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辰。
乙亥年立春。
順天府進土牛春山寶座。
○己巳。
孝莊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西陵。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庚午。
谕軍機大臣等、察哈爾出征兵丁。
倒斃馬匹甚多。
理應查明。
着落賠補。
今據薩喇勒奏稱、察哈爾此次辦理烏梁海、擒拏瑪木特等事。
往來行走。
奮勉效力。
着有勞績。
若喀爾喀去伊遊牧甚近。
行走尚易且擄掠牲畜内、不無暗行偷竊。
以抵倒斃之項。
其察哈爾離伊遊牧甚遠。
擄掠牲畜。
不敢絲毫隐匿。
且倒斃俱屬實情。
着将察哈爾應行賠補馬匹。
施恩寬免。
後不得援以為例。
○戶部議奏、定北将軍班第、定西将軍永常、請照定邊左副将軍例。
給跟役四十名。
每月鹽菜銀十二兩。
北路副将軍阿睦爾撒納、西路副将軍薩喇勒、請照喀爾喀王兼副将軍例。
給跟役二十四名。
每月鹽菜銀十二兩。
再此次派出陝甘綠旗官兵。
應得鹽菜跟役。
除應照舊辦理外。
惟提督等官。
從前所定數目過多。
應量為裁減。
請給提督跟役二十四名。
每月鹽菜銀十二兩。
總兵跟役十六名。
每月鹽菜銀九兩。
副将跟役十名。
都司跟役六名。
鹽菜仍照舊例支給。
從之。
○是日起。
上以歲暮祫祭太廟。
齋戒三日。
○辛未。
谕軍機大臣等、色布騰巴勒珠爾等奏、喀爾喀貝勒納木紮勒齊蘇隆、墾請帶領本處兵一百名自備資斧。
赴軍營效力等語着照所請。
即令在前隊效力行走。
喀爾喀王貝勒等如又有墾請效力者。
無庸代奏。
将此寄與色布騰巴勒珠爾等知之。
○又谕、據戶部議奏。
兩路将軍等、每月應得項内。
請将阿睦爾撒納、照副将軍例支給。
但伊自投降以來。
感激朕恩。
實心出力。
所有每月應得之項。
着照班第一體支給。
将此寄信色布騰巴勒珠爾等、令其遵照辦理。
○軍機大臣等奏、臣等原議、派往西路之京城滿洲兵。
定于明年正月十五日以前起程。
其索倫、巴爾虎、哲哩木等兵。
俱随後接續起程。
發往北路之京城滿洲兵。
定于明年二月初起程。
其黑龍江兵。
亦随後接續起程。
茲據順天府文稱、索倫、巴爾虎兵。
于明年正月初間。
即到京城。
且現議先遣哨探兵前往。
臣等酌議、索倫、巴爾虎、頭隊兵五百名。
即于正月初三日起程。
每間二日、起行一隊。
其派往西路之京城滿洲兵。
及哲哩木兵。
共二千。
分作四隊。
俱接索倫、巴爾虎兵之後。
起程前往。
派往北路之京城滿洲兵一千名。
黑龍江兵二千名。
分作六隊。
自二月初三日起、至十八日止。
亦間兩日一隊。
陸續起程。
其在張家口豫備分給北路官兵馬駝事務。
現止達松阿一人。
不敷辦理。
請再派大臣一員。
得旨、張家口備辦馬駝事務。
着派副都統鄂實前往。
餘依議速行。
○壬申。
以歲暮祫祭。
遣官祭太廟中殿、後殿。
○軍機大臣等議覆、協辦陝甘總督劉統勳奏、請以察哈爾騎往之馬。
改作備戰一摺。
查前據陳宏謀奏、晉省解到之馬。
多有疲乏。
挑退六百餘匹。
若駁回另解。
往返需時。
議将督撫兩标内馬好者、撥補解甘。
晉省疲馬。
留陝餧養。
以備台站之用。
今劉統勳奏稱、督撫兩标、原議供台之馬。
已議改作戰馬是代補晉省之馬。
即在戰馬數内。
晉省留陝餧養之挑退馬。
終難資用。
現今察哈爾官兵騎往馬匹。
在哈密牧放。
若于此内挑選千餘匹。
則備戰充裕等語。
但現議于明年三月初、先遣五六千騎。
前往略地。
業遵谕寄令該協督、挑選膘壯馬匹。
于二月内齊集備用。
今劉統勳議、以察哈爾馬匹。
改為戰馬。
竊思略地官兵。
應于明歲三月初進發。
察哈爾官兵。
于十一月甫到哈密。
即加意牧放。
恐難資用。
應令該協督、仍遵前旨、于該省備戰馬内。
先行挑選豫備。
其察哈爾馬。
牧放挑選。
以補晉省挑退之數。
得旨。
依議速行。
○癸酉。
祫祭太廟。
上親詣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陵。
端慧後太子園寝。
○遣官祭太歲之神。
○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大兵進發。
凡經過名山。
皆應敬謹緻祭。
明年由西北二路。
大兵進發。
平定準噶爾地方。
問知薩喇勒、瑪木特等。
北路經過阿爾台山、珠爾庫珠山。
西路經過博克達山、阿拉克山。
着交該衙門撰拟祭文。
交兩路前隊将軍等、于大兵經過時。
敬謹緻祭。
○谕軍機大臣等、據班第奏稱、與阿睦爾撒納、會議明歲進兵額爾齊斯一摺。
阿睦爾撒納、欲于明春趁準噶爾馬畜疲乏之際。
不能抗拒。
易于成功。
所思甚是。
瑪木特來時。
亦如此具奏。
朕因伊二人之言。
業降旨兩路皆定于明春進京。
但現在軍營馬。
止有三萬六千餘匹。
明春遣往兵六千名。