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
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二年、丁卯。
六月乙亥。
谕、朕此次行圍。
所有外省督撫提鎮等奏摺。
着照舊例。
自起銮之日為始。
俱赍赴在京總理事務王大臣處、加封交内閣随本呈送行在。
候朕批示。
随本發回。
仍于總理處。
交付赍摺人祗領。
該部即通行傳谕知之。
○丙子。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谕據大學士慶複、川陝總督張廣泗奏。
征剿大金川現已悉心籌畫。
分路進兵。
搗其巢穴。
附近諸酋。
輸誠納款。
則諸事業有就緒。
酋首不日可以殄滅。
嗣後征剿事宜。
張廣泗一人即可辦理。
現在大學士高斌、出差在外。
内閣辦事需人。
着慶複回京、辦理閣務。
○谕軍機大臣等。
據慶複張廣泗奏。
小金川土司澤旺、率衆投誠。
并退還搶占沃日三寨。
大金川外援隔絕。
官兵駐防其地。
可以直搗大金川大寨。
又收複毛牛、及馬桑地方。
西南兩路。
俱可進攻。
慶複張廣泗現已分路。
令統領宋宗璋、許應虎、等訂期會剿等語。
此番官兵調集布置得宜。
計可指期克捷。
至小金川望風迎附。
乃迫于大兵勢盛而然。
但既已來歸。
自當乘機安撫。
安可遽信為革心向化耶。
從前辦理土蠻。
總未能得經久長策。
即如瞻對之役。
調兵二萬四千。
糜饷幾至百萬。
亦僅殲厥渠魁。
何嘗得其一人寸土。
乃甫經竣事。
而大金川又複見告。
将來即使計日剪除。
而徵兵籌饷。
勞費業已相等。
若蕩定之餘。
仍以屬之土目。
縱令震懾餘威。
目前俯首恭順。
而蓄養氣勢。
日後仍必鸱張。
國家動衆傷财。
适為伊等重事權而增氣勢。
迨至兵力稍足。
又複環視而起。
旋起旋滅。
何有已時。
在國家全盛之時。
視之不啻蚊蚊蜂虿。
而糜脂膏于荒箐。
屯兵革于蠻煙。
曷若熟籌善策之為得也。
小金川現雖歸順。
安知其意不謂金酋殄滅。
其地不授之小金川而誰屬。
信如此、是又增一大金川矣。
即如土備汪結、乃慶複所信為領兵出力者。
在本身尚能帖服。
而伊子若孫、果可保耶。
蓋番性叵測。
如康熙雍正年間。
郭羅克番衆征剿帖服。
久之仍複滋事。
乃其明驗。
然謂必不可制。
則青海蒙古、附近土番。
西藏即系番類。
一經辦理。
甯谧至今。
可見籌畫有方。
無必不可化誨懾服之理。
朕觀金川情形。
雖不可遽照苗疆之例。
改土設流。
或分置衛弁。
統轄汛兵。
或亦派大員彈壓。
田賦獄訟。
聽其經理。
簡節疎目。
馴擾羁縻。
期于綏靖地方。
約束蠻衆。
不緻如土司之專有其人。
易于蠢動。
可以永除後患。
朕意如此。
是否于該省情形相合。
着慶複張廣泗悉心從長商酌。
詳悉具奏。
如于該處不甚相宜。
或如何始為盡善。
别有經畫之處。
着一一密行奏聞。
○大學士公慶複等。
奏請軍營馳報事件。
口外由塘馬口。
内由驿遞得旨。
着照所請行。
該部知道。
○丁醜。
谕、江南沛縣、銅山、二邑。
于本年夏初。
禾麥被雹。
間有損傷之處。
該督撫借給一月口糧。
以資補種。
朕念銅沛二邑。
連歲歉收。
若照例于秋後繳還。
民力未免拮據。
着加恩将現在借給口糧。
作為撫恤之資。
免其秋後還項。
○谕軍機大臣等。
朕聞江蘇華亭縣生員姚培謙、江陰縣布衣是鏡、此二人皆力學有素。
閉戶着書。
不求聞達。
尹繼善、安甯、既為江蘇督撫。
諒必知二人之梗概。
可寄信詢問之。
或其人才具可用。
或學問可膺師儒之任。
據實奏聞。
候朕降旨。
俟奏摺之便寄去。
尋安甯奏、前聞華亭縣生員姚培謙、好書籍。
多着述。
後據呈送所纂各書。
亦未見根柢實學。
且聞伊于各衙門呈送。
恐系好名之人。
又聞該生富而好客。
一切着述。
亦不盡出其手。
布衣是鏡、實陽湖人。
在江陰開有講堂。
聞學臣尹會一、造其廬。
與談理學。
稱為先生。
時論迂之。
訪知該生向談道學。
親沒廬墓三年。
兩人梗概。
臣所聞者如此。
至其人之才具可否錄用。
及是否可膺師儒之任。
尚容細查。
報聞。
尹繼善奏、生員姚培謙、粗有詞章。
着述數種。
不過捃摭陳言。
無關精蘊。
察其素行。
喜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