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書房行走。
○赈恤山東海豐縣、本年水災竈戶。
○蠲緩山西渾津、黑河、本年旱災莊頭應交糧。
○庚子。
谕、前因江南揚、徐被災各屬。
銀米兼赈。
恐照例價給銀。
不敷籴食加恩每石增給銀二錢。
今上江鳳、泗、各屬。
被災亦重。
其折赈銀兩。
亦着照下江之例加給。
俾災民買食寬裕。
均沾實惠。
該部遵谕速行。
○又谕曰、白鐘山、着照富勒赫之例、以按察使銜、協辦南河事務。
○谕軍機大臣等、永定河道白鐘山、已降旨照富勒赫之例、協辦南河事務。
白鐘山谙習河務。
朕所稔知。
前令舒赫德帶往江南時。
原因将來豫、東、二省工程。
尚有須清厘整頓之處。
設河臣必應更換。
一時難得其人。
即可令伊代任。
是以未即降旨。
且白鐘山若與富勒赫共事南河。
尹繼善到江後。
辦理一切事務。
自必與白鐘山多所投合。
如此則富勒赫将何以處之耶。
若伊等或竟緻意見參差。
更于公事無益。
但現據舒赫德等、奏疏築事宜。
及歲搶工程。
必須分任專辦。
是此時實資其用。
而以直隸道員。
在彼任事。
恐呼應不靈。
業已暫照所請。
将來如有應行酌量更調之處。
朕臨時自有裁奪。
可将此并行傳谕舒赫德等知之。
○又谕、據貴州提督丁士傑奏稱、古州等處苗疆。
經理各員。
半易生手。
因苗人易于反側。
恐生事端。
專以姑息為能。
苗人竟有官司傳喚不至。
因公役使不從者。
恐日漸效尤。
養成驕抗。
請饬苗疆文武、無事不得擾累。
有犯法在必懲等語。
丁士傑所奏亦是。
着傳谕碩色、定長轉饬文武各員、于所屬苗猓。
當斟酌情事。
随宜彈壓。
以靖邊徼。
但苗情難馴。
惟在地方官善為撫禦。
平時不以煩苛滋擾。
有事不以姑息奸。
務于懷德之中。
使知畏法。
方為撫禦得宜。
若因一二細事。
辄事深求。
繩之過急。
未免轉滋事端。
亦非輯綏之道。
着一并傳谕知之。
○蠲緩山西清水河、托克托城、善岱、歸化城、等四廳。
本年被旱災民額賦。
○辛醜。
谕、現在南河工程浩大。
且時值冬令。
所有在工效力之雜職千把等、晝夜巡防辛勤可憫。
着加恩賞給飯食銀兩。
該督等、酌量按月支給。
俾得專意辦工。
以期速竣。
該部遵谕即行。
○谕軍機大臣等、今歲淮揚一帶。
被水成災。
而銅山縣黃河又複潰決。
數邑被災。
民居蕩析。
非尋常偏災可比。
普福、安甯、高恒、身在江南。
平時原不應幹預地方事務。
但目擊如此災傷。
現在興舉大工。
籌辦赈務。
朕心日夜焦勞。
伊等豈有不知。
乃從無一字奏及。
且河工潰決。
災及民生。
皆高斌贻誤所緻。
高恒自應更切悚懼。
據實入告。
乃亦置若罔聞。
尤屬不合。
着傳旨嚴行申饬。
并令将現在河工水勢若何。
及辦理赈務、是否妥協之處。
據實奏聞。
尋普福、安甯、高恒、先後覆奏、均稱銅山決口。
經欽差大臣、暨河臣督率在工員弁、陸續進埽。
水勢漸減。
料物源源到工。
足資接濟。
赈務系督撫專委按察使許松佶總理。
并饬道府各員、督察給散。
災黎安怗。
俱報聞
○又谕、據衛哲治奏、災地饑民外出者。
饬行所至州縣、照例留養。
一俟春暖。
資送回籍。
俾令各安本業等語。
此雖系循照從前辦赈舊例。
其實辦理流民之道。
惟應各聽其便。
蓋窮黎避災他出。
或因有戚友可倚。
或因鄰邑豐收。
可以傭工糊口。
若必令地方官逐一稽查。
分布安插。
未免于伊等謀生之計。
轉緻拘礙。
且不肖奸民。
聞有留養之例。
勢必乘機混冒。
而愚民輕去其鄉者。
亦恐因此益衆。
是留養資送。
不特有名無實。
更易滋弊。
匪曰愛之。
其實害之。
國家亦無此政體也。
可傳谕衛哲治知之。
○工部議準、兩江總督鄂容安奏請、以舊裁儀徵衛守備衙署。
改為淮南儀所添設監掣廳衙署。
從之。
○以湖南巡撫楊錫绂、為都察院左都禦史。
○調盛京刑部侍郎吳達善、為兵部侍郎。
盛京禮部侍郎蘇章阿、為盛京刑部侍郎。
以内閣學士世臣、為盛京禮部侍郎。
○調山西巡撫胡寶瑔、為湖南巡撫。
湖北巡撫恒文、為山西巡撫。
以陝西布政使張若震、為湖北巡撫。
山西按察使唐綏祖、為陝西布政使。
陝西漢興道蔣洲、為山西按察使。
○壬寅。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回圓明園。
○谕、據舒赫德策楞奏稱、洪澤湖堤磚石各工。
坍卸三千餘丈。
必須修理完整。
以資保障。
請簡派熟谙工程之大臣。
酌帶工員。
速行估計。
分頭董理等語。
着侍郎嵇璜、德爾敏、前往會同該總河督辦。
于六部司員内、揀選數員。
帶往差委。
俱着馳驿。
其舒赫德從前帶往之司官等、一并聽其通融調度。
俾工程速竣。
以收捍衛之益。
○又谕曰、河東河道總督顧琮奏稱、現住陽武催辦工程。
東省運河大挑事宜。
請簡巡巡漕禦史。
早赴濟甯督率查辦等語。
巡視山東漕務。
着伊靈阿速行前赴。
○禮部議覆、禦史魏涵晖奏稱、本年順天鄉試。
鹵字号、終三場者四名。
例不取中。
雖有佳文。
未免棄置。
請将商竈籍入學者。
一體編入北貝取中。
無庸另立字号。
應如所請。
饬令該學政鹽運使遵辦。
從之。
○刑部議覆、四川按察使周琬奏稱、軍流人犯。
向例由犯事地方、注定程途。
至遣地、解知府衙門分撥安置。
四川西陲。
番苗雜處。
與内地不同。
如甯遠府、會理州、茂州、及松潘衛、打箭爐、等地。
各省解到煙瘴遣犯。
俱發該處。
未免歲積人多。
若輩本非良善。
與苗民群處。
恐滋事端。
請嗣後發遣四川人犯。
統解總督衙門、按地通融派撥。
應如所請。
從之。
○癸卯。
谕曰、嵇璜、德爾敏、現在出差。
其戶部侍郎事務。
着裘曰修署理。
工部侍郎事務。
于哈達哈未到部之前。
着阿裡衮暫行兼管。
○谕軍機大臣等、尹繼善等奏拏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