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六年。
辛未。
三月。
癸醜。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是日駐跸蘇州府行宮。
○甲寅。
戶部議準、原任雲南巡撫圖爾炳阿疏稱、順甯、楚雄、恩樂、雲南、等四府縣。
額徵本色。
每年除放兵米外。
存米有餘。
請自乾隆十五年始。
屆四年、折徵一次。
價每石、銀一兩。
從之。
○禮部等部議準、奉天府府尹圖爾泰疏稱、鐵嶺縣向有忠孝節義二祠。
每年春秋緻祭。
乾隆十三年。
府尹蘇昌、于查奏各項祭祀案内。
因該縣率覆遺漏。
請仍照舊增立。
撥設祭銀。
從之。
○加赈廣東海康、遂溪、二縣水災饑民。
并蠲緩本年錢糧有差。
○是日駐跸靈岩山行宮。
○乙卯。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幸宋臣範仲淹祠。
賜園名曰高義。
并賜其後裔範宏興、範聖宗、範成章、範爾震、範峄、等各緞一疋。
貂皮二張。
○遣官祭晉臣卞壸祠。
宋臣曹彬廟。
明臣徐達墓。
常遇春墓。
方孝孺等祠。
并故兩江總督于成龍、傅臘塔祠。
賜卞壺祠扁、曰典午孤忠。
曹彬廟、曰仁者有勇。
徐達墓、曰元勳偉略。
常遇春墓、曰勇動風雲。
方孝孺等祠、曰浩氣同扶。
○賜扈從王公大臣、并江南大小官員等食。
○是日駐跸蘇州府行宮。
○丙辰。
谕軍機大臣等、戶部司房失火一案。
原應在京該部堂官等認修。
是以前于該部奏摺内。
即降谕旨。
令伊等賠修。
原不因蔣溥之奏也。
今據嵇璜、雅爾哈善、又奏稱曾向蔣溥面商。
而蔣溥先已奏請獨認等情節。
此系衙門公事。
蔣溥本應會商。
該侍郎等、果其會商不從。
始行獨奏。
方為得體。
或該尚書心功急公。
大家偶爾提及。
未待商定。
遽請獨認。
此則情理所有。
若如該侍郎等所奏。
蔣溥當不至此。
其該侍郎等、遇有此事。
若竟漠然置之。
朕亦意其未必至此。
朕之此谕。
伊等應服朕之公明矣。
但同堂共事。
不可因此各有成心。
漸緻水火。
并不可于衆前哓哓。
贻外人訾笑。
将此傳谕蔣溥、嵇璜、雅爾哈善、等知之。
○是日、禦舟駐跸北望亭。
○丁巳。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遣官祭先蠶之神。
○調鑲黃旗蒙古副都統赫赫、為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降正黃旗蒙古都統阿岱、為鑲黃旗蒙古副都統。
○是日。
禦舟駐跸葉家村。
○戊午。
谕、據湖廣總督阿裡衮奏稱、本年三月初一日。
接到兵部加封軍機處日行六百裡公文。
竟至逾限三日。
且有破損之處。
現在挨查有無沉擱私拆之弊。
并稱楚省郵政廢弛。
驿鹽道劉士銘、才本平庸。
性複蒼猾。
遇事不肯振作。
惟工結納逢迎。
似此曠官屍位之員。
實不稱監司之任等語。
劉士銘着革職。
其湖北驿鹽道員缺。
着三寶補授。
所有遲延破損情節。
着即速查辦。
○谕軍機大臣等、傅毓俊呈首之案。
已據總督方觀承、訊明系劉克恭挾仇捏造。
将傅毓俊押解河南等語。
着将原摺供單。
鈔寄胡寶瑔。
令其會同該藩臬。
秉公查辦。
當此光天化日之下。
憑虛捏造大逆之言。
其心殊不可問。
且緻傳播。
駭人聽聞。
關系不小。
如情節屬實。
不可僅照誣告人謀叛未成律定拟。
竟從重照誣告人謀叛已成。
即行傳旨、于該處正法儆衆。
倘别有情由。
亦着虛公研訊。
據實奏聞請旨。
○又谕曰。
阿裡衮前在山西巡撫任内。
原與嚴瑞龍意見不協。
其查審唐綏祖一案。
雖系嚴瑞龍原參。
但既系特交。
自必秉公查辦。
即其參嚴瑞龍。
亦俱有實據。
初非懷挾舊嫌。
但今觀阿裡衮所奏。
唐綏祖參案。
大半子虛。
其咎全歸嚴瑞龍。
此則恐有意見。
未能一一持平。
既據該督奏請、會同鄂容安查審。
着如所請、唐綏祖一案。
亦交鄂容安、會同該督秉公确審具奏。
○陝甘總督行川陝事尹繼善奏稱、青海境外得蔔特爾、及伊克柴達木等處。
路通準噶爾。
節年派撥綠旗蒙古官兵。
分設台站卡座巡哨。
上年九月。
準噶爾夷人至西甯口外投誠。
恐無知逃竄者。
乘機擾我邊界。
添派遊擊、守備、各一員。
千總、外委、各二員。
綠旗兵一百十名。
并令郡王索諾木丹津、衮楚克達什。
帶領蒙古官兵三百六員名。
同駐得蔔特爾、伊克柴達木兩處。
今準夷新立台吉。
入貢恭順。
且時值春融。
防冬已過。
原卡足資防範。
添設官兵。
應徹歸本汛。
從之。
○是日禦丹駐跸方渡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