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妥以緻流民出口。
并蘭山被災。
未經查辦。
曾傳谕巡撫阿裡衮。
或親身前往查勘。
或特派大員往查。
今阿裡衮止援引從前已委道府大員。
分頭查報。
其不必另派大員。
及伊不必親往之處。
俱未奏明。
或者因伊甫經到任。
事務繁多。
或者為豫辦東巡事宜。
不能親身前往耳。
不知豫辦東巡之事。
甚輕于民瘼也又奏稱、分委府佐攜帶存公銀兩。
前往直隸古北口等處。
招徕資送等語。
流民出外覓食。
總因鄉裡糊口無資。
是以谕令截漕加赈借粜兼行。
果能一一遵旨辦理。
安輯于本州縣使無輕去。
其鄉者。
上也離鄉未遠。
招徕于本省境内者。
次也。
及其已至直隸古北口一帶。
往返數百裡遠者千裡。
其中或有父兄親族。
向在口外。
有所依倚。
亦不妨任其前往。
若一一資送回籍。
不惟糜費不赀。
且恐己誤耕作。
而還鄉更無可倚賴。
于災黎轉屬無益。
此皆不達世務之見。
從前曾降旨令其多張告示。
曉谕流民。
本欲使聞風各安闾井。
不緻四外流離。
今該撫所奏。
乃欲招徕流民于遠離本境之後。
其為計則已拙矣。
看來東省上年被災不輕。
從前辦赈。
大率虛文了事。
此時去麥秋尚遠。
雨澤亦未沾足。
窮民待哺情形迫切。
着傳谕阿裡衮、将被災州縣。
于現在赈恤之外再酌量分别加赈。
以資接濟。
該撫作速妥議。
奏聞請旨。
至所稱平粜米石。
照原議酌減。
及回籍貧民一例補赈之處。
着照所請行古語雲救荒無奇策。
原不過加赈平粜借給口糧等常行之事。
惟在該撫董率地方官。
實心實力。
一一奉行。
權其輕重緩急。
使百姓均沾實惠。
無緻失所可耳。
尋覆奏、臣智識短淺疎忽之罪。
實屬難辭。
現已密谕前委之各道府等。
實心查辦俟勘報到日何處尚應加赈月糧何處止須借給倉谷随時具奏請旨。
得旨。
覽奏俱悉。
○又谕官員侵盜錢糧案件。
既經題參自應速行審結定拟。
以伸國法。
今查此等案件。
竟有遲久不結。
事曆一載有餘。
尚未題覆者。
如直隸則有張德榮、張鑒、查錫納、三案。
奉天則有榮大成、吳秉禮、臧根嵩、胡世仁、崇倫永五案。
湖廣楊統正曹、繩桂、二案。
福建李潛一案。
廣東朱介圭一案。
雲南陳題一案。
此皆該督撫等任意遲延。
不以谳決為事。
殊非國家立法懲貪之意。
可寄谕各該督撫。
将以上各案。
即速審明定拟題覆。
務必入于今年秋審案内。
毋得再有遲延。
○駐藏副都統傅清奏、正月初九日。
據郡王頗羅鼐告稱。
訪得策蔔登台吉已獲罪被殺。
并其妻子。
及其叔父果莽堪布喇嘛皆被殺。
果莽堪布喇嘛之缺。
已令紮什倫布之阿克巴喇嘛補授。
阿克巴喇嘛之缺。
已令羅蔔藏丹怎補授。
策妄多爾濟那木紮勒之侄女。
許與拉藏汗之孫納噶查為妻。
現在彼處所最重者。
是納沁宰桑察罕宰桑。
巴雅斯瑚朗宰桑。
小策零敦多蔔固子宰桑等。
但因其台吉已亡。
而新立台吉年幼。
用事之人。
彼此不和。
惟恐阿蔔都爾、噶裡木哈薩克、土爾扈特、喀爾喀、等處。
發兵襲之。
所以防範卡座甚嚴等語。
報聞。
○免湖北棗陽縣十一年分水災額賦。
其雲夢、應城、襄陽、鄖縣、等四縣并予緩徵。
○緩徵廣東澄海、潮陽、饒平、惠來、四會、廣甯、新興等七縣十一年分水災額賦。
兼赈災民。
○移福建龍溪縣縣丞駐華崶。
建安縣縣丞駐迪口。
建陽縣縣丞駐麻沙。
政和縣赤岩司巡檢駐下莊。
從升任福建巡撫周學健請也。
○庚寅。
谕、軍機大臣等。
前據劉統勳奏摺内稱、韓烈辦柴勇往。
今劉統勳來京。
将伊如何勇往。
并其人尚可錄用與否之處。
詢問劉統勳。
據稱韓烈辦出餘柴。
至數十萬之多。
因未經報明上司。
緻被參劾。
但其勇往辦公情尚有可原諒。
現在因那移錢糧。
問拟徒罪查那移完贓。
例得開複又因誣揭道廳。
問拟革職。
轉與開複之例不符。
若就其現在氣質而論。
草率不免誤公傲慢足以偾事。
如身受懲創之後。
痛自改悔其才力或尚有可驅策之處等語。
可寄谕周學健。
将韓烈辦事為人。
将來可否錄用之處确查秉公據實奏聞。
尋覆奏韓烈辦理餘柴一事。
核之前後案卷。
并非實屬為公。
且其乖張暴戾。
現仍如舊。
報聞。
○廣西道監察禦史黃登賢奏、各省幕客。
類多聚集省會引類呼朋。
與上下各衙門書吏。
往來結識。
因之生事招搖。
并探知各衙門内幕。
或指稱同鄉親族。
投帖拜往。
互相照應。
每于州縣申詳。
多方批駁各州縣不得不來省會。
訪求幕客之與上司内幕熟識者。
厚聘延請。
彼此串合。
滋弊無窮。
請敕下各省督撫。
轉饬首府首縣。
将聚集省會之覓館幕客。
嚴查驅逐。
倘仍聽逗留。
即将該府縣照不力行保甲例參處。
再府廳州縣以下等官罷職後。
有在原省鑽營作幕。
一旦得為大吏延請。
懷私挾怨。
心存報複。
更有志在營私。
情弊尤難殚述。
并請嗣後原官該省者。
不得複在該省作幕。
如經參奏。
或被首告。
将延請之官。
照違例議處。
營求作幕之人。
嚴加懲治。
得旨允行。
下部知之。
○是月。
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高斌奏、臣自盧溝橋由永定河南岸查勘工程。
今春淩汛安瀾。
各減壩俱未過水。
下尾出口。
溜勢通暢。
惟下口河尾溜勢北趨。
其轉灣處堤工。
甚為險要。
應取直挑引河一道。
其範甕口一帶。
伏秋汛内。
向在水中之葛漁城一村。
水已環繞。
查該村去北埝。
僅二裡許。
應接築土埂疊道。
中留三孔木橋。
以通水道。
俱交各工員興修。
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