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旨。
○又谕曰、成衮紮布等奏稱、聞準噶爾台吉等。
自相攻擊。
其烏梁海宰桑圖布慎等、以其台吉不睦。
勝負難以豫定。
俱望車淩、車淩烏巴什等、複往搶擄。
乘便投入天朝。
又聞達瓦齊、饬令烏梁海等。
豫備器械前來。
帶同追捕逃人等語。
朕曾降旨命薩喇勒、達清阿等帶兵前往查明瑪木特入卡情事。
令其乘便招降。
今思準噶爾台吉等、互相争持。
而達瓦齊棄其遊牧。
前來追捕逃人之語。
殊不可信。
至烏梁海如果意在歸降。
誰其阻之。
甯必俟車淩等、複往搶擄。
始行乘便投順乎。
此或因烏梁海等、從前追趕車淩、冒入我卡。
今恐我兵問罪。
造言以冀緩師或記恨車淩等、搶其遊牧。
設法以圖報複。
均未可定。
車淩、車淩烏巴什、薩喇勒等、俱由準噶爾來降之人。
必熟悉其情形。
舒赫德、成衮紮布等、可明白詢問。
再行辦理。
至烏梁海、無谕有無謀取車淩、車淩烏巴什、遊牧之意。
現在既有浮言。
莫如将車淩等妻子、及遊牧人衆。
量令内徙。
俾得安居。
并将此曉谕車淩等知之。
○癸醜。
上詣雍和宮行禮。
○谕、據鄂容安奏、江省驿站。
每馬一匹。
日給銀六分。
現在草料昂貴。
請循照。
七年成例加給等語。
上年鳳、颍、淮、徐、各屬被水。
驿站情形。
不無拮據。
着照所請。
準其加給二分。
俟本年秋收後停止。
○又谕、據衛哲治奏稱、安省現貯倉谷無幾。
各州縣捐監生俊。
除在部嚴捐外。
有願交本色者。
請在本地收捐。
其應交谷數。
悉照乾隆十二年事例辦理等語。
着照所請、安省生俊捐監。
在部報捐折色外。
有願交本色者。
準其在本地收捐。
以實倉儲。
仍着該督撫、于歲底将各屬共收若幹之處。
彙數奏聞。
該部即遵谕行。
○又谕、本年五月。
朕駐跸避暑山莊後。
自準噶爾來降之台吉車淩、車淩烏巴什等、朝觐筵宴時。
蒙古紮薩克等、亦着入宴。
朕巡幸吉林盛京。
經過之東路三盟紮薩克等。
俱有應辦事件。
着不必來觐。
其西路三盟内之烏蘭察布、錫林郭勒、二盟。
距避暑山莊較近。
該紮薩克等、着令其一并與宴。
俟有筵宴定該部豫行傳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
鄂容安奏請将降調開封府知府邵大業、發往江省一摺。
看來邵大業為人、辦事尚屬明白。
但不能實力奮勉。
頗蹈巧滑習氣。
前在蘇州府任内。
黃廷桂亦曾奏及。
迨發往豫省以知州補用。
或因鄂容安董率屬員。
不肯假借。
伊遂不敢複蹈前轍耳。
至蔣炳抵豫以來。
該員又不免故智複萌。
今請發往江省。
自屬相宜。
應俟其引見時。
再降谕旨。
着先行傳谕鄂容安、于該員将來到任後。
務須留心察看。
加意驅策。
如仍不能黾勉出力。
即當據實參奏。
不可稍為徇隐。
○甲寅。
谕軍機大臣等、朕閱成衮紮布與達清阿所奏。
二人意見。
彼此不合。
夫為将軍者。
必須和上下。
一衆志。
然後指麾士卒。
可冀緻身奮勉。
有獲罪者。
将軍難免其咎。
有樹績者。
将軍功居首列。
至參贊佐理将軍。
亦關緊要。
現在達清阿一人、帶兵駐劄烏裡雅蘇台。
其職甚重。
若一切事務。
必待将軍指麾而行。
何事不誤。
準噶爾追逐車淩。
入卡複出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