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好行小惠也。
楚北雖炎暑酷蒸。
豈尚烈于閩粵乎。
且汝未到任之前。
數十年之人犯。
又何以當之。
況易完不完。
彼其有公事而待于本地者。
轉不若一至省而速了之為愈也。
再楚省之人、自習楚省之熱而不為苦。
亦如黑龍江之人、自習黑龍江之冷而不為憂。
想汝旗人、未經南方之熱。
故為是言耶。
此皆拘墟而不達時務。
莫若遵照定例。
矜恤本意、固不在此。
因汝尚可教導。
故偶及之。
○又奏、湖北民田。
最資塘堰灌溉。
愚民往往任其淤墊。
日久荒湮。
竟有改田種谷。
希圖升鬥者。
應将各處所有塘堰。
令業戶等、各乘農隙。
次第修浚。
得旨、此見甚是而正。
實力行之。
○湖南巡撫楊錫绂、貴州布政使愛必達、奏覆、會審原參長沙府知府葉建封、為考場提調。
于已獲代倩傳遞之生童王邦畿等案。
并不按例究褫。
僅予責逐。
且署旁一任棍徒吵鬧倒贓。
毫無聞見。
應照溺職例革職。
其原參學政汪師韓、失察家人收受門包。
票取朱油紙張。
應降二級調用。
臣楊錫绂、未能查出參奏。
并請議處。
得旨、覽。
不能查出、非楊錫绂之罪。
而有意兩可調停。
及奉朕交查辦、而尚敢瞻徇。
則是汝向來好名習氣。
以為得計、而反失計者也。
以是問汝。
汝其何辭以對。
○湖南巡撫楊錫绂奏、請将臣标現存廢壞腰刀。
<?扁刂>刀、鳥槍、百子炮。
等項。
镕鐵變價。
改鑄威遠炮十位。
令臣标兵丁學習施放。
查臣标<?扁刂>刀兵、所習縱跳砍紮之技。
與弓箭鳥槍較易。
盡有餘功。
可兼演炮。
得旨、總在實力。
不在虛言。
又批、此皆書生不識事機之語。
技豈有難易乎。
精益求精。
易者亦難。
苟且了事。
難者亦易。
凡事無不如此。
今令滿洲習<?扁刂>刀。
彼必以為弓箭易而<?扁刂>刀難矣。
○湖南布政使徐杞、奏報長沙等屬被水情形。
請酌借耔種口糧。
分别動項赈恤。
得旨、雖屬偏災。
亦應會商撫臣。
加意撫恤料理。
毋緻失所也。
○山東巡撫喀爾吉善奏、濟南武定等府所屬之德州等十州縣、被旱歉收。
又青州府屬壽光縣。
被水村莊、田禾、間有沖坍淹損之處。
當即委員查勘。
尚俱不緻成災。
應分别酌借口糧。
量為撫恤。
得旨、覽奏俱悉。
雖雲不緻成災。
其一切接濟撫恤之方。
當加意料理。
庶小民稍得沾實惠耳。
○山西巡撫阿裡衮覆奏、段士英等、采辦穆納山木植一案。
查口外大青山、與穆納山、同産木植、大青山、準商出赀砍伐。
穆納山、久奉封禁。
乾隆元年、綏遠城興建城工衙署營房。
于穆納山招商砍運。
後因黃河凍結。
令該商段士英等、就近在大青山買用。
是以穆納山存剩木植二十八萬有餘。
乾隆四年、前撫臣石麟、議定運至托克托城等處。
招商購買。
仍給砍價。
後經拏獲陳養溥等、偷運木植。
将陳養溥拟罪。
木植入官。
招商孫旺等認買。
續查出穆納山存剩木植甚多。
将工商段士英等、陸續私賣木闆入已價銀、照數監追。
數載未繳。
嗣奉旨交臣等審拟。
臣等以段士英、私賣木植銀。
系奉官采辦。
原有應得之砍運各價。
自當酌給。
以抵應追之數。
餘銀再行着追。
至所稱趕辦城工木料。
俱從大青山購運。
腳價未給。
部議按依大青穆納兩山。
各半均分。
酌給扣抵。
又該商運至托克托城河口木植私賣銀。
臣等議給砍運價外。
餘銀追繳。
部議原價太少。
令再确查。
此段士英應追銀兩、盈千累萬。
未完之由也。
至招商孫旺等、認買木植。
并無朽爛。
現委員作速會辦。
其穆納山餘剩木植十三萬六千零。
業饬另行招買。
并委員前往确查。
有無朽爛。
據實題報。
此案延今十餘載。
文牍紛繁。
臣等遵旨趕緊辦理。
不敢稽遲。
得旨、此事汝所辦殊屬寬縱。
汝固無他。
屬員中必有作弊者。
可留心。
又批、既盈千累萬。
何不派員查封其家産。
将來定案時。
餘者給還。
而任其展轉延挨耶。
○四川巡撫紀山奏、審訊江油縣奸民吳守忠、據供向在該處金光洞修行。
學習降神咒。
後因哄騙彭章等修廟開礦。
起意招人。
将廠内舊鐵器。
雇匠打造刀戟槍矛等項。
要搶劫新都地方。
旋因出首被拏。
彭章等、供亦相符。
俟司道等解審後。
臣即當确訊辦理。
得旨、速行審明正法。
以快人心。
即平時類此者。
仍應常為訪察緝拏。
毋緻滋事可也。
○四川布政使李如蘭奏、軍務告竣在即。
節次動用軍糧。
計碾運各屬倉谷七萬石。
為數頗多。
川省本年收成豐稔。
捐監民人、亦甚踴躍。
請将前項谷、仍收捐監谷補額。
毋庸動項買補。
得旨、所見亦是。
與撫臣議行。
○丙廣總督策楞奏、安南匪徒莫康武等、為番兵所敗。
領男婦數千人。
在七源夷州居住。
日事搶掠。
臣現饬各邊、悉心防範。
嚴禁米糧出口。
再廣西甯明州所轄之五十三村土蠻、歸化未久。
本年三月内、因役田争競。
有黃文珍等、竟将鄰寨之林文松捉回。
用木刻傳人。
立時殺死。
并将其子林德昭、綁縛勒贖。
不許報官。
臣以該土蠻既經向化。
即屬朝廷百姓。
何可聽其自相讐殺。
随經勒限查拏。
茲已據該地方文武、拏獲首犯黃文珍、其林德昭亦經放出。
得旨、如此認真。
實合朕意。
○署廣西巡撫鄂昌奏、桂林所屬之臨桂等縣、被水災區。
查勘照例赈恤。
并分别極次貧戶。
酌借口糧。
其沖壞民房堰壩。
俱酌給公費修治。
得旨、覽奏俱悉。
粵西遠在邊陲。
一切水旱赈恤。
必待奏報而後施行。
則緩不及矣。
汝等封疆大吏。
但無沽恩市譽之心。
何妨擔當辦理。
使澤必下逮、惠不久稽、可耳。
○貴州總督兼管巡撫事張廣泗奏、拏獲大乘教逆犯魏王氏、唐世勳等、男婦一百四十餘名口。
搜獲與首逆張曉、劉奇、來往密劄。
格簿赦帖。
又據魏王氏之徒弟鄧光熙、呈首妖書等項。
審訊該犯等、傳習邪教。
創立種種名目。
陰謀不軌。
黨羽衆多。
請敕下川、滇、湖廣、江南等省。
嚴密訪拏。
毋緻漏網。
得旨、此所辦、可嘉之外。
無可批谕。
有卿在黔省。
雖百妖人邪教。
亦能查拏。
實可令朕無南顧之憂也。
卷之二百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