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政使員缺。
着朱一蜚調補。
廣東布政使員缺。
着石柱補授。
○谕軍機大臣等、嚴瑞龍署理。
湖北巡撫。
朕已明降谕旨。
宣布中外。
阿裡衮新莅楚任。
現與共事。
惟當一秉虛公。
不必因其曾劾巡撫。
稍存意見。
朕用伊為巡撫。
本不因其參劾巡撫也。
朕之大公至正。
阿裡衮自所深知。
至督撫同事一方。
稍有成意。
于地方公事。
甚為無益。
将此傳谕知之。
○丁未。
上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詣皇太後宮問安。
○是日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以湖南布政使張若震、西安布政使周人骥、對調。
○戊申。
谕、八旗另記檔案之人。
屢經稽查。
朕皆加恩、定以仍留本任、停其升轉等例。
原以除該管旗員勒索。
并伊等徼幸鑽營之弊。
今查出之鑲黃旗蒙古另記檔案之主事巴達克圖等員。
部議革職。
朕思八旗似此自行檢舉後。
或升任。
或補用。
人數不少。
若不徹底清查。
隻将現在查出者治罪。
未經查出者幸免。
固屬不合。
若盡查革。
緻失生計。
朕心深為不忍。
着傳谕八旗滿洲蒙古漢軍。
令其将各旗另記檔案之人。
查奏造冊。
咨送吏、戶、兵、三部。
此内現任文武官員。
俱着加恩免其革職。
各留本任。
其停止升轉。
及伊等子孫不準考試為官。
仍準挑前鋒、護軍、馬甲之處。
俱着遵照原定之例行。
現議參革之蒙古鑲黃旗主事巴達克圖等員。
即着照此辦理。
如另記檔案之文武官員内。
實有奮勉出色者。
着該處聲明請旨。
此朕法外之恩若仍不據實聲明。
妄思徼幸。
該管大臣含糊保薦者。
發覺、一并從重治罪。
斷不寬貸
○安西提督永常等奏、準噶爾入貢使臣額爾欽尼嗎、已至哈密。
所帶人畜過多援定例責拒。
現俱愧懼認罪。
遵受節制。
乏弱牲隻。
懇照上屆之數挑變。
剩者趕回不敢例外幹求。
并下次不以為例。
得旨。
永常所奏。
自屬辦理正道。
從來夷人貪利見小。
乃其常技。
我國家全盛之時。
施恩字小。
與前代和戎陋習逈殊。
駕馭遠人。
理應詞嚴義正。
方為得體。
前此夷使多帶貨物。
每藉口于未谙定制。
是以格外求寬。
今尼瑪自上次入貢已與申明約束。
現在複求充使。
更不得以未奉成約為詞。
宜及此時辦定成規。
以塞無厭之請。
所有酌令按數變價。
及餘數駁回之處。
着即照摺内所請。
據理妥辦。
不必因意在柔遠。
過存遷就之見。
緻啟幹請之漸也。
尋陝甘總督尹繼善、奏報上次辦理貿易。
夷目所帶皮張等項作價十八萬六千餘兩。
兌給内地緞茶線等項。
作價十六萬七千餘兩。
外給現銀一萬八千餘兩并将酌定嗣後交易議單呈覽。
谕軍機大臣等。
伊繼善所奏準噶爾交易一事。
朕從前以為銀數太多。
未免繁費。
不可不為撙節。
蓋我大清國勢強盛。
許遠夷互市者。
不過寓綏懷之略而已。
其權操之自我非前代和親邊市可比即示之裁制。
亦屬當然。
今詳覽尹繼善所奏。
彼此原不過以貨物相準所費銀亦有限。
即令彼沾受微利。
感悅而去。
亦足見天朝字小之恩。
若照該督所定議單之數。
未免過于裁減。
如以為出自官商所定。
彼固未必遵信奉行。
即重以奏聞請旨。
彼亦必具奏懇求。
多費唇舌。
再或堅執成議。
令彼失所利賴。
設或铤而走險。
攘竊邊儲牛馬。
以激我興師。
其能置之不問已乎。
偏師一出。
較之交易之費。
何啻什倍。
是交易雖有小費。
所全實多。
朕意該督所定實屬過嚴難行。
若定以此番交易為大局。
令其不出範圍。
或尚屬可行。
俟彼使到日朕自酌量降旨傳谕。
再行傳谕該督。
又朕觀準噶爾每次熬茶。
費至一二十萬金似亦非仗此交易以濟其用。
即尹繼善所奏。
亦未必如朕向所谕、從國勢遠大起見。
或慮及該省一時難于售變耳。
若然、則何妨奏明折價。
以供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