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
○又谕、朕覽山東通志内。
恭載皇祖谕旨。
東省小民。
俱依有身家者。
為之耕種。
豐年所得者少。
兇年則已身并無田産。
有力者流于四方。
無力者即轉于溝壑。
此等情狀。
東省大臣庶僚及有身家者。
若能輕減田租。
亦各贍養其佃戶。
不但深有益于窮民。
即汝等田地。
日後亦不緻荒蕪。
訓谕諄諄。
誠切中東省民生利弊也。
今朕省方問俗。
親見民情風土。
歲偶不登。
闾閻即無所恃。
南走江淮。
北出口外。
揆厥所由。
實緣有身家者。
不能贍養佃戶。
以緻滋生無策。
動辄流移。
夫睦姻任恤。
自古為重。
利豈專在窮乏。
富戶均受益焉。
轉徙既多。
則佃種乏人。
鞠為茂草。
富者不能獨耕也。
何如有無相資。
使農民不肯輕去其鄉。
即水旱無虞大困。
昨偶召見王柔。
據奏往時東省貧民。
稱貸富戶。
雖加息四五分。
尚肯償還。
是以小民那借有資。
不緻流離失所。
今即取息二三分。
借出不還。
赴官告理。
又以私債。
置之不問有餘之家。
恐為所負。
不複出借。
亦無利息可生。
往往中落。
貧戶仰叩無門。
不得不求食他鄉。
以緻富者漸貧。
貧者益無所底等語。
在王柔所奏。
似為富者申其說。
而朕不以人廢言。
因思小民坐困之由。
亦未必不因乎此。
總之貧固資富之食。
富亦資貧之力。
不計其食。
而但資其力。
窮民複何所圖。
繼自今。
該撫董率群有司。
實力稽察勸谕。
務使曉然于貧富相維之道。
俾闾裡通周急之情。
斯黎民享安土之樂。
朕于東省有厚望焉。
○谕軍機大臣等、浙江陳學愈緻死尼僧三命一案。
朕已令司員前往、審出威逼斃命實情。
今朕聞陳學愈、曾托伊親金永成、賄通臬司幕賓謝仲可、捏款送訪。
差役誤拏。
陳學愈乘機吓逼。
以緻三尼投井殒命。
事發之後。
陳學愈用銀二萬餘金。
托巡撫幕賓田姓、廣行賄賂。
欲蔽其冤。
各衙門官吏内幕。
無不染指。
事關三命。
且贓款重大。
未便率結。
着傳谕大學士公讷親。
令其即速提齊各犯。
将種種情節。
嚴審定拟具奏。
再尼僧羅柴氏赴都察院具控。
都察院未即奏聞。
先為行查之處。
聞亦别有緣由。
将此一并詳細查奏。
尋奏。
陳學愈托金永成賄通謝仲可、捏款送訪是實。
事發後。
陳學愈托伊妻舅田積昌、轉托料理各衙門房書差役使費。
俱各分受。
至院司府縣各幕。
俱經田積昌等賄囑照應。
其知縣知府。
并無納賄。
祇因撫院未将陳學愈咨革。
是以不能審得實情。
辦理草率。
臬司萬國宣。
亦并無受賄。
實因尼姑三命。
肇釁于訪拏。
遂不秉公辦理。
常安從寬批結。
徇縱顯然。
亦審無得賄情弊。
至陳學愈行賄之處。
計贓不過三千餘兩。
實無二萬之多。
至都察院未及奏聞。
有無關說。
訊據常安。
語言躲閃。
請派大臣就近詢問。
自難掩飾。
報聞。
○又谕。
原任辰沅靖道王柔。
以疾在告前赴行在接駕朕因其曾于苗疆辦理軍需。
降旨令赴軍營聽候委用。
可傳谕張廣泗。
俟伊到日。
或令辦理糧饷。
或别有可任用之處。
酌量調遣。
伊所奏軍前事宜一摺。
着封交張廣泗。
如有可采擇。
閱看辦理。
前有旨谕張廣泗。
如有平素深知、可相親信之人。
一面調遣赴營。
一面奏聞。
今王柔奏薦冶大雄、劉策名、二人。
皆張廣泗所素知者。
如果實在才具可用。
于該處軍務有濟。
即令調遣赴營。
以資差委。
○是日駐跸東阿舊縣。
○賜扈從諸王大臣币帛有差。
○乙亥。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谕、朕巡幸山左。
駕過畿南。
雖安營除道。
絲毫不以累民。
而闾閻望幸。
宜溥恩施。
着将直隸、山東、經過地方州縣。
本年錢糧。
蠲免十分之三。
山東值輪免錢糧之年。
所蠲本年錢糧。
例于明歲免徵。
但念東省災黎。
待澤較殷。
着于藩庫地丁銀内。
照蠲之數。
先行動項賞給。
明年徵輸歸款。
其作何分作遠近。
一仿直隸辦理。
該督撫各董率地方官員。
作速查明蠲賞。
務俾小民均沾實惠。
○吏部議、浙江按察使萬國宣、應照溺職例革職。
從之。
○兵部議奏、盛京将軍達勒當阿奏稱、牛莊、蓋州、二處。
每城僅兵四百名。
無庸章京八員管轄。
而掌印章京。
與各旗章京品級相等。
殊難管束。
請每城添設四品防守尉各一員。
裁章京四員。
改設骁騎校四員。
應如所奏。
其防守尉。
即所屬佐領防禦、及閑散官員内。
揀送來京。
交該旗帶領引見補放。
所裁之防禦四員。
俟缺出坐補。
所添之骁騎校。
俟裁汰之防禦缺出後。
将記名之領催、前鋒、及應補骁騎校。
揀選題補。
從之。
○湖南巡撫楊錫绂奏、桂東縣錫礦。
在縣城西三十裡。
旁近民田。
山已開殘。
出砂有限。
應封禁。
報聞。
○四川副都統卓鼐奏、打箭爐系各番要隘。
宜豫為固守。
請于從前派備滿兵八百名内。
酌帶五百名赴爐駐守。
谕軍機大臣等曰。
卓鼐且不必帶兵前往。
着将伊所管之兵。
立即豫備妥協。
俟張廣泗調取時。
伊再帶領前去。
此時亦不必行文知會張廣泗。
○固原提督瑚寶奏、固原見存馬步新兵一千一百六十二名。
每年糧饷。
不下三萬兩有奇。
若不設法籌辦。
不特帑項虛糜。
亦于營伍滋累。
計惟有标屬附近協營。
通融撥補一法。
除遠在八九百裡外之協營不計外。
今将距固五六百裡并二三百裡之慶陽協、及所屬紅德、平涼、長武、泾州、靖遠協、及所屬固原城守、下馬關、西安州、蘆塘、八營、蘆溝、永安、西鳳協、及所屬鳳翔城守、關山、十六協營。
實在馬步額兵二千二百二十六名。
凡缺出。
如本兵無子弟可補。
即将新兵内、或籍隸彼處。
或附近原籍。
或情願充補。
查明檢發。
約計每年本标可補六。
協路可補四。
不特可節三四年之糧饷。
而清厘新兵。
亦不緻曠日持久。
惟是搬移不無所費。
若照例在本兵饷内借給。
則同一新兵。
倘充補協路。
未免向隅。
查生息銀兩一項。
積有餘息。
請每兵百裡給銀一兩。
得旨。
此奏甚妥。
知道了。
○是日駐跸鳳凰台。
○丙子。
朝日于東郊。
遣裕親王廣祿恭代行禮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皇後千秋令節。
賜扈從王公大臣等宴。
○山東巡撫阿裡衮、漕運總督宗室蘊着、議奏、南漕截留之處。
查沂州府屬七州縣。
均被災傷。
郯、蘭、二縣尤重。
請撥二十萬石。
于運河之徐塘口交卸。
由支河換船。
至郯城縣馬頭鎮地方車運。
又兖州府屬十六州縣衛所、俱被災。
濟甯、金鄉、汶上、魚台、尤重。
請撥十二萬石。
在附近之台莊、夏鎮、南陽、三處。
各截留一萬石。
濟甯截留九萬石。
又曹州府屬十一州縣。
應撥四萬石。
在濟甯州、張秋鎮、水次。
各截留二萬石。
交卸起運。
濟南、東昌、泰安、三府所屬成災三十二州縣衛。
請每府各撥五萬石。
泰安在張秋安山水次、東昌在臨清水次、濟南在德州水次截留。
又武定府屬十州縣。
應撥四萬石。
亦在德州截留。
又青州府屬十一州縣。
成災九處。
萊州府屬七州縣。
成災五處。
應各撥二萬五千石。
俟糧船抵津。
東省委員交兌管押。
将青州所撥之米。
由海運至昌邑縣之膠河口交卸。
萊州之米。
由海運至掖縣之海廟小石島交卸。
得旨。
依議速行。
○是日駐跸河源屯。
○丁醜。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谕、朕莅止阙裡。
奠先師。
祀少皞。
夙誠申矣。
惟是周公元聖。
葆祠咫尺。
不一瞻拜。
于心歉焉。
其緻祭已照例遣親藩行事。
今朕欲至祠瓣香瞻拜。
所司具儀以聞。
且朕所重者道也。
豈所論于位乎。
○禦書元聖周公廟扁曰明德勤施。
○福建陸路提督武進升奏。
續據劉啟宗報稱、守備任琦等在南窠帶兵進山。
于漈村等九村。
獲賊三十八名。
各有印記包頭布為号。
十五日午後。
賊毀邱嶺民房四十餘家。
王孫牆民房二十餘家。
鄉民殺死賊首二名。
又房村街鄉民打死賊首一名。
執有令字旗。
并各村獲賊大小旗。
上有書無為大道者。
書代天行事者。
書無極聖祖代天行事者。
又有敕令元帥照才衡各字。
并火藥鉛子圖書腰刀等物。
又至高窟廠内。
獲箱一隻。
内藏旗幟。
及用印包頭布。
并大小圖書四件。
又無極聖祖圖書一件。
兵簿二本。
一開副将吳日照、吳國用、參将葛亮志、守備饒志周、範朝有、饒上達、保人楊陳為。
并開擇十四日會齊。
十五日攻破建甯府。
帶領兵丁。
不得有誤。
依令施行等字。
一本内未書寫。
又一小簿。
内開遊擊蕭北高、總兵謝維天、吳堯賓、并領兵人雷神孫、汪廷高、陳家發、及保人官月照等字。
又白綢僞劄一張。
上寫無極聖祖。
左寫元帥覺發照。
右寫都司字手摺一件。
寫大乘正宗科教。
并符式一張。
又接劉啟宗報稱、守備任琦等捕獲官月照等五十六名。
俱有包頭号記。
内藍綢包頭者。
系官月照、楊生、林文學、鐘質明、四名。
并查得藍綢包頭為賊首。
藍布者為戰賊。
綠布者為新夥。
賊首魏現、王大倫、葛竟仔、俱被鄉民打死。
奏入。
谕軍機大臣等曰。
閩省老官齋聚衆謀為不軌一案。
前已降旨谕喀爾吉善等。
令其嚴拏各犯。
從重辦理。
今武進升續奏拏獲匪犯。
及僞劄圖記等物一摺。
朕覽此案情節。
甚屬重大。
即如所奏之漈村、邱嶺、王孫牆、房村街、高窟廠等處。
同日焚掠。
明有蔓延之勢。
非僅一處偶爾竊發者比。
且勾結之人甚多。
雖經拏獲有人。
群醜解散。
而首犯尚未就擒。
此案聚衆如此之多。
必有渠魁倡為逆謀。
然後能分布黨羽。
煽惑奸徒。
而武進升等所稱為首之人。
何以知其即系首惡。
若謂受僞封者為首惡。
何以拏獲各犯姓名。
亦複不對。
而所有兵簿内、僞授各官諸犯。
按其姓名。
除官月照之外。
并無一人現獲。
即鄉民打死之魏現、王大倫等。
遂稱為首惡。
又有何據。
再摺内大乘正宗字樣。
是否即系張保太之餘孽。
上年通行查拏大乘教内各犯。
何以尚容留于地方。
俱當一一究明。
可傳谕喀爾吉善、新柱、武進升等。
将種種情節。
悉心研究。
務必擒獲元惡。
搜盡餘黨。
從嚴辦理。
以絕根株。
尋奏覆、首惡确鑿無疑。
兵簿有名者。
皆系紏邀入夥。
大乘字樣。
出羅祖經。
實非張保太所傳之教。
報聞。
○又谕曰。
安西提督李繩武奏、夷使唵集等到卡。
多帶牲畜。
欲在烏克圖行走。
責以違例。
據稱上年瑪木特回時。
并未傳谕。
此番初來。
實不知定例。
所帶來瘦乏牲畜。
懇在哈密變價。
次日仍由東大坂過山。
看其情形。
尚屬恭順。
着照上次加恩之例。
準其将所帶牲畜變價。
但須曉以與例不符。
姑因瑪木特未經告知緻爾等誤帶。
此次暫準貨售。
乃系格外加恩。
明白宣示。
着傳谕李繩武。
一面辦理。
一面奏聞。
○固原提督瑚寶奏。
奉調進剿大金川官兵、<馬犬>馬一項。
據副将任舉詳稱、由陝入川。
道途險遠。
馬<馬犬>軍裝。
難免疲乏。
而馬數過多。
牽拉亦不便利。
若照上年征瞻對。
折銀自行雇騾。
騾夫畏險不前。
亦僅運送川境而止。
凱旋雇覓又艱。
但負重行遠。
騾力為最。
且二騾能任三馬之載。
若以所折三馬之價。
采買二騾。
計可減三分之一。
沿途飼餧。
仍照三馬之例。
支給空草。
查以騾代馬。
雇不如買。
帑項仍無增減。
實有裨益。
得旨允行。
下部知之。
○是日駐跸安樂村。
○戊寅。
駕臨曲阜。
詣文廟。
周覽良久。
還行幄。
○禦書大成殿扁曰時中立極。
聯曰覺世牖民。
詩書易象春秋。
永垂道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