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并無滋擾之語。
纰缪不合。
着傳谕申饬。
○禮部議準、順天學政張泰開疏稱、乾隆九年。
遵化州改為直隸州。
豐潤、玉田、二縣。
向隸永平府。
改撥該州統轄。
所有二縣撥府文武童生六名。
亦改撥州學。
查豐、玉、二縣。
始由順天府改隸永平。
順天府向無府學。
是二縣原未帶有撥府童額。
嗣因改隸遵化州。
遂以永平進額。
減為撥州之數。
是永平府學。
不因二縣而增。
自不便因改撥而減。
請将該府撥減文武生六名原數複還。
從之。
○以太常寺卿德通、太仆寺卿孫灏、并為通政使。
○以編修佟保、充日講起居注官。
○蠲免廣東豐順、海陽、澄海等、三縣、乾隆十七年水災額賦。
○戊辰。
遣官祭關帝廟。
○陝西巡撫鐘音奏、承審參案。
新限兩月。
查向來被劾之員。
雖當經摘印。
必俟部文到日。
然後集訊。
嗣後請于該員摘印後。
即将款證人等。
先行審辦。
部咨到日。
照例定谳。
于兩月限内。
可以辦結。
報聞。
○己巳。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楊應琚奏報東省得雨。
尚俱未足。
于本月十二日。
傳谕該撫、令将數日内、曾否續沛甘霖。
随時速奏。
并令督捕蝗蝻。
稽查州縣胥役。
毋使滋擾。
今該撫奏到摺内。
仍稱得雨州縣。
未盡沾足。
本月中旬。
再得透雨。
則西成可期等語。
又另摺内稱、履勘東平之安山湖。
并無蝻子蹤迹。
其汶上、嘉祥、等屬。
所生蝻孽。
實已撲滅無遺。
運河水勢微弱等語。
看來東省得雨。
全未沾足。
其運河水勢減弱。
亦因雨勢稀少所緻。
且湖澤乾涸。
尤易生蝻子。
是以從來蝗之為害。
惟沿河州縣為甚。
今雖所在撲滅。
若非即得透雨。
仍恐餘孽未盡。
可再行傳谕楊應琚、令上緊搜查。
不得以已經親勘。
淨盡無遺。
遂謂可以無慮。
并令将現在如何搜捕。
及沿河州縣。
日内曾否得有透雨之處。
作速奏聞。
○湖北巡撫恒文奏、黃安縣禀稱、書識藍之玉、見有馬朝柱逆書一封。
持繳到官。
查逆書已拆。
内有稿上門上控道府等語。
封口寫仰羅山縣字樣。
當即委員赴羅山密訪。
并行文河南。
一體查緝。
旋據委員訪得該縣汪沁、本年佥點官銀匠八家。
餘懷怨憤。
串通已革櫃書王汝梅、囑生員闵潤民等。
商做逆帖。
交銀匠魏爾爵、送至黃安。
以圖傾害羅山縣官。
此案應聽河南撫臣審辦。
得旨、知道了。
總之馬朝柱一日不獲。
此等側見旁出、鬼蜮伎倆不息。
勉力查緝馬朝柱可耳。
何至今尚無消息耶。
○庚午。
以翰林院侍講圖鞳布、為四川鄉試正考官。
禮部郎中馮成修為副考官。
翰林院編修劉墉、為廣東鄉試正考官。
編修謝溶生、為副考官。
禦史溫如玉、為廣西鄉試正考官。
禮部員外郎陳大複、為副考官。
翰林院侍講汪廷玙、為福建鄉試正考官。
禦史毛輝祖、為副考官。
翰林院編修邵樹本、為湖南鄉試正考官。
編修李承瑞、為副考官。
○以故三等鎮國将軍亮京子恒文、照例襲輔國将軍。
休緻奉恩将軍熙成子成翰、襲職。
卷之四百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