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庚寅。
上奉皇太後谒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俱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
步入隆恩門。
詣寶城前行禮。
躬奠哀恸。
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随行禮。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是日、駐跸桃花寺行宮。
○辛卯。
谕、朕恭谒祖陵。
所過京東州縣。
田中收獲之象。
較往年似覺歉薄。
大抵因夏秋雨水過多。
是以不能盡獲豐稔。
今所見如此。
則前途亦大略相似。
朕時巡省方。
輿跸所至。
民依念切。
雖成災之處。
已照例赈恤。
即不成災處所。
當薄收之年。
亦時為轸念。
向來臨幸地方。
應徵錢糧。
俱行按分蠲除。
此次經過直隸州縣。
其實未被災、仍屬豐收之處。
按照舊例、蠲十分之三。
若歉收之所。
着加恩蠲免十分之五。
該督速行查明。
分别奏聞。
照例辦理。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軍機大臣等、據陝甘總督尹繼善摺奏、陝西附近西安一帶。
七月以後。
雖節次得沾微雨。
終未透足。
現在低窪近水地畝。
秋禾仍屬有收。
高阜之區。
收成難免歉薄等語。
朕已批谕該督、令其善為撫恤。
但該督摺内、僅稱高阜之區。
收成分數。
較近水各處歉薄。
至缺雨地畝若幹。
及果否成災。
俱未詳悉聲明。
所奏殊未明晰。
目下已屆秋分。
年景大局已定。
可傳谕該督尹繼善、令其一一查明。
或嗣後已得透雨。
可免成災。
或竟未得雨。
成災幾分。
即速奏明。
如有應行撫恤事宜。
着一面奏聞。
一面照例辦理。
至稱甘屬隴西、伏羌、二縣。
被淹瀕河村莊。
該督現饬委員确勘。
查明之日。
并即加意撫綏。
務使均沾實惠。
○是日、駐跸盤山行宮。
至癸巳皆如之。
○壬辰。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癸巳。
秋分夕月于西郊。
遣裕親王廣祿行禮。
○世宗憲皇帝忌辰。
遣官祭泰陵。
○甲午。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曰、協辦大學士阿克敦、應否給俸、互相推诿一案。
經兵部奏明、交都察院議處各部堂司官。
都察院于今日始行陳奏。
且僅議處吏部。
将戶兵二部。
另請交吏部察議。
甚屬纰謬。
此案于六月中旬交議。
何難按限辦理。
朕早即聞都察院于議處此案。
遲回觀望。
礙難辦理。
即雲議處戶兵二部為吏部之事。
則定案之時。
何不會稿。
乃故為纡回遲緩。
以待頒诏之後。
邀恩援免。
在此事甚小。
若平時辦理。
決不至如此遲延。
蓋因大學士傅恒、管理部務。
是以都察院徘徊觀望。
有心延擱。
此所謂非曰愛之。
其實害之。
試問傅恒敢當此乎。
馬靈阿、系傅恒所保之人。
即他人如此。
尚應思及曾經薦舉。
應避懷私迎合之嫌。
而乃随聲附和。
及至朕面問此事。
又不能詳陳始末。
倨侮朕前。
甚屬不恭。
馬靈阿原系郎中。
朕因傅恒保薦。
特命署理侍郎。
理宜奮勉效力。
乃旅進旅退。
侍郎任内。
并未實心陳奏一摺。
辦理一事。
朕因其不能勝任。
令以三品京堂降補。
及副都禦史缺出。
複加恩擢用。
伊竟全不知感。
察其詞色。
時懷怨望。
今日教責之下。
仍悻悻不知悔懼。
滿洲世奴、至于如此。
朕甚憤懑。
亦豈堪之。
伊所恃者誰耶。
情甚可惡。
業将伊革職。
發粘竿上效力贖罪。
至彭維新、系屢經獲罪廢斥之員。
朕複用為左都禦史。
苟有人心。
自應痛自改悔。
以贖前愆。
今自任事以來。
全無振作之氣。
辦理此案。
複一味随衆瞻徇。
深負朕恩。
着仍革職。
其都察院堂官。
着一并交部嚴加議處。
所有吏、戶、兵、三部堂司官。
着都察院會同吏部、另議具奏。
其處分之處。
司官仍着援例寬免。
堂官俱不準援例寬免。
尋議、德通、積德、陳德華、葉一棟、均應革職。
查德通、陳德華、俱系革職留任之員。
應革任。
得旨、德通、不能勝左都禦史之任。
且兩經議革。
未便姑留。
着以三品京堂降補。
俟伊得缺之日。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