檄催到省。
考驗赴任。
其遠省例不由部發憑者。
亦令依限赴任。
稽延、分别核參。
又教職會試下第。
限揭曉後五日。
赴部領照起程。
仍令該撫将回任日期。
報部查核。
均應如所請。
行各省一體辦理。
從之。
○兵部疏請、補授福建漳州鎮總兵、浙江定海鎮總兵、各員缺。
得旨、福建漳州總兵官員缺。
甚屬緊要。
着該督于通省總兵内揀選調補。
所遺員缺。
着王之琳補授。
陳鳴夏、補授浙江定海鎮總兵官。
○以通政使敷文、為盛京兵部侍郎。
○以宗人府理事官宗室功宜布、為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甲寅。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禦正大光明殿。
賜準噶爾夷使哈柳等食。
谕曰。
朕明日起程谒陵。
俟回銮令汝等朝見。
恐誤汝等行期。
故于今日召見汝等。
今天時漸暖。
汝等整裝完備。
即可起程歸國。
不必候朕回銮也。
汝台吉奏請之事。
可行則準行。
無例不可行者。
則不準行。
朕惟準情酌理。
初無成見。
汝等謹記朕谕旨。
歸告噶爾丹策零。
在途謹慎行走。
随賜銀兩緞布有差。
○敕谕準噶爾台吉噶爾丹策零。
爾奏稱前往西藏誦經人等。
蒙恩賞給牲畜口糧。
成全誦經之事。
不勝歡欣。
并請于土伯特、賞給善于經咒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