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甘。
将準噶爾、及金川番蠻等。
又将何以稱之。
着再行傳谕沿邊各督撫知之。
如有仍舊書寫之處。
朕必加以處分。
○己卯。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幸瀛台。
○谕軍機大臣等鄂容安因豫備朕來年巡幸中州。
整葺叢林古迹。
奏稱需費無多。
臣等養廉。
盡足敷用等語。
此等修飾豫備之處。
理應動公項。
蓋公項存留。
本為公務而設。
巡幸正公務之大者。
此而不用。
更于何事支銷耶。
至養廉以資大小官員日給。
如期關領。
方可責以潔己奉公豈得移充公用。
此端斷不可開。
且豫省存留公項頗多。
無藉動及養廉。
着傳谕鄂容安知之。
○庚辰。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降滿洲正紅旗副都統八十五、為護軍參領。
以原任歸化城都統噶爾玺、為滿洲正紅旗副都統。
○以工部尚書趙宏恩、為京口将軍。
左都禦史劉統勳。
為工部尚書。
○辛巳。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德齡不勝吏部侍郎之任。
着以内閣學士用。
其吏部侍郎員缺。
着同甯補授。
仍兼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谕、都察院左都禦史員缺。
着彭維新補授。
戶部侍郎德爾敏、現在辦理工程。
不能到部。
着以侍郎銜專辦工程。
俟将來酌量以侍郎另用。
其員缺、着伍齡安調補。
仍兼管太常寺事。
所遺禮部侍郎員缺。
着嵩壽補授。
其内閣學士員缺。
着德齡補授。
戶部侍郎呂熾、現以侍郎提督學政。
俟伊學差任滿。
酌量以侍郎另用。
其員缺、着嵇璜調補。
所遺工部侍郎員缺。
着劉綸調補。
仍兼理兵部侍郎事。
其禮部侍郎員缺。
着張泰開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鄧廷相管理關務。
因其缺額太多。
是以令馬爾拜秉公确查。
如鄧廷相果無徵多報少情弊。
即應據實具奏。
乃既稱鄧廷相并無染指又将伊家人所得銀十餘兩至二三兩。
并一绫一席。
俱以勒索治罪。
此管理關稅家人所必不能免者。
馬爾拜如此查辦。
甚屬瑣碎。
不知大體。
着傳谕申饬。
其鄧廷相已有旨以參領降補。
所請交部嚴加議處之處。
亦不必行至所覆戶部駁查數目舛錯等情。
已着節錄交部。
一并谕令知之。
○壬午。
上詣大高殿行禮。
○谕軍機大臣等、開泰所奏靖州理猺州判朱存章、遇事喜于見功。
恐其輕率妄舉。
請調沣州州判一摺。
朱存章若果如所奏。
因瑣屑細故。
張皇多事。
則不獨不宜于苗疆。
即内地百姓。
又可容其任意滋擾耶。
今僅将該員調任。
亦無以示戒。
着傳谕開泰、令其留心查察。
不得以調離苗地為了事。
大凡封疆諸務。
固不可激小成大。
亦不可諱大為小。
若一味以因循為鎮靜。
則屬員必且從風而靡。
不流于粉飾欺蒙不止。
即如此案、交該廳州縣密察。
又安能遽信其必據實詳覆。
且安知其不豫揣上司意在息事。
故掩匿罪狀。
以為迎合地耶。
苗猺錯處之境。
務須撫綏輕重合宜。
關系甚緊要。
開泰于此等處。
均宜時時留意。
至辦理開墾湖田一案。
奸民自應懲治。
但細閱摺中、有鄭左周等赴轅具呈。
系屬多時等語。
似有糾黨挾制之意。
如果聚衆連名。
妄行圖利。
則刁風斷不可開。
摺中亦當奏明。
不可為之隐諱。
開泰素性柔懦。
慮其失之不及。
故詳悉開導。
求也退。
故進之。
正此謂也。
○又谕軍機大臣等、山海關監督高恒所奏、此次盈餘銀五萬三千餘兩。
着将三萬五千兩、解交海望。
其餘一萬八千餘兩、俱着賞給高恒。
伊初管稅務。
能實心經理。
是以從重賞給。
以示獎勵。
且伊父高斌、應賠官項甚多。
令其于此内留銀四五千兩。
以供用度外。
餘俱着代伊父交納帑項。
下次如能似此實力辦理。
朕仍加以重賞。
俾伊父所欠官項。
得以陸續清還。
亦伊分内之事。
并令伊于家信中。
寄與伊父高斌知之。
○命兵部尚書兼翰林院掌院學士梁詩正、以原銜充日講起居注官。
○癸未。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朕因大學士勤宣伯張廷玉、年跻大耋。
步履維艱。
特降溫旨。
許其原官緻仕。
以全晚福。
今日大學士特請面見。
奏稱前蒙世宗憲皇帝逾格隆恩。
遺命配享太廟。
而上年谕旨中。
有從祀元臣、不應歸田終老之語。
恐至身後不獲蒙配享大典。
免冠嗚咽。
請一辭以為券。
朕為之恻然。
大學士奏稱外間亦有如此議論者。
不知朕前降旨、原因大學士受恩至深。
故舉其最重者。
以明無可去之義。
俾其安心奉職。
且以示受殊恩者。
不可存為已娛老之義耳。
今朕酌其年力實衰。
優加體恤。
令其引年。
恩禮備至。
豈有千秋俎豆。
廟廷至大之典。
轉不令大學士受此殊榮耶。
且配享乃恭奉皇考遺命。
綸綍所宣。
久已布告中外。
大學士非有大罪。
朕何忍違。
設謂緻仕大臣。
于禮不可配享。
則朕何難留之京邸。
不令南還耶。
況漢大臣中、有此特邀異數之一人。
亦可風示百寮。
成熙朝盛事。
而外間倡此浮言。
鰓鰓竊議。
是不知朕眷舊之深仁。
且不知國家待老臣之厚誼矣。
為此特頒谕旨。
令共知之。
并成詩一章。
以示朕意。
以安大學士之心也。
○轉吏部右侍郎介福為左侍郎。
以鑲藍旗滿洲副都統那木紮勒、為戶部左侍郎。
○甲申。
谕軍機大臣等、據向導努三、達青阿、查看道路營盤回京。
奏稱由山西至河南。
經由太行山麓。
崎岖狹隘。
修治維艱。
朕思若于春間行幸霸州水圍之後。
即從保定、真定、取道巡幸中州。
道路較為平坦。
其臨幸五台。
俟秋季舉行。
似可省山行治道之煩。
但直隸、河南地方。
所有營盤道路。
及古迹叢林。
略為修整之處。
可能如期辦理。
不緻過于急遽。
着傳谕方觀承、鄂容安、些微不可勉強急遽。
令其各據實在情形。
詳悉奏聞。
俟奏到日、頒發谕旨。
如屬可行。
鄂容安一面奏聞。
一面知會阿裡衮。
專辦秋間行幸五台道路。
其由晉入豫之道。
總不必修治。
倘直豫二省。
趕辦明春巡幸。
或緻張皇不及。
或另定行期。
則俟南巡回跸之後。
再巡幸豫省。
皆屬甚可之事也。
○禮部議覆禦史儲麟趾奏稱、唐虞五臣。
均宜崇祀。
詳考壇廟配位。
五臣止有其四。
而獨遺契。
請于國子監彜倫堂左近。
建祠專祀。
春秋遣官分獻。
并令直省郡州縣學。
畫一遵行等語。
查自随至明。
曆代帝王。
多祭于肇迹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