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甚平庸。
複訪有匿竊不報之案。
該員自揣不免參劾。
因詳請告休。
但似此緝捕不力之員。
未便聽其休緻。
請旨革職。
得旨、這所參徐□□喬。
着革職。
向來地方官。
阘茸無能。
贻誤職守。
自知不免參劾。
往往托病求退。
而該督撫亦遂徇情、為之題請者有之。
在地方原去一庸劣之員。
而彼人仍得有章服之榮。
或可再圖起用。
如尹繼善之類。
每每如此。
因以得譽。
而不知使庸劣之員。
因此不畏功令。
甚非所以肅官箴也。
黃廷桂不以徐□□喬已經具詳告病。
聽其休緻。
據實題參。
甚屬公當。
不知者或以為過刻。
然使各省督撫、悉能如此。
何患吏治之不日就整饬乎。
着通行傳谕知之。
○甲申。
谕、今歲四五月間。
雖疊沛甘霖。
近日以來。
又覺炎亢。
農功待澤甚殷。
着禮部照例虔誠祈禱。
○又谕、各省雨水收成。
督撫既以時奏報。
題鎮亦令據實入告者。
朕勤求民瘼之心也。
乃武員往往聽鄙陋無知之字識。
摭拾浮詞如狼山總兵永柱摺内。
牽入景運興隆之類。
豈令奏報本意耶。
如此即果屬時若多稼。
轉不能信其無粉飾矣。
其谕各督、撫、提、鎮、嗣後務據實陳奏。
甯質毋泛。
再蝗蝻為害甚大。
朕屢饬督撫大員、躬親督率搜捕。
是以提鎮亦有協同往撲者。
然若攜帶多人。
需索供應。
則農民轉受其滋擾。
捕蝗之害。
更甚于蝗。
此尤其大不可者。
一并通行傳谕知之。
○禮部議覆、禦史溫如玉奏稱、順天府、大宛二縣童試。
向有審音之例。
以杜冒籍。
查順天府外屬、及直隸天津一府、冒籍亦所不免。
嗣後順天府屬之州、縣、衛學。
及直隸天津府。
請饬校錄之四路同知、及該府、俱照大宛二縣之例。
于試前審音。
并取具廪結存案。
應如所請。
從之。
○旌表守正被戕之河南荥陽縣民趙洪祥妾李氏。
○是月。
尚書舒赫德、将軍成衮紮布奏、臣等于五月下旬。
派看水草待衛索拜等、前往西路尋探。
俟六月初十前後。
防秋兵到齊。
先饬駐防鄂爾坤兵一千名。
赴塔密爾、鄂爾坤、中間防守。
臣等與參贊大臣達清阿、安崇阿等、帶領防秋兵。
徐徐行圍。
進至察罕諾爾、特爾奇河源等處。
候索拜等音信。
至秋季應更換号樁時。
仍派人前往更換。
如有信息。
即帶兵前進。
相機辦理。
報聞。
○直隸馬蘭口總兵圖爾禅奏、查鎮标兩營經制千把外委。
舊設三十二員。
經前鎮臣布蘭泰、于乾隆十二年、奏請添設八品空頂帶外委十員。
以備巡護差遣。
今孝賢皇後陵寝。
加增巡護事宜。
存營弁員。
仍不敷輪替。
請再賞給八品空頂帶外委五員。
仍照前例、食伊等原糧。
毋庸扣給養廉。
協同經制外委。
一體當差。
得旨、依議行。
○署直隸古北口提督總兵馬負書奏、營制演習陣法。
皆豫為布置。
無濟實用。
應令于秋冬收獲後。
在野随地成列。
為仰攻旁擊之勢。
分合進退。
以金鼓為節。
牌兵捍衛槍兵。
槍住、則牌兵奮擊。
馬兵沖壓。
聞金、各還原伍。
至常月教場演習。
仍依營制。
得旨、汝試行之可也。
○漕運總督顧琮等奏、入夏以來。
汶水微弱。
現饬疏浚。
并酌放各湖收蓄之水。
令各閘相機啟閉。
以濟幫運。
刻下河水深四尺一二寸、至五六尺不等。
如船有吃水重者。
隻湏将帶貨起剝。
即可前進。
再查東省沿河一帶。
春雨沾足。
入夏未得透雨。
今據濟甯州報稱、于五月初十日得雨、入土二寸。
于秋禾有禆。
民情安怗。
得旨、二寸之雨。
焉得為沾足。
況聞東省望雨甚切。
而漕河則苦水短。
爾等何不據實直奏。
設法調劑。
徒為此粉飾之言何益。
○署四川總督黃廷桂奏、現在藏兵前後換防。
臣饬乍了、昌都巴塘、說闆、多拉裡、等處。
糧台各官。
以換防需備供支為辭。
采買青稞二千名。
存貯站所。
如有需用。
免緻臨時周章。
得旨、好。
卷之四百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