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目所及。
難于藏拙。
或藉此妄生議論。
亦不能保其必無。
但因此遂以曩時督撫之深居簡出、為安靜得體。
是則所謂因噎廢食矣。
然督撫統轄全省。
凡有舉動。
必當權其輕重。
如事在得已。
原不必以仆仆道途。
為勇往任事。
至彈壓撫綏。
事關重大。
則亦必身先屬吏。
董率指示。
方克有禆實濟。
若僅以奏報親行為了事。
雖經身履其地。
而略無措置。
轉緻幕客招搖。
家人滋擾。
則又不若不親往之為愈矣。
浮言雖不足動聽。
既有此言。
不可隐而不宣。
将此通行傳谕各督撫。
令其留心體察。
○谕軍機大臣等、阿裡衮所奏籌辦生息銀兩一摺。
所辦非是。
前因各處生息銀兩。
多未歸還原本。
降旨傳谕、令其善為料理。
俾得漸次歸足。
原以此項本銀。
發出多年。
恐承辦員弁。
經手胥役。
辦理不善。
緻有侵蝕懸宕之弊。
并非為急于歸本起見。
而各省督、撫、提、鎮中、乃有以節省賞需。
加增利息。
冀得速歸原本為請者。
業經屢次傳旨曉谕。
今阿裡衮奏内、将商人領過運腳。
同正價餘利。
一并繳庫湊歸原本。
誤會谕旨本意矣。
着傳旨申饬。
○又谕、阿裡衮奏稱、本港洋船。
載米回粵。
請照外洋船隻之例。
一體減免貨稅等語。
外洋貨船。
随帶米石。
至閩粵等省貿易。
前經降旨、萬石以上。
免其貨稅十分之五。
五千石以上。
免其貨稅十分之三。
原因閩粵米價昂貴。
以示招徕之意。
若内地商人。
載回米石。
伊等權衡子母。
必有餘利可圖。
若又降旨将船貨照例減稅。
設一商所載。
貨可值數十萬。
而以帶米五千石故。
遂得概免貨稅十分之三。
轉滋偷漏隐匿情弊。
殊非設關本意。
至上年新柱在粵。
因米價未平。
出示曉谕。
乃随時酌量辦理之事。
豈可援以為例耶。
着傳谕阿裡衮知之。
○吏部議奏、此次奉旨分發各省以知縣用、及分部學習人員。
俱照舊例辦理。
其以教谕、即用各員。
除現在各省冊報内。
應以年老休緻之缺。
即予先補外。
并饬各督撫、于未冊報教職内。
雖年未七十。
而才具不能勝任者。
亦加甄别開缺。
将此項人員、按次铨補。
再此外如有升任及丁憂事故等缺。
亦盡補用。
從之。
○兵部以武會試中額請。
得旨、這考試、漢軍取中三名直隸取中十名。
陝西取中十一名。
廣東取中四名。
河南取中五名。
山東取中三名。
江南取中二名。
山西取中四名。
湖北取中三名。
湖南取中二名。
四川取中一名。
廣西取中二名。
福建取中四名。
浙江取中四名。
江西取中五名。
雲南取中一名。
貴州取中一名。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長葛縣民李有德妻路氏。
○庚子。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至靜安莊、臨送孝賢皇後梓宮。
○回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據山東巡撫鄂容安奏稱、郯城縣差役。
在于縣屬附近邳州之南園地方。
揭有逆帖。
語多狂悖。
且将邳州陶合社、範安仁祖孫父子俱列帖内。
顯有奸徒挾仇圖害。
現在飛咨江南督撫饬拏等語。
此事看來與蕭縣蔔湧一案。
伎倆相同。
既據飛咨江省饬拏。
曾否已就弋獲。
着傳谕莊有恭、令其速行饬屬嚴拏。
勿緻奸徒聞風遠揚。
莊有恭新任封疆。
現署督篆。
于此等事、辦理固在迅速。
然尤當以靜鎮為主。
嚴明為要。
慎勿過于張皇。
或則失于姑息。
以緻訖無定見。
不能悉合機宜也。
尋奏、據邳州知州禀稱、親至陶合社、範安仁家查訪。
實系務農良民。
且逆黨謀為不法。
自必行蹤詭秘。
決無将同夥姓名住址。
書寫張帖。
以待擒捕之理。
而逆帖所列姓名。
又僅範安仁父子祖孫一家。
其為挾嫌傾害無疑。
所有造具逆揭之犯。
現在密饬查拏。
報聞。
○又谕、鄂昌奏到、上猶縣匪犯何亞四等、謀為不法一案。
初意不過三四奸宄。
私為邪說。
地方文武。
不無因楚省辦理馬朝柱之案。
有意張大。
今覽摺内報獲匪黨人犯。
及逆書旗械等物。
則逆迹已着。
幸而及早發覺。
不緻贻害地方。
該撫正應身往查辦。
但首犯必當迅速嚴緝。
稍遲則恐其漏網。
又為馬朝柱之續矣。
首犯未獲。
一切奸匪聞風。
往往托名惑衆。
如李開花事隔多年。
而馬朝柱及此案。
俱托其名。
此皆因當時未獲明正典刑故耳。
何亞四一犯。
必當設法務獲。
以伸國法。
其附逆夥黨。
當如今年辦理馬朝柱之例。
審明、即于該處、一面題報。
一面正法。
毋得曲為開脫。
使愚頑知所警惺。
看來此案。
知縣高顯宗、首發奸匪。
早破詭謀。
尚為實心辦事之員。
着傳旨嘉獎。
俟此案完結之日。
交部議叙。
其現在應行查辦之處。
該撫悉心奮勉。
嚴密辦理。
務令根株淨盡。
俾地方永遠甯谧。
将此谕鄂昌知之。
并谕鄂容安。
○又谕、據江西巡撫鄂昌、先後奏報南安府上猶縣地方匪犯何亞四、聚衆不軌一案。
現獲匪黨四十餘人。
其首犯何亞四、尚未就擒。
查該犯系廣東長樂縣人。
其搜出逆書内、有南雄通族人等、兄弟叔祖字樣。
現咨廣東督撫、一體嚴緝究訊等語。
匪犯何亞四、原籍既隸粵東。
其逆書内、又有南雄通族之語。
現在江省發覺嚴拏。
或已竄歸故鄉。
潛蹤族屬。
亦未可定。
可傳谕阿裡衮、令其即速遴委員弁。
于長樂、南雄、二處。
嚴密躧緝。
并訪提該犯的族。
詳悉根究。
務得逆首。
并宜迅速辦理。
勿令聞風别竄。
又成一羅田之馬朝柱。
至今尚未弋獲也。
如緝獲何亞四、務委妥員。
嚴密防範。
解江審明正法。
毋緻兔脫。
逆書一紙。
并令鈔寄。
○辛醜。
谕軍機大臣等、據尤拔世所奏地方情形一摺。
殊未明悉。
宜旱而不宜水。
語尤疵謬。
田地高下。
雖土性各有所宜。
均需雨澤調勻。
方可望其收成。
秫豆雜糧。
不過稍能經耐。
豈有轉宜于旱之理。
至鳳屬常年、非水即旱。
若今歲米價昂于往年。
則恐于民食有妨。
即當詳明督撫查辦。
凡地方水旱情形。
必應據實奏聞方是。
不應如此含混。
着傳旨申饬。
○又谕、前據策楞、嶽鐘琪奏、雜谷蒼旺、恃強淩弱。
侵擾梭、卓、土司。
不遵開示。
現經發兵進剿等語。
朕令其悉心籌畫。
如辦理不善。
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