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
以備差遣。
今又據永貴摺、請将丁憂數員。
留浙酌量差撥。
因災而開奪情之例。
甚不可者。
但既不敷委用。
着在京總理王大臣等、于候補候選州縣佐雜内。
再行揀選十員。
一面奏聞。
一面即行驗看發往。
○又谕軍機大臣等、據陳大受、定長、奏稱、雲南廣南府、移解夷人阮玉漢等四名。
經督臣碩色、批令押回交趾安插。
旋據歸順州查訊。
黃父案、幾刁、系屬雲南土富州人。
其阮玉漢、幾嫩、雖供系交夷。
但迹涉可疑。
應解回滇省查訊等語。
所奏殊未明晰。
該夷等由廣南移解到粵。
如實系土富州人。
則滇省地方官。
難辭推诿之咎。
但外夷土目。
與内地民人。
本易于識辨。
既經一一查訊。
而摺内何以尚稱迹涉疑似。
語持兩端。
可見該督撫等、但據屬員禀詳。
并不留心确查。
以緻輾轉移解。
互相诿卸。
外省相沿陋習。
往往如此。
着傳谕陳大受、碩色、愛必達、定長等、各行詳查明确。
将是夷是民。
及兩省究屬何人推诿之處。
據實具奏。
不得稍存回護之見。
○是日。
駐跸哈裡雅爾昂阿大營。
○丁酉。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上行圍。
○祭先師孔子。
遣大學士史贻直、行禮。
○兵部侍郎、兼管順天府府尹事蔣炳、府尹顧汝修奏、來歲壬申。
舉行皇太後萬壽恩科。
應試士子。
由國子監、順天學政錄送。
定例、場期十日前送冊。
五日前納卷。
嗣每任意逾期。
況來歲鄉試。
外省于二月舉行。
順天于三月舉行。
不特山東、山西、河南、貢監。
于本省出場後。
可以趕赴京闱。
即江南、江西、浙江、陝西、等省。
亦得兼程進京。
重疊應試。
請饬監臣學臣、務于場期前月二十七日以前。
彙送冊卷。
并饬國子監、示谕江浙等省士子。
務于二月二十日前。
到監錄科。
得旨允行。
○是日、駐跸噶拜伯爾齊爾大營。
○戊戌秋分。
夕月于西郊。
遣履親王允祹、恭代行禮。
○祭大社。
大稷遣恒親王弘晊。
恭代行禮。
○上詣皇太後行幄問安。
○上哨鹿行圍。
○谕、浙東數府今年被災較重朕多方籌畫。
一切協濟采買免稅弛禁已饬該督撫悉心經理。
但念該省、現在赈濟平粜需米孔殷。
非尋常偏災可比。
着将浙江應運漕糧内。
特行截留五十萬石。
以資振濟之用。
漕糧乃天庾正供。
向來各省截留。
至多不過以數萬計。
該督撫當念此次格外優恤。
董率屬員。
實力妥辦。
并曉谕百姓。
循分待赈以承朕轸災正俗之恩。
○又谕、今歲浙省被旱成災米糧昂貴。
朕念該省綠旗兵丁。
差操巡防别無生業。
所得月饷。
不敷買食之用。
生計未免拮據。
着加恩将浙省被災各标協營兵丁。
每名借給米二石。
俟各省協濟米石運到。
及截有漕米之日。
令該督撫分次借給。
于壬申、癸酉、兩年内、扣饷歸款。
俾窮兵得資接濟。
以示轸恤。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據雲貴總督碩色等奏請、将雲南劍川等州縣。
地震被災較重之戶。
地丁暫行緩徵。
并請将被災兵丁。
再借饷銀一月等語。
兵民當地震之後。
雖已得邀撫恤。
但恐甫經被災。
元氣未能驟複。
着将劍川、鶴慶、浪穹、麗江、等四州縣。
被災較重之戶。
所有本年應徵地丁銀米。
緩作兩年帶徵。
以蘇民困。
其被災兵丁。
亦着再借給饷銀一月。
分作四季扣還。
以恤兵艱。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據高斌等奏稱、安省各屬倉儲。
現有赈缺米谷。
尚未議補。
并民借耔種未還。
雖今秋成。
一時不能買足。
且豫備來歲平粜。
需用甚多等語。
着于安徽歲運漕糧内。
截留六萬石。
存貯該省。
俾倉儲充裕。
緩急有資。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據喀爾吉善、永貴、奏稱、金衢嚴道鄭基、因循不振、辦理災務。
一無就緒。
但該道操守尚屬謹饬。
請照例降用閑曹等語。
鄭基身為監司大員。
于災赈事務。
既不能先事籌辦。
又不能臨時彈壓。
以緻地方釀成搶奪之案。
種種不職。
此等溺職劣員。
尚有何閑曹、為伊降補之地耶。
所奏非是。
鄭基着革職。
以為玩視民瘼者之戒。
○又谕軍機大臣等、據雲貴總督碩色摺奏、本年七月初一日。
接古州鎮總兵宋愛、密禀。
内稱六月二十二日。
據駐安順府提塘吳士周、呈禀内。
另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