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
又據知縣佟浚、差人禀報、百姓聚衆複來圍城。
随饬署連城都司魏傑、帶兵前往查拏。
民人仍複散去。
現調附近兵丁二百五十名。
倘刁民再敢聚衆。
星赴該縣擒拏為首之人。
照例治罪等語。
刁民聚衆多至數百人。
圍城放火。
旋散旋聚。
不法已極。
自應立摛首事、及附和逞兇之人。
或即行杖斃。
或審明速奏。
令兇徒知所畏懼。
愛必達前奏。
辦理已屬寬縱。
今羅俊出巡之地。
距彼處甚近。
乃僅委微末員弁、以備彈壓。
并未迅速查拏首惡。
竟若驅之四散。
即可置之不問。
羅俊身屬總鎮大員。
其觀望情形。
皆由愛必達寬縱所緻。
該省提鎮。
于此等刁悍惡習。
并不協力整頓。
無以诘奸禁暴。
申國法而警刁風。
殊失大體。
可再傳谕申饬愛必達。
令将此案确查。
務獲首惡。
盡法速處。
毋使奸徒漏網。
并将現在辦理此案情形。
即速奏聞。
再近來山西雨澤曾否沾足。
民情若何。
着一并奏聞。
○軍機大臣等議覆、據紀山奏稱金川情形。
應分路夾攻。
将川西、川南、分為兩路。
派總兵、副将、帶領漢土官兵。
或直搗巢穴。
或分擊前後。
更駐兵木坪。
以為兩路聲援。
于綽斯甲撥兵堵截隘口。
以分金綽二酋之勢。
至所奏或系大兵齊集。
或俟有隙可乘。
即行進剿等語。
伏思兵貴神速。
敵氣既懾。
我力方銳。
則一發制勝。
所向成功。
但必計出萬全。
此時慶複已經到川。
應令商酌妥辦。
至川西川南兩路。
應派總兵二員。
現有松藩總兵宋宗璋、奏請出口。
而新調建昌總兵許應虎、又奉旨聽該督撫委用。
應即派分兩路。
又稱統領應居中調度。
請移駐雅州。
督師進剿。
查本年二月内、臣等因紀山奏派馬良柱為統領。
恐其未必勝任。
是以議令紀山親行。
計此時慶複已到成都。
一應軍務。
既有總統大臣。
紀山應在省調度糧饷。
提督印信。
仍交新任武繩谟。
從之。
○山東巡撫阿裡衮奏、東平等四十二州縣衛。
除前奉旨緩徵八縣外。
其東平、金鄉、魚台、汶上、濟甯、陽谷、滕縣、蘭山、城武、單縣、聊城、莘縣、臨清、安邱、諸城、益都、平度、高密、膠州、定陶、曹縣、钜野、峄縣、甯海、福山、栖霞、荷澤、嘉祥、博山、文登、榮成、及東昌、臨清、濟甯衛、等三十四州縣衛。
上年舊欠錢糧。
除已交外。
餘概緩至麥收後啟徵。
得旨。
着照所請行。
○乙醜。
常雩。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上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
據正定總兵海亮奏稱、正定地方三月二十五六等日。
各得微雨一寸。
四月初一日、複得雨二寸。
農民俱雲、高地尚不能栽插。
窪地可以播種。
将見西成有望等語。
所報雨澤分數。
與那蘇圖所報相同。
未知此時已得透雨否。
或雨澤尚未沾足。
于二麥春耕、有無妨礙。
可傳谕那蘇圖、令其一一查明。
如有應行借給口糧耔種、以資耕作之處。
着即先事綢缪。
豫為妥協辦理。
并将辦理之處。
即速奏聞。
尋奏、查正定屬州縣、于三四月之交、陸續得雨。
二麥俱各暢茂。
可望五六分收成。
至井地、窪地、棉花、高粱、及秋禾。
亦俱種齊。
惟高地雨未深透。
月内得雨。
即可插種。
将來倘需借給口糧耔種。
随時辦理。
得旨。
覽奏稍慰。
○又谕、據巡撫紀山奏稱、雅州府為形勝要地。
今慶複、張廣泗、抵川。
會商進剿事宜。
或同駐雅州。
便于籌畫調度。
或慶複在雅州駐劄。
張廣泗更行前進、别據要害。
以便調發統領大員。
随宜進剿。
同駐分駐。
孰為妥便。
俱聽慶複、張廣泗自為酌量。
如慶複、張廣泗俱駐雅州。
或令提督武繩谟、總統前進。
就近策應亦可。
但武繩谟初任提督。
甫經到川。
未見其即能練悉軍情。
其官兵進剿、既用宋宗璋、許應虎、為統領。
或令武繩谟專辦提督事務。
不必前往。
亦聽慶複張廣泗相度機宜。
悉心商酌。
總以聲援聯絡。
計出萬全。
迅奏膚功為要。
慶複俟張廣泗一到。
即行商定奏聞。
總兵許應虎、于何日到川。
亦一并具奏。
○軍機大臣等議覆、紀山條奏糧饷事宜。
一、漢土官兵口糧。
宜分别酌給。
查向例、内地祗給口糧。
出口方支鹽菜。
此次應照舊辦理。
一、籌辦糧饷。
宜通盤核算。
前經紀山奏請、于附近成都州縣備辦軍糧。
臣等議令于附近軍營州縣。
較成都更為便捷之處。
先為撥運。
俟成都解到補還。
今紀山議請、南路于打箭爐現存軍米内動支。
西路于溫江等處、動支常平倉谷碾米五千石。
并将保、茂、二處軍糈案内、存餘青稞、辦成炒面挽運。
至軍糈銀兩不敷。
請敕交戶部、于附近四川省分、撥銀四十萬兩。
速解備用。
一、酌設台站以速挽運。
查由雜谷鬧、西至黨壩、程十二站。
應于黨壩安設糧務一處。
中安十一台。
又自雜谷鬧、南至沃日、程七站。
應于沃日安設糧務一處。
中安六台。
其運夫腳價。
每名、每台、議給銀八分。
本色米面一升。
一、請分設糧務人員、以專責成。
據稱此次用兵。
打箭爐一路。
系建昌道總理。
雜谷鬧一路。
系松茂道總理。
打箭爐以外。
應以爐同知為正辦。
照磨為協辦。
将來再于兩河口适中之地。
安設正、協、糧務。
其雜谷鬧一路。
必須專員辦理。
請以茂州知州為正辦。
再委佐雜二員協辦。
沃日黨壩二處。
俱安設正、協、糧務、各一員。
至黨壩一路。
十一台、十二站、管台文官三員。
沃日一路。
六台七站。
地尤險峻。
亦應酌設管台文官三員。
督催糧米。
稽查文報。
松茂道應移駐舊保縣、居中調度。
又打箭爐、雜谷鬧、章谷、沃日、黨壩、為糧運總處。
應每處設護糧外委一名。
兵十名。
又稱此次進兵。
系在兩河口、沙普隆、二處。
并無夷塘。
請照瞻對案内、裡塘安設蠻塘之例。
添設塘馬、以速軍務。
均應如所奏行。
從之。
○駐防哈密總兵官王能愛奏。
臣于二月内奉旨。
以準噶爾使臣瑪木特、來京會議貿易熬茶事務。
伊等原奏于九月中旬前來。
經玉保令其于八月初旬、到哈濟爾得蔔特爾貿易。
九月初即行進藏。
瑪木特等、因已經伊台吉奏明。
未便遽定。
俟歸告台吉。
若如所議。
當于四月内遣人至哈密通信。
若照前奏。
即不送信。
可傳谕王能愛、令于夷使回巢經過時。
将何時遣人。
确切詢明、具摺奏聞。
臣于三月十一日、接見夷使。
遵旨詢問瑪木特。
據稱進藏熬茶。
已蒙大皇帝俞允。
我台吉原奏于九月十五日前後到哈濟爾得蔔特爾地方、貿易畢、進藏念經。
經天朝大臣等。
仰體大皇帝體恤之恩。
令于八月初旬前來。
九月間進藏。
天氣溫和。
行走便利。
我急欲回去。
酌定日期。
前來報信。
現即啟程。
懇由烏克克嶺行走。
路途較近。
必得于四月十五前回到伊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