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八年。
癸酉。
五月。
丙辰朔。
谕、欽天監滿漢監副。
着各裁去一員。
添設西洋監副一員。
嗣後漢監正缺出。
着将漢監副、及西洋左右監副。
一并開列請旨。
○谕軍機大臣等、軍營駐防之喀爾喀兵。
向仰給于紮薩克。
後經加恩月給羊價。
每名一兩五錢。
乾隆六年、因徹内地之兵。
餘米頗多。
複增給月米一鬥。
但此項米放完後。
内地運往維艱。
且喀爾喀人等、食牲度日。
止須給予羊價。
存米放完。
竟可停給。
其鄂爾坤駐防之兵。
原為保護喀爾喀遊牧而設。
仍酌令各盟、照例給養。
至軍營大臣官員、及内地兵米。
應如何運往之處。
着傳谕舒赫德、詳議具奏。
○禮部議覆、陝西布政使張若震奏稱、各省舉行鄉飲酒禮。
事不畫一。
應請嗣後每歲于十月中、舉行一次。
紳士内舉一為大賓。
耆庶内舉一為介賓。
一為耆賓。
詳準督撫各衙門。
咨部存案。
如舉鄉賓後。
其人有犯。
即詳斥。
并報部除名。
查順天鄉飲。
每歲于孟春望、孟冬朔、舉行。
各直省亦應遵例于正月、十月、舉行二次。
至賓介之數。
儀禮有大賓、介賓、衆賓、及遵。
會典鄉飲酒圖。
有大賓、介、一賓、二賓、三賓、衆賓。
一僎、二僎、三僎。
未有雲耆賓者。
該布政使所稱舉一為耆賓之處。
無庸議。
至遵僎義同。
乃公大夫之居鄉者。
來助主人以樂賓。
有則備。
無則缺可也。
應令地方官察實舉報。
仍将賓、介、開具名籍。
送部存案。
如舉後有犯。
應如所請。
咨部除名。
從之。
○廣東提督胡貴奏、增城縣逆首王亮臣等、陸續就擒。
将在事員弁。
分别獎賞。
并查前失察職名開參。
至臣到任兩月。
未能先事查拏。
請交部議處。
得旨、該部知道。
奸徒為匪。
地方文武員弁、不能先事覺察。
自有應得處分。
但一經發覺。
即能實力擒獲。
匪犯不緻漏網。
尚屬奮勉可嘉。
其在事出力員弁。
着加恩分别議叙。
從前失察各員。
俱從寬免其查參。
提督胡貴、到任未久。
亦着加恩免其議處。
○丁巳。
谕軍機大臣等、近來旗人在外省者。
漸次日多。
循良之徒。
奉法惟謹。
其有不安本分者。
希冀招搖詐騙。
或至冒稱宗室。
滋生事端。
俱未可定。
地方官員。
不免受其欺壓。
試思天潢派系。
統屬宗人。
豈有遠離邸第。
浪迹萍蓬。
在外招搖滋事之理。
其為棍徒捏冒。
不問可知。
若有似此情節。
不可不嚴行查辦。
着傳谕直省各該督撫、嚴饬所屬。
留意稽查。
倘遇有冒名宗室。
竟着紅黃腰系。
恣行無忌。
大幹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