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曉滿洲蒙古文字者。
請派部院司員一員。
筆帖式二員。
得旨、依議。
西路辦理糧饷事務。
不必派部員、筆帖式。
其司員、着派滿洲道府一員。
筆帖式、着派滿洲丞倅二員辦理。
○添設貴州安順府屬羊場塘、普安縣屬新城鎮、巡檢二缺。
鑄給印信。
并建衙署。
從巡撫定長等請也。
○予故廣西巡撫李錫秦半葬。
祭如例。
○旌表逼嫁捐軀之安徽和州民湯雲聖妻孫氏。
○庚戌。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谕軍機大臣等、據班第奏稱、從前賞給阿睦爾撒納、班珠爾等、大牲畜一萬頭。
羊一萬二千隻。
因伊擒拏瑪木特。
未經支領。
今事竣回遊牧。
仍照原定數目交付。
乃紮木參等、托故不領。
竟回遊牧。
班珠爾等、亦因而同回。
現擇肥大牲畜五千餘頭。
羊一萬隻。
差人送交唐喀祿處。
令其轉為分給外。
其餘大小牲畜。
應如何送往。
或派人看守之處。
問明阿睦爾撒納、再行辦理等語。
此項牲畜。
乃朕特恩賞給伊等為業之物。
前因出兵難帶。
派人代為牧放。
尚屬可行。
今事畢、理應祇領帶回。
即不能帶往。
亦當留人牧放。
竟不領而去。
非為牲畜疲瘦。
總緣伊等貪心。
以為不領此項牲畜。
必另支給口糧。
若設此想。
尤屬驕恣。
自應量加節制。
伊等乃不敢妄為。
于明年進兵時。
方能有益。
将此寄知班第、伊等未經帶去牲畜。
若差人來領。
仍照數支給。
如不來領。
又不差人牧放。
即歸官使用。
阿睦爾撒納尚屬曉事。
伊去時。
曾将此輩貪擄之處。
明白曉示。
班第見阿睦爾撒納時、可谕令知之。
○禮部尚書王安國奏。
安徽省歲進霍山芽茶。
例由六安州知州題達查題本皆由督撫。
今以知州列名。
實為踰分。
請嗣後貢茶止令該州具文申部停其出本從之。
○盛京禮部侍郎卡塔海奏每年永陵。
四大祭惟宗室章京等行禮。
并無大臣前往請嗣後令盛京五部侍郎輪值一員。
恭詣永陵率衆官行禮。
得旨。
如所奏行。
○旌表守正捐軀之直隸任縣民孫洪妻賈氏。
清豐縣民王朝妻胡氏。
江蘇睢甯縣民何珠妻王氏。
河南鄭州民牛淑和妻劉氏。
○辛亥。
上幸瀛台。
○幸大學士來保、予告大學士福敏第視疾。
○谕軍機大臣等前經降旨由張家口安設喀喇沁喀爾喀。
及随營各台站。
令兆惠富德總統辦理。
其額爾齊斯種地兵丁。
着努三照管。
可傳谕兆惠、努三、均不必在參贊大臣上行走。
明年進兵。
運糧甚屬緊要。
此時兆惠亦應留心催辦。
○閩浙總督喀爾吉善、福建巡撫鐘音奏、聞屬仙遊縣生員李冠春、攔輿具呈、投遞濟時十策。
語多誕謬。
而第六條妄議衣冠制度。
尤為狂悖。
當即拘拏研訊。
照例定拟斬決。
谕軍機大臣等、據喀爾吉善、鐘音奏、福建仙遊縣生員李冠春、攔輿獻策詞語狂悖請旨即行正去一摺。
所辦甚是。
摺内并稱、訊據該犯于乾隆十七年、曾經呈過陳巡撫。
随将原稿搜出。
并無服色河決諸說。
與現在策本不同等語。
是陳宏謀彼時不行舉發。
雖屬隐忍。
尚以其無甚謬逆之言起見。
朕是以從寬姑免深究。
然以陳宏謀之為人論之。
即使當日見此謬逆。
諸說亦未必不心存諱匿。
或将置之不論也。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