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而資鄰省之理。
此奏恐非誠。
将以博去後之思乎。
卿不宜出此。
○江蘇巡撫王師議覆、禦史陸秩條奏清厘積欠一摺。
查江蘇積欠錢糧。
弊窦多端。
清厘匪易。
如該禦史所奏。
每圖設立一人。
持單催令糧戶自封投櫃。
今江南有名無實。
率皆圖書串通算房。
代納代投。
拖延挪移等語。
查包攬侵蝕。
未必盡系圖書。
而圖書為一圖之總。
作弊尤易。
揆厥由來。
俱不能力行自封投櫃之法。
應如所奏。
嚴饬地方官。
明白曉谕。
令糧戶自封投櫃。
毋得私相授受。
違者照例治罪。
又奏稱江南州縣。
徵比錢糧。
止論銀數。
不問姓名。
統計某圖共該若幹。
若至八分九分。
圖書便可塞責。
至某戶有欠無欠。
官實不知。
欲除此弊。
必須按時将各圖花戶。
内摘内銷等語。
查江省徵比錢糧。
誠有此弊。
庸懦牧令。
止顧一時考成。
如地丁漕項等款。
某項限急。
即先徵解。
或徵至多半。
計其處分甚輕。
即謂不妨寬至下年。
如此遞欠。
徒責之圖書何益。
至于内摘内摘内銷。
實為切要。
應如所奏。
嚴饬各屬。
實力奉行。
違者以惰徵參治。
又奏稱管徵幕賓。
串通算房。
多少有無之中。
高下其手等語。
查徵比幕賓。
舞弊得賄。
雖未必盡人皆然。
亦所不免。
應如所奏。
自督撫以及州縣。
時時防察。
毋得疎懈。
得旨。
如所議行。
○又奏報麥收雨水情形。
得旨。
覽此時望雨孔迫矣。
目下得雨否。
民情若何。
速據實奏聞。
○江南河道總督高斌。
奏報黃運湖河。
伏前水長。
各工平穩情形。
得旨。
慎敬以防。
此時且不可為滿足之言也。
○又奏覆、五月十八日。
前往徐屬勘工。
經過之清、桃、宿、邳、睢、靈、銅、蕭、砀等州縣。
目睹麥收四五六七八分數不等。
内七八分豐收者固少。
而四五分歉收者亦少。
計淮北一帶收成。
實有六七分。
均不緻成災。
得旨。
覽奏稍慰。
然據朕所見桃源一帶景象。
若祗獲六七分麥收。
則不足以蘇民困也。
另有旨谕該督。
○鎮海将軍薩爾哈貸奏。
京口八旗。
額設馬兵二千名。
除向例應拴馬匹外。
又每兵五名。
公拴馬一匹。
并無官朋馬價。
與餧養草料。
南方卑濕。
牧放無所。
一交夏令。
暑氣薰蒸。
馬多倒斃。
臣愚以為每兵應拴之馬。
餒養尚難。
若再扣其額設馬乾以餧公馬。
匪獨無益。
更恐額馬反緻疲瘦。
請照杭州、江甯之例。
将公拴馬四百匹。
一體停止餧養。
每馬令存銀十兩。
作五十個月扣足四千兩。
收存公庫。
遇有用馬之時。
将銀買補。
得旨。
着照所請行。
○安徽巡撫張師載。
奏報各屬雨水情形。
得旨。
此時不可為滿足之言。
而且所報亦略遲。
為督撫者。
民瘼之外。
更無别事。
以後勿存諱飾之心。
常切饑溺之懷則善矣。
勉之。
○江西巡撫舒辂奏。
據峽江縣具禀。
該縣示期開粜。
五月十五月日。
有劉賢士等。
倡議平粜碾米。
須用市鬥。
向管倉人告求。
經監生袁太衛勸阻。
該犯等以袁太衛不恤人艱。
即向其家分搶稻谷衣飾等物。
經縣拏獲。
又臨川縣具禀。
五月十六日。
有李近能、饒玉英。
及随同之王紹俚等十餘人。
向監生餘飛龍家。
特物當谷。
餘飛龍答以無谷可當。
即各進室量谷二三桶不等而散。
又上頓渡地方。
于五月十九日演戲。
匪類洪褒俚。
見有載糯船泊河幹。
辄稱米谷出境。
倡言攔阻。
随率同萬佑俚等七八人上船。
各搶米數鬥而逸。
其餘強買不合。
辄行搶去各案。
按律止于杖徒。
然偶因糧貴藉端。
此風斷不容長。
内峽江縣一案較重。
臣即提省親訊。
當各重責枷号。
并将律例詳悉開導曉谕。
現俱甯帖畏服。
得旨。
甚好。
執法辦理。
以靖刁風。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等奏。
台郡生番。
與平浦漢民。
不相浃洽。
是以漢奸不敢入山。
而向例于秋深水涸。
嚴守要隘。
以防焚殺。
茲台灣鎮道李有用、金溶。
因北路屢有生番戕殺之案。
遂于通事内。
擇其熟識生番社目之人。
令招撫各社土目到郡。
示以兵威。
加以厚賞。
雖為甯谧邊界起見。
然應于巡察之時料理。
何必将番目多人。
引至郡治。
将來漸與漢民熟番聯絡。
大有不妥。
再通事林秀俊、張達京、二人。
充北路通事數十年。
田園房屋。
到處散布。
素與社番勾結。
今複假以事權。
更非甯邊良法。
臣等随一面示知鎮道。
嗣後不宜如此冒昧。
一面密訪林秀俊等。
勾結民番。
盤剝緻富實迹。
并此次聯絡生番土目。
有無假權愚弄之處。
俟有确據。
再當妥辦。
得旨。
覽奏俱悉。
○河南河北鎮總兵楊凱奏報河南武、陽、二縣。
被水情形。
得旨。
覽奏俱悉。
鄂容安辦理合宜否。
民情若何。
實奏莫飾。
○山西巡撫阿思哈奏報、各屬被雹被水情形。
得旨。
知道了。
一切撫恤。
實力督察令災民均受實惠。
○陝甘總督行川陝事尹繼善奏報回陝日期。
得旨。
此一代理。
尚屬奮勉盡職。
可嘉也。
今又命卿為兩江總督。
但此處系向來得名之地。
亦即失實之地。
應如何奮勉。
卿其自籌。
餘俟面谕。
○雲南布政使彭家屏奏覆、臣調任雲南。
留心查看。
滇省财賦之重。
專歸銅鹽。
而弊端之甚。
亦全在銅鹽。
數十年來。
上司屬員。
連為一氣。
政體官方。
半壞于此。
所有曆年閑款。
臣現在徹底綜核。
分别銷追。
呈督撫确核具題。
其餘一切。
俟料理有緒。
再行奏聞。
得旨。
一切酌中為之。
作弊固不可。
苛察亦不必。
卷之三百九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