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一年。
丙寅。
十二月。
壬戌朔。
河東河道總督完顔偉奏、署開封府上南河同知喬大赉、疎忽失火。
延燒料物。
請照例議處。
谕曰、喬大赉着議處具奏。
現據完顔偉奏報、中牟九堡地方。
又複被火燒毀料物。
二十餘日之内。
接連失火兩次。
固該廳員不加意照看。
亦由完顔偉漫不經心所緻。
着一并交部嚴察議奏。
餘着議奏。
該部知道。
又谕軍機大臣等、前據完顔偉奏報、開封府上南河同知喬大赉所管中牟九堡工料。
失火被燒。
今奏報該廠又複燒毀料物等語。
朕思河工物料。
不但豫備修築。
關系緊要工程。
且秫稭料物等項。
采辦過多。
亦恐有妨民用。
今中牟九堡地方。
兩次被火。
固由員役疎忽。
其中或因該廳員平日辦理不善。
緻為仇人陷害。
或因地方員役。
利其買補。
藉此得以派累百姓。
均未可定。
不然、何以二十餘日之内。
接連失火兩次。
此皆關系吏習民風。
所當留心覺察。
乃完顔偉僅以參處着落賠補完結。
于此等處竟置不論。
所督理者謂何。
着傳旨申饬之。
○癸亥。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幸果親王弘瞻第。
○谕、準噶爾現在遣使進貢。
班第有應辦事件着來京供職。
其山西巡撫印務。
交與布政使陶正中、暫行護理。
○又谕、山東濟南府屬之陵縣、所有帶徵乾隆八年正耗漕米、五千七百九十餘石。
應于本年完交。
但思該縣當積歉之後。
元氣未複。
本年既有應納錢糧漕米等項。
若再催納帶徵之漕米。
民力未免拮據。
着将陵縣應行帶徵八年正耗漕米。
加恩豁免。
此内有已徵在官者。
準于次年抵納新漕。
俾小民均得一體邀恩。
該部即遵谕行。
○甲子。
谕、據将軍達勒當阿奏、進獻圍場所得牲畜。
每圍每次。
俱屬稀少。
雖近年來大率皆然。
但圍場牲畜。
屆時自長白山來。
原屬蕃盛。
今漸稀少。
必系來路有所阻礙。
自應查辦。
乃觀伊等每年進獻。
及商販交納者。
并非不能如額。
可見并非來路稀少所緻。
該将軍所奏。
未免相沿舊習。
恐非确實。
若圍場牲畜。
果爾稀少。
亦有關系。
着寄谕達勒當阿、查明具奏。
○赈湖北潛江、沔陽天門、荊門江陵、五州縣。
沔陽、荊左二衛。
被水災民。
○乙醜。
谕、達賴喇嘛看茶之綏繃喇嘛紮克巴達顔、鎮壓頗羅鼐一事。
傅清業交頗羅鼐、即令完結。
所辦甚是。
朕聞達賴喇嘛、郡王頗羅鼐、伊二人素不相合。
但伊二人皆系彼處大人。
原不可軒轾異視。
着紮寄傅清、令伊嗣後諸事。
即照此辦理。
但酌量關系事體與否。
務期地方甯谧。
使頗羅鼐等、不緻滋事。
持重妥協辦理。
尚其留意。
○手敕谕藏王頗羅鼐、達賴喇嘛、看茶之綏繃喇嘛紮克巴達顔、将爾鎮壓。
經書寫人桑寨拏獲。
爾從傅清之言。
将此事如同無事、從輕完結。
經傅清奏聞。
紮克巴達顔、系達賴喇嘛服役之人。
惟恐關系達賴喇嘛。
如此辦理。
甚合機宜。
達賴喇嘛、系執掌闡揚西方佛教之人。
爾系約束管理藏内人衆之人。
爾二人同心協力、以安地方。
使土伯特向化。
一應事務、皆賴爾等辦理。
朕視爾二人、俱屬一體。
從無畸重畸輕之見。
若爾二人稍有不合。
以緻地方不甯。
甚負朕信任期望之恩。
再朕知鎮壓左道。
斷不能有損于人。
即以近事而論。
紮克巴達顔、四五年前、将爾鎮壓。
此時朕先将爾子封為長子。
又加恩封長子為鎮國公。
并施爾恩典甚重。
豈非不能鎮壓之明效大驗乎。
觀此、爾可以無疑矣。
爾平日感激朕恩。
勉力報效。
克副委任。
朕所深信。
是以并未明降谕旨。
特手書此敕。
密谕開示。
爾其知之。
○大學士等議覆、綏遠城将軍補熙奏稱、綏遠城駐防之家選、列等、複仇、兵丁。
生齒漸多。
糧饷不敷養贍。
日久生計愈艱。
宜及時酌辦等語。
查此項兵丁。
原系八旗家奴。
恩賞給伊主身價贖出。
作為另戶。
移駐綏遠城。
現在内有領催、前鋒、馬甲、匠役等共二千四百名。
年來戶口日繁。
其十歲以上、漸次成丁者。
已有六千四百餘名口。
自應早籌生計。
從前乾隆六年、該将軍條奏。
殺虎口内外一帶地方、添設靖遠營一案。
兵部議準、由大同鎮、殺虎協、二處所轄。
抽出馬步兵共五百名撥往。
并設都司千總各一員。
把總四員。
于乾隆十年移駐。
伏念綏遠城與靖遠營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