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八年。
癸酉。
六月。
庚子。
谕曰、侍郎李因培參奏、武清縣知縣朱馥、諱匿蝗蝻欺蔽狡飾。
朱馥、着革職。
仍留該處、押令随同署員、親身撲捕。
其武清縣知縣員缺。
着該部于候補人員内。
速行揀選帶領引見。
○實授苗國琮、為浙江黃岩鎮總兵。
○辛醜。
谕軍機大臣等、陳宏謀覆奏查辦屬員虧空一摺。
内稱若因上司分賠。
而本員反以産盡邀免。
或查報不速。
而有産者亦得冒免。
尤欠公平。
現在閩省凡有虧空之案。
俱一面拜疏。
一面密咨原籍。
先将家産查封。
以待審明賠補等語。
前因各省督撫、于屬員侵欺虧空之案。
題參之後。
并不即為查辦。
緻貪狡者得以多方寄頓。
徒贻上司分賠之累。
而本人轉置身事外。
甚非國家懲貪之意。
是以降旨傳谕各督撫、令其上緊辦理。
該督撫奉到前旨。
自應将未完各案。
如何立法清厘。
即行奏聞。
何以尚未奏到。
着傳谕詢問。
令将現在各案、如何辦理之處。
速行具奏。
○又谕、據吉慶奏、鹽屬銷引地方、賣鹽錢文。
悉令在本州縣市集出易。
不得囤積在店。
運往他處售賣射利等語。
吉慶此奏、為商人囤積射利起見。
亦疏通錢法之一端。
但各省鹽務。
地方情形不同。
着将此摺鈔寄各督、撫、鹽政、令其查察所屬情形。
若果如吉慶所奏。
立法稽查。
行之可有成效。
不緻滋擾商民。
着即奏聞、仿照辦理。
如或有未便之處。
亦不必勉強。
着詳悉酌量具奏。
○壬寅。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還宮。
○癸卯。
命尚書劉統勳、汪由敦、納延泰、在紫禁城騎馬。
○以原任安徽巡撫衛哲治、署兵部侍郎。
○甲辰。
上禦太和殿視朝。
文武升轉各官謝恩。
○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幸圓明園。
○谕軍機大臣等、禦史沈景瀾、請嚴販米出洋之禁一摺。
所奏亦非實在情形。
外洋諸國。
決無仰食于中國之理。
從前洋商船隻。
尚有載回米石者。
其漁船多帶米石。
或以資近島居人。
及洋面匪船。
是不可不禁耳。
至台灣産米素裕。
閩省之漳泉等泉。
向來尚資台米接濟。
乃謂由内地帶往。
不更為倒置乎。
各省米價之貴。
不盡由于販米出洋。
而查禁之法。
惟在實力奉行。
不在多定禁例。
着将此摺、鈔寄沿海各督撫、令其閱看。
并将各該省、現在如何查禁。
是否仍有透漏。
與内地米價。
究竟有無妨。
各據實奏聞。
○兵部議覆、署兩廣總督班第疏稱、廣西右江鎮總兵員缺。
遵例揀選得慶遠副将陳廷桂拟正。
副将李時升拟陪。
題請補放。
查陳廷桂現在革職留任。
與例不符。
應饬該督、另揀具題。
得旨、右江總兵一缺。
地處邊瘴。
風土惡劣。
必得與該處服習者。
始可題補。
若所保人員内。
有降革事故。
該部即按例議駁。
恐一時難得相宜合例之員。
而總兵大員。
膺封疆重寄。
今祇由該督揀選請旨補放。
亦非慎重簡畀之意。
嗣後右江總兵、将屆俸滿。
着該督即于本省副将、豫行揀選。
不必拘以有無事故。
但擇其人地相宜、堪勝總兵之任者。
拟定正陪。
送部引見。
候朕簡用。
此次揀選之陳廷桂、李時升、即着照此例行。
○陝西巡撫鐘音疏報、隴州扶風等州縣、首墾熟地九頃八十三畝有奇。
○乙巳。
谕、山東布政使李渭、以失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