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差。
○壬申。
上至觀德殿孝賢皇後梓宮前奠酒。
○谕軍機大臣等、昨據奉差山東辦赈科道同甯、馬宏琦、趙青藜、沈廷芳等、具摺奏請回京。
已降旨申饬。
伊等乃随同高斌、劉統勳、辦事之員。
應否來京。
理應告知高斌、劉統勳。
乃竟冒昧陳請。
且高斌身為大學士。
劉統勳現任左都禦史。
為伊堂官。
而伊等并不告知。
自行具奏。
高斌、劉統勳等、亦視為故常。
殊于體統有礙。
此等風氣。
斷不可長。
高斌、劉統勳、未便因科道之故。
明降谕旨申饬。
可傳谕令知此意。
接到此旨時。
當傳饬伊等。
以正憲綱。
方合體制。
○辦理青海事務副都統銜衆佛保奏、青海地方。
巡視額色勒金、柴達木、兩路卡座。
奉旨派王策淩拉布坦等十人。
輪班巡察。
今據紮薩克補國公衮秦紮布、前至西甯告稱、自幼承襲公爵。
去年木蘭瞻仰天顔。
賞孔雀翎。
在乾清門行走。
受恩深重。
無出力報效之處。
今策淩拉布坦故。
請在巡察卡座處行走。
從之。
○以甘肅莊浪土司副千戶魯君裔子烈、襲職。
○癸酉。
皇太後駕還宮。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據福州将軍新柱奏稱、廣東潮州府海陽縣、庵埠地方。
五月初二日、定更時分。
有賊夥李阿保、謝阿定、身帶兇器。
在水吼橋門外。
被縣丞差役盤獲。
供系欲謀劫庵埠寨。
尚有同夥周阿孝一名。
當即差拏。
于其家搜出火藥、棉甲、棉緊身、槍刀、火鞭、令旗、并大旗五面。
發縣追究夥黨。
又供出夥匪三十餘名。
内陳阿芳一犯。
父子三人。
不服拘拏。
殺傷縣役。
庵埠居民。
驚惶搬避。
經潮州府出示安撫。
根拏首從等語。
此案尚未據策楞奏到。
想因潮州去肇慶頗遠。
于福建之漳州較近。
是以新柱先經得信。
計此時策楞諒已聞知。
未知現在作何辦理。
此案情形。
是否平常。
抑系匪徒勾結。
逆局已成。
倘與從前東安縣奸民韋秀貞、拒捕傷兵之案相同。
此不過地方常有之事。
亦宜照依彼案嚴查妥辦。
不得草率從事。
以緻縱惡長奸。
若似閩省诏安謀叛情形。
則更不宜輕縱。
以釀害地方。
但策楞現請陛見。
接到此旨時。
應自行酌量。
若須留粵經理。
俟此案查辦竣後。
再行來京。
若已行至中途。
即知會巡撫嶽浚、令其認真嚴究。
務期匪黨盡獲。
以靖海疆。
○戶部議覆、升任浙江巡撫顧琮疏稱、浙省上年被災縣場蠲赈事宜。
一、海甯、餘姚、永康、西安、松陽、等五縣。
石堰、嗚鶴、下砂并下砂二三等四場。
被災田地。
應徵錢糧。
按分蠲免。
蠲剩南秋米石。
除餘姚縣已經全完。
其餘應分年帶徵。
石堰等場。
蠲剩錢糧。
并未完場課。
俱分别緩徵。
一、海甯等五縣被災。
扣蠲役食等項銀兩。
于備公銀内撥給一、岱山、崇明、二處。
被潮沖失鹽斤。
帑課請豁一、石堰等場赈米。
于餘姚縣、存倉米動撥。
折赈銀兩。
于鹽道庫給發。
一、勘災查赈盤費等項。
先于各縣庫動撥。
事竣于藩司鹽道庫撥還。
一下砂、并下砂二三場。
極次貧民。
加赈兩月所需米照價概給折色。
一、各屬道府督察赈務。
各項動用銀米。
應定限題銷各等語。
均應如所請。
從之。
○工部議準、河東河道總督完顔偉疏稱、儀封縣北岸汛大堤二十三堡。
地處下遊節經河溜沖刷。
應于東西各建挑水壩一道從之。
○以少詹事世貴侍讀學士永世王際華、程景伊、侍講學士李因培、侍講覺羅奉寬、檢讨程岩、充日講起居注官。
○命檢讨程岩、提督廣東肇高學政。
○旌表守正捐軀之江蘇丹徒縣民楊美容聘妻王氏。
○甲戌。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至觀德殿孝賢皇後梓宮前奠酒。
谕諸王滿洲大臣等、今皇後大事。
百日已滿。
朕如不降旨曉谕。
爾等亦不能明晰朕意。
皇後之事。
朕甚哀痛者。
非惟皇後與朕、二十二載伉俪相得之意而已實惟宗廟社稷神器之重。
付畀不得其人。
每一念及深為心悸。
試看大阿哥、年已二十一歲。
此次于皇後大事。
伊一切舉動。
尚堪入目乎。
父母同幸山東。
惟父一人回銮至京。
稍具人心之子。
當如何哀痛。
乃大阿哥、全不介意。
祇如照常當差。
并無哀慕之忱。
朕彼時降旨。
謂大阿哥昏庸者。
特以不孝之罪甚大。
伊不能當。
故委婉施恩将伊開脫。
以全其生路。
若将伊不孝之處表白于外伊尚可忝生人世乎。
今事雖已過朕如不顯然開示。
以彼愚昧之見。
必謂母後崩逝。
弟兄之内惟我居長。
日後除我之外。
誰克肩承重器。
遂緻妄生觊觎。
或伊之師傅谙達哈哈珠色太監等。
亦謂伊有可望因起僭越之意。
均未可定。
此位所關重大仰承祖宗統緒垂及子孫。
孟子曰以天下與人易為天下得人難。
實為至論。
從前以大阿哥斷不可立之處。
朕已洞鑒。
屢降旨于讷親、傅恒矣。
至三阿哥、朕先以為尚有可望。
亦曾降旨于讷親等。
今看三阿哥、亦不滿人意。
年已十四歲全無知識。
此次皇後之事。
伊于人子之道毫不能盡。
若謂伊年齒尚幼。
皇祖大事之時。
朕甫十二歲。
朕如何克盡孝道之處。
朕之諸叔。
及大臣内舊人。
皆所親見。
亦曾如伊等今日乎。
朕并非責備伊等。
伊等俱系朕所生之子。
似此不識大體。
朕但深引愧而已。
尚有何說。
此二人斷不可承繼大統。
朕降此旨。
并非遇事恐吓伊等。
日後将複遊移。
試思太廟祝版。
以孝字冠首。
朕已謂伊等為不孝。
夫不孝之人。
豈可以承大統。
此二人斷不能繼之處。
王大臣等、其共知之。
朕為人君。
于常事、尚不食言。
于此等大事、又有食言之理乎。
伊等如此不孝。
朕以父子之情。
不忍殺伊等。
伊等當知保全之恩。
安分度日。
雖日後蒙朕格外施恩。
亦宜益增愧赧方是。
倘仍不知追悔。
尚有非分妄想。
則是自幹重戾矣。
大阿哥、系朕長子。
三阿哥、年亦稍長。
如果安靜守分。
日後總可膺王貝勒之封。
第恐彼時伊等、或自謂已居王位。
或謂已為貝勒。
複萌希冀之想。
須知此一位。
但可傳一人。
不可分傳數人。
若不自量各懷異意。
日後必至弟兄相殺而後止。
與其令伊等弟兄相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