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六年。
辛未。
二月己巳朔。
谕、朕問俗觀風。
南巡江浙。
清跸所至。
廣沛恩膏。
更念三吳兩浙。
為人文所萃。
皇祖聖祖仁皇帝。
屢經巡幸。
嘉惠膠庠。
試額頻加。
覃敷教澤。
朕法祖省方。
銮輿斯莅。
式循茂典。
用示渥恩。
所有江蘇、安徽、浙江、三省。
本年歲試文童。
府學及州縣大學。
着增取五名。
中學增取四名。
小學增取三名。
舉行一次。
該部傳谕各該學政。
慎加搜擇。
拔取真才。
副朕育才造士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潘思榘、新柱、等覆奏。
武生王奠洲主謀、鬧堂塞署一案。
已經批發。
随令軍機大臣等、诘問王廷诤。
并将原摺。
令其閱看。
據稱并不敢偏執己見。
但王奠洲買犯改供。
現有承審四縣。
及總督那蘇圖印批可。
據等語。
随将原禀進呈。
披閱之下。
其賄囑改供。
衆證确鑿。
該督批詞。
及承審各官印信。
又豈可以捏造者。
是王廷诤、當日辦理此案。
自非無因。
周學健既欲翻案。
所有一切原案。
自必盡行徹銷改換。
潘思榘等覆查。
但據現存審卷為憑耳。
此案久經完結。
王奠洲又已病故。
王廷诤已加處分。
此番錄用。
系出自朕起廢特恩。
與此事原不相涉。
因既有所聞。
欲知其實在情由。
着将王廷诤呈出印禀。
一并密交潘思榘、新柱、等。
令其再行确查。
據實具奏。
○軍機大臣等、議準原任湖廣總督永興奏稱、武昌關廠稅羨盈餘。
向因湖北公費養廉。
每年藩庫徵貯銀、不敷支放。
議将此銀統入充公項下今查節年以來。
藩庫積存充公耗羨等銀、至三十九萬餘兩。
遇水旱之年。
亦敷支放。
此項盈餘。
請自乾隆十五年始。
于起解正稅時。
一并解部。
從之。
○是日、駐跸黃梅崖大營。
○庚午。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福建布政使陶士僙、患病解任。
以福建按察使顧濟美、為福建布政使。
安西兵備道明德。
為福建按察使。
○以山東登州鎮總兵什格、馬蘭鎮總兵顧春、對調。
○是日、駐跸王家莊大營。
○辛未。
谕、上年東省雖獲有秋。
而蘭山等七州縣。
偶被偏災。
加恩赈恤。
民食固不至缺乏。
但農事方興。
麥秋尚早。
清跸所經。
見蘭山、郯城、二縣。
民氣似遜他處。
深為轸念。
着将蘭山、郯城、二縣。
極次貧民。
俱加赈一月。
其未經過之峄縣、平度州、膠州、高密、昌邑、五處。
被災稍輕。
着将極貧之民。
加赈一月。
令該撫準泰、查明辦理。
務使均沾實惠。
該部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山東登州鎮總兵缺。
甚屬緊要。
朕已将顧春調補。
若俟部文到日。
顧春始赴新任。
未免太遲。
着傳谕總督方觀承。
令顧春即日起程赴任。
其馬蘭鎮總兵印務。
該督于副将中。
遴選一員署理。
○是日、駐跸五裡鋪大營。
○壬申。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遣官祭金龍四大王廟。
河渎、淮渎、之神。
并故河道總督靳輔、齊蘇勒。
大學士嵇曾筠、等祠。
○賜扈從王公大臣、并江南大小官員等食。
○鑲紅旗蒙古都統宏明奏、遵旨查明該旗另記檔案人員。
得旨。
朕前降旨、查其記檔案者。
并非祗查蒙古旗分。
滿洲、蒙古、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