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
斷不釋放。
再阿爾台邊境地方。
原不許人居住。
今将邊境分晰明白。
另行經畫。
如此明白曉谕瑪木特知之。
若此時已将瑪木特釋放。
玉保可即親赴邊卡。
遣人将瑪木特喚回。
宣旨曉谕。
并傳谕舒赫德等知之。
○又谕、薩喇勒領兵前往科布多地方。
擒獲準噶爾烏梁海得木齊紮木參、收淩伯克、博羅特等。
努三亦将得木齊瑚圖克擒獲。
薩喇勒感戴朕恩。
遵奉指示。
領兵前往烏梁海。
擒獲紮木參等。
無忝任使。
甚屬可嘉。
若如達清阿誘擒瑪木特。
則甚虧大國體統矣。
薩喇勒、着加恩補授内大臣。
努三去時。
原有畏葸之意。
曾降旨訓饬。
此次擒拏瑚圖克、尚屬奮勉。
自可寬宥前愆。
貝勒額琳沁、公恭格敦丹、車登薩木丕勒等、協同效力。
亦屬可嘉。
着交部議叙。
○庚寅。
皇後千秋令節。
停止行禮筵宴。
○欽差尚書舒赫德等奏、正月二十五日。
薩喇勒、努三等、拏獲擅入邊卡之烏梁海得木齊紮木參瑚圖克等。
于三十日解至大營。
臣等即交與侍衛陽格等、解送京師。
于二月初一日。
自紮布堪起程。
得旨、舒赫德所辦。
甚屬錯謬。
前者瑪木特、乃系達清阿誘執。
并非兵力所擒。
是以朕施恩放回。
若達清阿亦如薩喇勒等、奮勉前進。
拏獲瑪木特。
亦無放回之理。
今紮木參、瑚圖克、既被我擒獲。
豈得與瑪木特、一體辦理。
舒赫德見不及此。
謬誤已極。
朕實不意舒赫德竟至如此。
朕甚愧之。
薩喇勒現在科布多地方。
守候收服烏梁海等信息。
甚為得當。
而舒赫德等、又命薩喇勒、能服烏梁海則服之。
倘事機未甚順利。
不必勉強。
如此責成。
使人何以遵行。
朕信任舒赫德。
而伊反豫存畏葸之心。
諸凡怯餧。
而又牽制于成衮紮布。
朕實不解。
今伊等以為答書達瓦齊、即解人疑。
可以罷兵。
一面遣人收服烏梁海。
不知掩耳盜鈴。
非徒不解人疑。
适足贻诮于人耳。
朕今遣兆惠、往迎紮木參、瑚圖克、傳谕伊等妄進邊卡之罪。
無可寬宥。
即将紮木參等、解回軍營。
牢固監禁。
俟烏梁海事定。
再行請旨辦理。
如有逃脫等事。
惟舒赫德、成衮紮布等、是問。
○辛卯。
孝康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陵。
○上詣暢春園、問皇太後安。
○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近聞江蘇地方。
優伶中竟有私自蓄發者。
伊等雖身居下賤。
而本朝制度所關。
豈容任其幹禁妄為。
且似此、則男女無所分别。
安知非奸僞之徒。
欲借以蠱誘生事。
尤足為人心風俗之害。
該督撫應密饬地方有司。
留心訪察。
嚴行懲禁。
以挽惡俗。
亦不必張皇其事。
緻駭聽聞。
可于鄂容安、莊有恭、奏事之便。
傳谕知之。
○又谕曰、黃廷桂奏、拏獲逆犯陳琨等、倡立邪會。
散布逆帖一案。
該犯等造為圖帖。
糾集多人。
兇頑已極。
急當嚴究黨羽。
速示創懲。
以為悖逆作奸者警。
着傳谕黃廷桂、令将逃竄各犯。
上緊緝拏。
務期弋獲其現在已獲者。
作速訊取确供。
不分首從。
立正典刑。
一面辦理。
一面奏聞。
庶使此等奸民。
知法在必誅。
不得稍緩其死。
不必俟奏達往返。
緻稽時日也。
○以戶部右侍郎劉綸、充經筵講官。
○以翰林院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