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八年。
癸酉。
十二月。
丙申。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曰、策楞等奏、二閘漫口。
于本月十二日卯時合龍。
運河之水、暢流南注。
工甚平穩等語。
昨據劉統勳等奏報、銅山漫口合龍。
黃河複歸故道。
今二閘漫口、适又同日告成。
奏績之神速。
若有默相。
而諸臣之克體朕懷。
協力同心。
亦于茲可見。
從此運道民生。
均資利賴。
朕心實為嘉悅。
舒赫德、劉統勳、策楞、昨已降旨、交部從優議叙。
尹繼善、富勒赫、白鐘山、着交部一體議叙。
所有堵閉二閘漫口。
在工員弁、如參将厲鐄等、俱能奮勉出力。
并着策楞等分别等次。
送部議叙。
以示鼓勵。
○谕軍機大臣等、據策楞奏、現在兩處漫工告成。
又值封印之期。
懇請赴京陛見等語。
兩處漫工。
已經同日合龍。
雖大局已定。
而善後之策。
尚須相度妥辦。
庶可永慶安瀾。
前曾傳谕舒赫德、劉統勳、令于南河事竣。
即由河東直隸一路、查察河務。
今舒赫德已别有差遣。
策楞即會同劉統勳、應俟南河籌辦善後事宜、妥協就緒。
由河東直隸一帶、查核河工。
進京複命。
不必以時屆封印。
亟亟來京也。
可傳谕劉統勳策楞知之。
○又谕曰、策楞等、奏報二閘漫口。
于本月十二日卯時合龍。
朕心深為欣慰。
但前據策楞、尹繼善、先後奏稱、原估時漫口隻深二丈有餘。
後因湖河兩水、并發合流。
愈刷愈深。
至四丈六七不等。
按其形勢。
施功匪易。
今奏績乃如此之速。
伊等籌畫辦理。
實合機宜。
其如何減洩急溜、如何加鑲樁埽之處。
可傳谕策楞等、令将前後酌辦情形。
詳悉奏聞。
尋奏、二閘漫口。
與高郵湖鳅魚港口相對。
前因廢埽橫亘河中。
湖河水、直注漫口。
緻口門刷深四丈餘尺。
尹繼善到工。
将鳅魚港堵閉。
盡拆廢埽。
減洩急溜。
即于十二月初一日興工。
壩台加樁。
初六日加鑲。
至十二丈河流南注。
漫口平緩。
臣等分守兩壩。
官兵分為兩班。
用大船兜纜加鑲。
每日兩壩築至三丈餘尺。
遂得迅速合龍。
得旨、如此。
則實系尹繼善調度得宜。
可嘉。
朕于人之是非。
從來功過不令相掩。
○以故一等公伊通阿弟伊松阿、二等子安崇阿子四保、二等子王淳子王條、三等男章武子玉保、各襲爵。
○頭等順義侯田國恩、三等男趙連璧、緣事削爵。
以其弟田國榮、趙連彥、襲封。
○丁酉。
上禦乾清門聽政。
○谕軍機大臣等、開泰所奏藍山縣盤獲面生乞人一案。
據稱、反覆研鞫。
實非馬朝柱等語。
既非首逆要犯。
何必急遽入告。
乃查對報封。
竟系每日限行六百裡之件。
似此昧于事理輕重。
與驿遞定例有違。
甚屬不合。
着傳旨申饬。
○改江西贛州府大濟倉大使缺、為贛縣縣丞。
興安縣縣丞缺、為甯都縣縣丞。
從總督鄂容安請也。
○移廣西懷集縣、武城鄉巡檢、駐鳳凰觀。
永淳縣、武羅鄉巡檢、駐甘棠墟。
南裡鄉巡檢、駐小黎墟。
羅城縣、莫離鎮巡檢、駐和睦墟。
武緣縣、高井寨巡檢、駐羅墟。
從巡撫李錫秦請也。
○以故一等子揚桑阿弟舒崇阿、襲爵。
○加赈江南淮安屬闆浦、徐渎、中正、莞渎、臨洪、興莊、泰州屬廟灣、等七場。
本年水災竈戶。
并予緩徵。
○戊戌。
谕軍機大臣等、顧琮等奏稱、祥符縣盧家莊前。
請建築支河壩。
荥澤、陽武、一帶堤内。
應行加築土壩。
并估挑引河等工。
兩摺皆屬先事綢缪。
豫為明歲之計。
現在南河漫決處所。
悉已合龍。
劉統勳、策楞、将次來京。
可俟伊等順道前往豫省、會同查勘。
熟籌妥酌。
再行興築。
如彼處情形。
必須乘此冬令水弱。
及時趱辦。
目下業已估計興工。
可即照所請。
令其上緊辦理。
仍着劉統勳等于回京之便、赴彼詳加審視。
務使議建各工。
悉協機宜。
足收捍禦之益。
而無無益之作可耳。
将此傳谕顧琮、蔣炳、及劉統勳、策楞、等知之。
令其彼此咨商。
○吏部議準、四川總督黃廷桂奏稱、舊保縣地方漢、番、及梭磨、大金川、等各土目。
請歸新設理番同知管轄。
再舊保縣城内漢民。
滿溪十寨熟番。
及竹克基、松岡、小金川、沃日、等地方。
并請歸該同知兼轄。
從之。
○貸直隸滄州嚴鎮場、本年水災竈戶耔種。
○旌表守正捐軀之河南永甯縣民王玉妻趙氏。
○己亥。
谕、各省奏報關稅盈餘數目。
較上屆短少。
部議俱交督撫查明情由。
該督撫不過據監督、及管關委員所報、取結聲明具覆。
從未有察出侵蝕情節。
據實查參者。
章奏往返。
竟成故套。
甚屬無謂。
朕思關稅時赢時绌。
勢所不免。
若該監督等、無故短少。
或任意侵肥。
該督撫自應随時查察、奏聞治罪。
如其果無情弊。
何必重複聲明。
徒滋案牍。
嗣後各省奏報關稅盈餘數目。
該部核覆時。
無庸複交督撫查奏。
○谕軍機大臣等。
從前哈密賽巴什達裡雅、屯田。
給令該處回子耕種。
所收谷石。
以四分交官。
六分給與回子。
今聞伊等生計稍艱。
着加恩将每年耕種所獲谷石。
不必交官。
全行賞給。
○以盛京兵部侍郎卞塔海。
盛京戶部侍郎德爾格、對調。
○庚子。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軍機大臣等、雅爾哈善奏。
杭州駐防兵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