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
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九年。
甲戌。
三月。
丙寅。
吏部議準、山東巡撫楊應琚奏稱、六年俸滿之教職。
向系陸續報到。
撫學二臣、不能會同考驗。
嗣後定于每年歲底。
學臣試竣回省時。
公同考驗。
分别題咨辦理。
從之。
○戶部議覆、前任廣東巡撫蘇昌疏稱、豐順縣屬李樹灣、東邊角、二處鉛山。
礦砂旺盛。
準商開采。
從之。
○禮部議覆、江蘇學政夢麟奏稱、學政思欲竭力懲創。
而稽核無權。
勢難整饬。
胪陳提調官諸弊。
請嚴立科條以專責成等語。
臣等酌議、嗣後請令各省學政。
約束幕賓親友。
胥吏家人。
凜遵法度。
務正本清源。
以絕造言之端。
至頂冒槍手。
招搖影射。
妄傳線索。
顯造飛語匿名揭帖等事。
關系風俗人心。
學政當關防考試時。
誠不及周知。
及試畢開門。
一有見聞。
即嚴饬提調官密訪拏審。
提調官如容隐私結。
輕為出脫。
即據實參奏。
請旨敕部、按律例處分。
若提調借無根之言。
挾制學政。
冀其畏禍隐忍。
經學政陳奏。
敕下督撫、審實從重治罪。
倘學政自以無權無責。
苟且自全。
别經發覺。
除提調官治罪外。
将學政一并嚴加議處。
其原奏比照立例之處、毋庸議。
從之。
○以太常寺卿金德瑛、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旌表守正捐軀之山西河津縣民趙金柱妻胡氏。
○丁卯。
上幸南苑。
行圍。
○谕軍機大臣等、據喀爾吉善等奏稱、告病海鹽縣知縣舒瞻、未曾回旗。
今已足疾全愈。
該員明敏幹練。
在浙多年。
熟悉風土。
請留浙差委。
遇相當缺出題補等語。
所奏非是。
舒瞻、系例應病痊引見、坐補原缺之員。
即其才具明幹。
于浙省知縣内。
實屬出色。
亦應俟引見時、奏請仍發浙省。
免補原缺。
候朕酌量準行。
今乃遽請留浙以他缺題補。
恐啟僥幸規避之漸。
在喀爾吉善等、雖為地方起見。
但該督撫均系滿洲。
而舒瞻又系滿員。
将使旁觀者、議其不公。
亦非遠嫌之道。
可将此傳谕喀爾吉善、雅爾哈善、知之。
舒瞻、着照例送部引見。
○是日、駐跸舊衙門行宮。
○戊辰。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軍營無事。
額驸策淩、年老。
就近以塔密爾作為軍營。
今有辦理烏梁海之事。
軍營應移駐烏裡雅蘇台。
以塔密爾作為内地。
從前驿站。
設自推河至塔密爾。
今軍營既移至烏裡雅蘇台。
自推河直抵烏裡雅蘇台為便。
着傳谕舒赫德、成衮紮布、将遷移驿路。
自推河直抵烏裡雅蘇台之處。
定議辦理。
再軍營現貯米石。
亦着查明。
若添兵二三千名。
酌量支給。
足敷幾年之用。
一并具奏。
嗣經舒赫德等議、于塔密爾、鄂爾坤、二處。
所存銀米軍器等項。
将應運之物。
派參贊大臣安崇阿、原任巡撫永貴、運至烏裡雅蘇台。
鄂爾坤、塔密爾、所有綠營參将、守備、千總、各一員。
把總三員。
兵三百名。
俱移駐烏裡雅蘇台大營。
再查前因以塔密爾為軍營。
派參贊大臣一員。
給與印信。
駐劄烏裡雅蘇台。
今大兵既駐烏裡雅蘇台。
所有參贊大臣印信。
應暫貯。
俟辦理諸務既畢。
将參贊大臣。
移于卓克索等處。
展界駐劄。
另行定拟辦理。
至遷移軍台。
查自張家口至鄂爾坤、四十四台。
自鄂爾坤至烏裡雅蘇台。
設喀爾喀台站十八處。
今軍營既在烏裡雅蘇台。
台站可直抵軍營。
道裡較捷。
自張家口至烏裡雅蘇台道路。
今計現設台站數目。
與應移台站。
正足相當。
現派侍衛六格等、及喀爾喀台站台吉等、查明舊設台站地方。
及移設台站。
由何處安台。
應添喀爾喀官兵若幹之處。
詳細查酌辦理。
再查軍營、現存米一萬五千餘石。
大麥四千九百餘石。
臣等現議喀爾喀官兵、停其支米。
全給羊價銀兩。
約計添兵三千名。
尚足敷一年有餘支用。
報聞。
○是日、駐跸南紅門行宮。
○己巳。
上行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