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稔。
天津一府。
雖獲有秋。
較之他處。
尚為稍薄。
若因倉儲亟須買補。
即于該處購覓。
轉恐市價漸昂。
殊于民食無益。
現在奉天所屬豐收。
又與天津一水可通。
着該督方觀承、酌動帑項。
委員前往買米十萬石。
由海運津。
查明缺額各州縣。
分撥存貯。
以實倉儲。
該部即行文盛京将軍府尹等知之。
○是日。
駐跸中關行宮。
○癸卯。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浙江巡撫永貴奏、浙東旱災數府。
赈項實屬不赀。
商之督臣及司道等。
無不欲以開捐為請。
勢處無可如何。
不得不再為陳奏。
得旨。
覽奏另有旨谕。
谕、今歲浙東數府。
禾稼歉收。
所有加赈、協濟、免稅、截漕、諸事。
雖次第處分。
然尚慮米谷或不敷用。
因思捐監一項。
向來或系赴部投捐。
或在本省輸納。
本屬因時之制。
今浙省常平缺額。
亟需籌補。
所有各屬俊秀。
情願報捐者。
應令專于本省收捐本色。
以補倉儲。
至附近之江南一省。
士子應試者多。
且于浙省一水可通。
亦準令其赴浙捐輸本色。
并着該督撫等、度量現在情形。
比向例稍為酌減。
俾生俊踴躍從事。
則士子等、既可就近急公。
而倉貯寬餘。
民食亦得以資接濟。
其兩省在部投捐之例。
着暫行停止。
俟将來該省米糧充裕之日。
再複舊制。
該部遵谕速行。
○谕軍機大臣等、朕閱潘思榘摺。
内稱本年六月内。
收入廈口洋船二十隻。
帶回米五千三百餘石。
又暹羅商船一隻。
買回食米四千石等語。
閩浙各處。
現在需米孔殷。
外洋産米處所。
商人既可随便帶回。
若使官為辦理。
多多益善。
轉運流通。
豈不于民食更有裨益。
但慮官辦、或緻外夷多疑。
即乘勢居奇。
多方掯勒。
必緻價值日益昂貴。
并使商船來往。
亦不能随便攜帶。
轉不若仍聽商人自行買運。
尚可資其緩急。
着傳谕喀爾吉善、潘思榘、令其會同酌量。
就閩省情形。
若無此慮。
可即于暹羅等國産米之處。
官為購運。
或先行試買。
看其嗣後可以源源接運。
不緻啟番人掯勒之弊。
抑或應仍聽商人陸續運帶之處。
一一詳籌妥協。
速行奏聞。
尋奏、臣等體察情形。
番邦幅員甚狹。
米價雖賤。
餘米無多。
且番情趨利如骛。
聞中國遣官采買。
必緻居奇昂價。
似應欽遵谕旨。
仍聽商人自行買運。
至夷商運至内地粜賣者。
乾隆八年。
已蒙恩旨。
酌免貨稅。
于懷柔招徕之典。
已屬周詳。
其内地商人。
如有運米至二千石以上者。
随時酌獎。
報聞。
○兵部議覆、盛京将軍阿蘭泰疏請、改鑄奉天将軍衙門左右兩司關防二、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協領圖記十一。
為盛京字樣。
其協領圖記。
請照錦州熊嶽協領。
及廣甯防守尉。
一體改給關防。
再、牛莊蓋州掌印章京。
業改為防守尉。
亦請改給防守尉關防。
應如所請。
從之
○是日。
駐跸避暑山莊。
至戊申、皆如之。
○甲辰。
太祖高皇帝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今年長蘆竈地。
既有被災之處。
着将長蘆十五年分。
帶徵課稅。
所有本年應交一半之項。
着加恩分作三年。
自明年為始。
次第徵收。
以纾商力。
○乙巳。
賜扈從王公大臣等宴。
○丙午。
萬壽節。
遣官祭太廟後殿。
○遣官祭福陵。
昭陵。
昭西陵。
孝陵。
孝東陵。
景陵。
泰陵。
○遣官祭顯佑宮。
東嶽廟。
城隍廟。
○上詣皇太後行宮行禮。
○禦澹泊敬誠殿。
扈從王公大臣官員、及蒙古王公台吉等、行慶賀禮。
○奉皇太後禦勤政殿侍宴。
○賜扈從王公大臣等宴。
○命以熱河裁汰州同署、賜諴親王允秘。
○丁未。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奉皇太後禦勤政殿侍宴。
○賜扈從王公大臣等宴。
○谕、浙東被災各屬。
所有應行借給撫恤之處。
經該督撫等籌畫。
每米一石。
折銀一兩二錢。
每谷一石。
折銀六錢。
此雖系按照折價成例辦理。
但念該省今年亢旱。
非尋常偏災可比。
當此米價昂貴之時。
若仍按常例折給。
恐災黎不足以資糊口。
着加恩每米一石。
折銀二兩。
每谷一石。
折銀一兩二錢。
此次該省。
凡有應行折赈之處。
俱照此給發。
俾闾閻易于籴食。
副朕轸恤民艱至意。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軍機大臣等、浙省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