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應徵租銀自乾隆十年起按年勘報蠲豁。
而九年以前積欠未完租銀。
以不在勘豁之例。
仍須照數輸納。
貧民未免拮據。
着将乾隆九年以前應徵未完租銀。
三千一百餘兩。
一并加恩豁免以示轸恤災黎之意。
該部即遵谕行。
○谕軍機大臣等、據總管内務府王大臣等奏。
本年恭逢皇太後六旬萬壽。
舉行慶賀一摺。
現在鹽政吉慶、高恒、俱奏請豫備慶賀。
并稱伊等各有所屬商人。
懇與慶祝。
伊二人自應令其同各省督撫。
在萬壽山至西直門。
分段備辦。
至現在江南督撫等豫備慶賀之處。
已令大學士公傳恒。
尚書海望。
與伊等面商酌定其餘俱如王大臣等所請。
敬謹豫備可也。
○又谕、彭家屏李肖筠抗欠錢糧一案。
因已降旨加罰示懲所有部議革職之處。
姑從寬留任。
○軍機大臣等議覆直隸總督方觀承奏稱先準總理行營大臣奏準。
令直隸于營驿馬内。
酌挑一千匹。
趕赴順河集抵補上驷院馬之用。
臣當即會同臣标中軍。
于營馬内挑五百匹。
驿馬内挑五百匹。
又另備餘馬一百匹。
于四月初四五等日。
趕赴順河集應用等語。
查此項馬、俟到齊後查看。
可騎者挑出。
不敷者照數補給。
如有餘。
抵換順河集留存拜唐阿兵丁疲乏馬匹。
至稱此項馬。
似應開除另補。
所撥驿馬。
于留二項下買補。
營馬、于朋扣項下買補。
餘馬照此辦理。
至馬乾草豆。
于出境日扣除。
在東、江、二省支項報銷。
無庸直省還項。
應如所請。
至該督于未奉文之先。
豫備營馬一千五百匹。
今撥去六百匹。
尚存九百匹。
應令先期趕赴德州。
或景州。
如上驷院及拜唐阿有更換者。
聽候更換。
從之。
○甲戌。
上詣皇太後禦舟問安。
○詣禹王廟、風神廟、拈香。
至黃河岸。
祭河神。
渡河。
○谕、此次随從人等。
至順河集登陸後。
所用船隻。
仍應各回生理。
但恐閘口擁滞。
多被攔阻。
伊等窮苦船戶。
回空既無雇值。
又緻停泊久候。
何以資生。
着派侍郎雅爾圖、嵩壽。
會同将軍錫爾璊、總漕瑚寶。
來往順河集、清江浦一帶。
将此項回空船隻。
于二三日内。
令其盡行過閘。
以示體恤。
○吏部議準、江蘇巡撫王師等疏稱、江甯府司獄缺裁。
歸并檢校管理。
大勝驿歸并龍江關大使管理。
印均更換。
從之。
○戶部議準、貴州巡撫愛必達疏稱、黔省水城通判所屬猓木底船廠已空。
應封閉。
請于茨沖地方。
就近煎燒。
照例抽收。
每百斤以一兩五錢變價解庫。
從之。
○又議準、署浙江巡撫永貴疏稱、永嘉、象山、臨海、黃岩、太平、甯海、天台、仙居、樂清、瑞安、平陽、雲和、玉環、杜渎、黃岩、永嘉、長林、溫州等縣場衛。
共勘成災田地。
一千七百八十一頃七十八畝零。
戶口應加赈恤。
從之。
○兵部議準、護貴州巡撫布政使溫福疏稱、思州府屬偏刀水地方。
改并龍泉縣管轄。
請撥石阡營外委一員。
兵二十名。
設立台汛分駐。
内偏刀水汛外委一員。
兵十五名。
大都巴塘兵三名。
河土□巴塘兵二名。
從之。
○以正黃旗滿洲副都統玉保、為正黃旗蒙古都統。
○雲南臨安府納更山土巡檢龍玺故。
以其子勝霄襲職。
○赈恤廣東龍川、長甯、和平、海陽、饒平、大埔、澄海、豐順、嘉應、長樂、平遠、鎮平等十二州縣。
乾隆十五年分被水災民。
○是日、禦舟駐跸徐家渡。
○乙亥。
谕軍機大臣等。
該督尹繼善所奏。
山西聞喜縣知縣王瑞霖。
為伊子王裡士、賄囑朱荃入學一案。
已經将王瑞霖題參革職。
解川究審。
并密咨山西撫臣。
先行摘印看守。
着該撫阿思哈。
即将王瑞霖速行委員押解赴川。
該督嚴審定拟具奏。
○又谕、據松藩鎮總兵馬良柱奏稱、雜谷安撫司勒兒悟。
與臣标中營所管七布峨眉喜土千戶郎拓他。
讐殺解争競一案。
已禀商督提二臣。
差員前往排解。
将次完結等語。
此等讐殺之事。
雖屬夷地常有之事。
如不過尋常小鬨。
旋已解散。
自可置之不問。
如其稍有情節。
僅差員排解。
恐夷性習為故常。
必緻釀成事端。
不可不為防範彈壓。
該地方既有此事。
尹繼善、嶽鐘琪、何以不行奏聞。
其讐殺情形輕重。
并現在曾否完結之處。
着尹繼善、嶽鐘琪、即速查明具奏。
尋奏。
川省地方。
番夷環處。
自來不能和睦。
其連界之處。
稍有微嫌。
動辄報複。
臣等惟随事斟酌妥辦。
如果别有情節。
敢于抗肆。
自應另為料理。
若尋常小鬨。
旋即解散。
隻須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