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六年。
辛未。
九月。
己卯。
兵部議覆、福州将軍兼管閩海關事務新柱奏稱、閩省駐防官兵内。
有緣事革退者。
因外省向無複準挑補甲缺之例。
終身淪棄。
無計資生。
請援在京八旗例。
無論官兵。
凡罪犯軍流以下其有家計窘迫。
願補披甲缺者。
驗看年力強壯。
弓馬娴熟。
俱準挑補。
應如所請。
通行各省駐防處。
一體遵照。
從之。
○山東巡撫鄂容安奏、東省今歲被災頗重。
更有造播逆詞。
盜決堤工等案亟須辦理。
而署撫陳宏謀、未能即日到豫。
是以将豫撫印務。
暫交藩司富勒赫、護理。
一切災赈事宜。
令其詳告陳宏謀接辦。
臣已莅新任。
東省民風狡悍。
自當仰承前谕。
推誠化導。
若刁頑尤甚之地。
不妨暫時從嚴。
其善良率教者。
即宜加意保護。
務俾平日不緻驚疑。
遇事先知畏懼。
得旨。
所見甚屬可嘉。
勉力為之可也。
○又奏、東省被水州縣。
前任撫臣準泰、先後奏報。
成災者四十八處。
不成災者二十五處。
統計成災額地八萬餘頃。
于通省額地九十九萬餘頃中。
止十分之一。
其被災之民。
若目下日食無缺。
則赈項可待冬間。
但應先給赈票。
以安衆心。
至貧乏者。
自當随查随給。
庶糊口有資。
不至流移四出。
再、水涸處。
種麥為急。
借助耔種。
尤不可緩。
現親行查勘。
其勘不成災處。
亦當量加撫恤。
所有應須銀谷兼赈。
及專赈谷、銀代谷處。
俟詳查定議。
報聞。
○鑄給四川督标中軍都司關防。
從總督策楞請也。
○是日。
駐跸梁格莊行宮。
○庚辰。
上奉皇太後谒泰陵。
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
步入隆恩門。
詣寶城前行禮。
躬奠哀恸。
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随行禮。
○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是日。
駐跸秋瀾村行宮。
○辛巳。
上詣皇太後行宮問安。
○谕、山東濟南等屬。
今年夏秋。
被水成災。
該撫現在籌辦赈恤。
但查東省折赈之例。
每谷一石。
給銀五錢。
該省當積歉之後。
雖連獲豐稔。
而民間元氣。
究未大複。
今又值此偏災。
米價自屬昂貴。
若照常例折赈。
恐其不敷購買。
着加恩每谷一石。
折銀六錢。
俾被災窮黎。
得資糊口。
以示轸恤。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山東濟南府等屬。
今歲夏秋。
被水成災。
業經加恩赈恤。
更念該處被災之後。
糧價漸昂。
所有各州縣存倉谷石。
未必盡皆充裕。
其沿海之登、青、萊、等府。
地屬僻隅。
轉粟為難。
尤當亟籌接濟。
以裕民食。
奉天與該處。
一水可通。
着照乾隆十三年之例。
暫弛海禁。
令招商前往購籴。
運東粜賣。
俾濱海窮黎。
無虞艱食。
其商船出入口岸。
仍令該地方官、照例給予印票。
實力稽查。
毋緻透漏滋弊。
該部遵谕速行。
○軍機大臣等議覆、山東巡撫、原任河南巡撫鄂容安覆奏、尚書舒赫德條陳、各省标營、增扣名糧、以充公費一款。
查豫省除南陽鎮。
向有官地租息。
可敷公費外。
其河北鎮屬九營。
及撫标左右二營。
公費尚多不足。
前請以蘭陽等十縣、官莊地畝一百餘頃租息。
分撥各營。
以濟公用。
部議以此項租息。
經前督臣王士俊、奏請歸公。
接濟民食。
未便撥歸營伍。
但豫省地廣兵單。
既難再行增扣。
又無别項可籌。
且官地租息無多。
民食原不藉此接濟。
若歸營伍。
稍添公費。
實于民無損。
于兵有益。
應如所請。
令撫、鎮、按各營額兵多寡、事務繁簡分撥。
其收支查核。
酌定章程。
妥協辦理。
從之。
○是日。
駐跸半壁店行宮。
○壬午。
谕曰、庶吉士寅保、前因随伊父唐英、在粵海關任内。
未經散館。
着加恩賞給編修。
○兩江總督尹繼善奏、前奉谕旨。
密拏傳播僞稿官貴震、并搜伊家書劄。
得捏造孫嘉淦本稿一紙。
又有山東按察使和其衷幕友劉宏谟、密寄官貴震之親戚鄭鶴年劄。
内稱據沂州府禀獲訛傳僞稿之犯劉恒發、究明鈔得自官貴震、請咨江省解審。
當即詭詞向東家雲。
官貴震系我至親。
求與撫軍商酌。
将劉恒發供詞。
改為拾自途間。
無從根究。
得以從輕歸結等語。
是官貴震之稿底。
流播東省。
先有劉恒發一案敗露。
從輕寝息。
非止和其衷所奏。
李仆一案也。
按劉宏谟劄内情形。
僞稿出官貴震之手無疑。
現親行嚴訊。
堅不承認。
并牽涉多人。
因密劄山東撫臣。
令和其衷交出劉宏谟、押解江省質訊。
定拟另奏。
伏思此案。
早據沂州府獲犯供明。
鈔得自官貴震。
乃和其衷、準泰、通同瞻徇、删改供詞、草率完結、實為溺職負恩。
而和其衷聞各省傳播。
恐事敗露。
始将李仆供出官貴震情由奏聞。
希圖掩飾。
更為巧詐。
一并據實參奏。
得旨。
有旨谕部。
谕曰。
兩江總督尹繼善參奏和其衷。
先于劉恒發傳鈔僞稿一案。
聽從幕友劉宏谟密屬。
删改供詞。
從輕完結等語。
東省此案。
朕初意準泰先有成見。
希圖苟且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